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一帶一路﹔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中圖分類號﹞F1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9314(2016)01-0023-07
﹝收稿日期﹞2016-01-11
﹝基金項目﹞2014-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應急課題“一帶一路的貿易投資前景研究”(71441038)
﹝作者簡介﹞張建平,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國際合作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經濟系統分析研究會副理事長,對外經貿大學博士生導師,南開大學、首都經貿大學兼職教授,國防大學特聘專家﹔樊子嫣,北京大學軟件與微電子學院金融信息服務專業碩士生。
貿易投資便利化是對國際貿易投資制度、程序和規范的簡化與協調。通過簡化貿易程序、提高政策管理和手續辦理的透明度、基礎設施的標准化建設,協調相關標准與規定等,為國際貿易投資活動創造良好環境。2015年 OECD貿易便利化指標(TFI)顯示,全面實施貿易便利化協定(TFA)的國家貿易成本將會比僅實施最低要求的國家下降1.4到3.9個百分點,邊境通關程序成本佔總交易成本的2%到15%。簡化和協調貿易投資領域的各種程序,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才能以貿易投資為核心促進一帶一路的經濟繁榮。
一、我國貿易投資便利化現狀
(一)我國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總體評價
根據WEF(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14年貿易促進報告﹝1﹞採用的ETI(Enabling Trade Indicator)指數①,在138個國家中,我國綜合排名第54,屬中等偏上水平。總體看,我國貿易便利化程度在亞洲發展中國家中水平較高,其中交通基礎設施及交通服務可得性與質量、邊境管理的效率與透明性、信息通訊技術的可得性與使用,運營環境五項明顯高於亞洲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國內市場的准入略高於平均水平,但國外市場的准入遠遠低於平均水平。
(二)我國不同區域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由於地理位置、國際貿易地位以及政策導向不同,我國的貿易便利化程度在地區上表現出了差異化,其中以自貿區(FTZ)與非自貿區的差異為主,前者的貿易便利化程度遠高於后者。上海自貿區是我國建立的第一個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改革開放試驗田,其貿易便利化措施對全國有示范作用。
一是“單一窗口”和APEC全球供應鏈電子口岸試點。“單一窗口”與我國“電子口岸”建設有類似之處,核心是建立統一的政府信息平台實現數據共享,將進出口手續簽注一體化。進出境商品電子數據通過單一窗口接入統一信息平台,一次性提交監管部門要求的所有與進口、出口和轉口相關的標准化單証和電子信息。監管部門再通過單一平台,將處理狀態(處理結果)反饋給申報人。這種電子化、一體化的操作模式可使現有的口岸執法簡化為“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即“單一窗口”摒棄了以往多人員、多客戶端、多單証系統的操作模式,極大簡化了進出口程序,實現了貿易投資便利化。
二是“負面清單”的設立。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是本著“法無禁止則可為”的法理精神推出的投資領域“黑名單”,列明外資不能投資的領域和產業,使外資在投資時可以對照清單進行相應調整,從而提高投資效率。
三是上海自貿區進行了一系列海關貿易監管制度和檢驗檢疫監管制度創新,包括推出先進區、后報關,區內自行運輸,統一備案清單,智能化電子卡口驗放管理等14項“可復制、可推廣”的監管服務制度,以及推動通關無紙化、分線監管機制、進境貨物預檢驗、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機制等檢驗檢疫制度8項新政。
