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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潮流

推進國際法理念和原則創新

曾令良

2016年03月28日08:3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國際法是適用於主權國家之間以及其他具有國際人格的實體之間的法律規則的總稱。國際法學的研究離不開對國家外交戰略的關注。近年來,習近平主席在多個場合向世界闡述中國和平發展的新主張、新理念、新舉措,提出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中國構想。面對深度調整的世界格局和日益增多的全球性挑戰,“合作共贏”“打造命運共同體”的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加強全球治理、推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成為多數國家的共識。國際法是推動全球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方向發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當下中國的國際法學研究理應適應國際形勢發展的需要,創新理念和原則,努力在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發揮更顯著的作用。

全球治理體系需要新規則

從國際法的角度看,現行全球治理體系起源於威斯特伐利亞和會的召開。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的簽訂,標志著主權國家間國際體系的確立。相較於中世紀的教皇特權或封建社會君主特權主導的國際體系,主權國家間國際體系的建立是人類歷史和社會的重大進步,它確立了主權國家平等的核心理念和首要原則。這一理念和原則是現代國際體系賴以建立和發展的國際法基礎。在21世紀以后的全球治理時代,主權國家平等的理念和原則必須毫不動搖地予以堅持。

在近代和現代國際體系中,盡管確立了主權國家平等的理念和原則,但特權和強權思想仍根深蒂固,隻不過享受和行使特權的主體發生了變化。一些大國或強國主宰國際事務,取代先前的教皇或君主特權。例如,近代國際體系中,主權平等原則很大程度上隻適用於西方國家,東方國家和其他國家被排除在外。歐美不少國家先后在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實行殖民或半殖民統治和領事裁判權等,就是歷史明証。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仍然可以找到這種不平等的國際法理念的痕跡,在一些國際組織和國際事務中,仍有部分國家維護大國或強國的特權理念和原則。

隨著國際格局變化和經濟全球化迅速發展,現行全球治理體系及其原則和規則在很多方面暴露出不合理性,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的要求,不能有效應對全球治理進程中的各種挑戰。全球治理趨勢的變化要求變革全球治理體系,增強新興力量在全球治理規則制定、體制建設和問責制度構建中的地位和作用,包括新興經濟體國家、廣大發展中國家和各種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國際民間社團等。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獲得廣泛共識

中國在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地位重要而顯著。作為世界政治大國,中國能夠在國際和平與安全體系變革中伸張正義,擔負起更多的大國責任﹔作為經濟大國和新興經濟體國家,中國應在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促進全球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中作出創新性貢獻﹔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不僅要在“十三五”期間消除國內貧困,還要為實現聯合國2030年發展目標、應對氣候變化目標和其他社會領域目標發揮引領作用﹔作為網絡大國,中國應在構建多邊、民主、透明的互聯網全球治理體系中享有更多話語權﹔中國要在國際上樹立法治大國、法治強國的形象,除了加強自身法治建設,還應在推動國際法治進步中體現自身主張,創新國際法理念和原則。這些新的理念和原則,一方面必須能最大程度地維護中國的核心利益﹔另一方面又能體現新國際格局下各方政治和經濟實體的利益和訴求,促成國際協調,並最大程度地使中國的主張成為全球治理體系的新原則、新規則和新體制。

中國積極倡導的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應成為全球治理體系變革中的新理念。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倡導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在追求本國利益時兼顧他國合理關切,在謀求本國發展中促進各國共同發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發展伙伴關系,同舟共濟,權責共擔,增進人類共同利益”。習近平主席在國內外多個場合提出了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亞洲命運共同體、周邊命運共同體、中非命運共同體、中拉命運共同體等一系列倡議。這些重要倡議都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和積極響應。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是中國根據經濟全球化不斷擴展和深化的趨勢,為應對全球治理面臨的各種新問題提出的。它是一種新的全球觀,可以包容國家、民族、地域、政治、經濟、文化和宗教的差異。這一新理念是繼和平共處理念、構建和諧世界理念之后,國際法理念新的發展。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核心是強調世界各國及其人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積極創設國際法新原則

為實現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和目標,近年來,中國在《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基礎上,提出和倡導全球治理的一系列新原則並積極踐行,旨在推動它們成為新的國際法原則。

國際關系民主化。這一原則的要旨是強調世界的命運應由各國人民共同掌握,全球治理的各種挑戰應由各國政府和非國家行為主體共同應對。改變大國和強國壟斷國際事務的狀況,增強國際規則制定和決策的透明度以及發展中國家和各種非國家行為主體的參與度。推動全球治理體制變革,就要推進全球治理規則民主化,各國的事情由各國人民自己決定,世界上的事情由世界各國人民商量決定﹔就要推進全球治理規則合理化,體現各方關切和訴求,更好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

國際關系法治化。各國在全球治理體系中應遵守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准則,適用統一的國際法和全球治理規則。在國際社會,法律應是共同准繩,沒有隻適用於他人、不適用於自己的法律,也沒有隻適用於自己、不適用於他人的法律。應擯棄雙重標准,堅持法律上的平等和國際公平、正義。維護國際法和國際秩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用統一適用的規則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中國將繼續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按照國際法,堅定維護自身合法、合理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各國都應依法行使權利,反對歪曲國際法,反對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國正當權益、破壞和平穩定之實。

國際關系合理化。新興市場國家和一大批發展中國家快速發展,國際影響力不斷增強,是近代以來國際力量對比中最具革命性的變化。推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應適應這種國際力量對比的新變化。國際法原則的確立、規則的制定以及國際體制或制度的創建與變革,應體現各國和各種利益攸關者的重大關切和訴求,尤其是要顧及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特殊情況和需要,維護它們的正當權益。

合作共贏。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要持久地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全球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應對全球治理的各種挑戰,各國和各種全球治理行為主體就必須真誠地開展雙邊、區域和多邊合作,這樣才能形成合力,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最終實現各種利益攸關者共贏的最佳結果。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諒的伙伴關系,營造公道正義、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謀求開放創新、包容互惠的發展前景,促進和而不同、兼收並蓄的文明交流,構筑尊崇自然、綠色發展的生態體系,從而形成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總布局和總路徑。這一理念,表達了中國追求和平發展、同各國合作共贏的真誠願望,契合世界人民的共同期待,順應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潮流,為維護與完善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開辟了美好願景、注入了強勁動力。

正確義利觀。習近平主席多次強調堅持正確的義利觀。這不僅是我國新時期重要的外交指導思想,而且應當成為推動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一項原則。正確義利觀的“義”不只是國際道義,還應包括國際法上的義務﹔“利”是各國的互利和共贏。其核心是,各國尤其是大國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應承擔更多的國際責任,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的發展貢獻更多力量、提供更多援助。隨著中國國家實力的提升,我們將逐步承擔更多力所能及的責任,努力為促進世界經濟增長和完善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中國力量。

(作者為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資深教授)

《 人民日報 》( 2016年03月28日 16 版)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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