對非自貿區,各省節點城市、經濟開發區和港口是“一帶一路”貿易便利化推進重點,貿易投資管理程序的改善和便利條件的提供已成為努力方向。目前,我國已推進了口岸通關程序改革,運用電子手段建立了統一口岸數據平台,規范和改良了口岸進出口貨物的信息流、單証流、貨物流和資金流,實現口岸數據信息共享,提高了管理部門監督的能力和效率。積極完善公路、鐵路、港口和民航等基礎設施建設。在公路方面,國道主干線系統全部建成,交通網四通八達,貫通和連接的城市總數超過200個﹔我國已成為世界鐵路運輸量最大國家,也是運輸量增長最快、運輸設備利用效率最高國家﹔港口方面,僅2006年到2010年的5年間,我國新增港口吞吐能力在80%以上。近年來,港口貨物吞吐量也保持著較高增速。
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
(一)東盟國家
1.貿易便利化水平測度
我們採用WEF發布的2014年全球貿易促進報告(GETR)中構建的ETI來測度東盟各國的貿易便利化水平(見表1)。
表1 東盟國家ETI測度評分(略)
東盟國家間貿易便利化程度差異大,呈現兩級分化態勢。新加坡的貿易便利化水平處於全球首位,馬來西亞的貿易便利化水平也較高。緬甸、老撾與柬埔寨的貿易便利化程度均處於世界落后水平,且低於東南亞聯盟平均水平。在市場准入方面,新加坡、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和緬甸的得分均高於ASEAN平均值,市場開放程度最高﹔除我國外,自由貿易區內其他國家的市場准入指標得分均在4.0左右,這意味著一個相對開放的貿易政策環境﹔在邊境管理方面,CAFTA內表現出兩極分化的趨勢,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體現出了極高的效率和透明度,而老撾、緬甸和柬埔寨則在這一方面有待增強。在基礎設施方面,同樣表現出了巨大的差異性,這一方面說明了貿易區內一些國家基礎設施現狀有待改善,另一方面也說明了通過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進而推動貿易便利化水平提高的巨大空間﹔在運營環境方面,除緬甸以外的其他國家,得分均在4.0以上,但菲律賓和越南仍低於ASEAN平均水平。
2.貿易便利化措施
我國於2002年與東盟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主要致力於降低貿易壁壘、降低貿易投資成本、增加區域內貿易與投資、提高經濟效率、創造更大的市場規模和更大的經濟容量、提高人才的吸引力。2009年10月,我國海關與東盟各國海關達成了《中國-東盟貿易便利化南寧倡議》,在簡化通關手續、口岸通關標准化管理、提高物流速度、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確地合作。
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機制(GMS)提供了“實現次區域長期增長、平等和繁榮”的區域合作平台。柬埔寨、中國、老撾、緬甸、泰國和越南6國於2003年簽訂的《便利客貨跨境運輸協定》(CBTA)是GMS機制中最重要的貿易便利化協定,內容涵蓋一站式單一窗口檢驗、人員跨境流動、跨境運輸制度、商業交通權互換要求和包括道路、橋梁、信號燈等基礎設施的設計標准。
2005年,在我國倡導下,GMS領導人達成了一個更加完整的貿易投資便利化方案——《大湄公河次區域貿易投資便利化戰略行動框架》(SFA-TFI),其主要目標是提高行政效率,簡化、規范和協調貿易制度、鼓勵貨物和商務人員的自由流動﹔提高貿易制度和文件透明度,實現貿易信息共享。SFA-TFI和CBTA相互支持,構成了大湄公河次區域貿易便利化基本框架,為大湄公河次區域同步發展提供機遇。
(二)南亞地區
1.貿易便利化水平測度
世界銀行發布的《全球營商環境報告》可以一覽各國在跨境貿易中進出口過程中的具體數據,直觀評價一國跨境貿易的難易程度,因此,採用該數據來刻畫南亞地區及之后三個地區的貿易便利化水平。
表2 南亞國家跨境貿易便利化程度(略)
總體來看,南亞國家的貿易便利化程度相對來說處於同一層次,除不丹和尼泊爾相對落后以外,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斯裡蘭卡和馬爾代夫都處於60-77分之間,並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差異性。造成這一現象的最主要原因在於尼泊爾漫長的進出口時間以及近乎於斯裡蘭卡5倍的進出口成本。值得關注的是,斯裡蘭卡在區域內表現出極低的進出口成本意味著其在降低進出口成本方面的措施以及經驗將可以更好地促進區域內其他國家跨境貿易成本的降低。
2.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2012年11月,SASEC貿易便利化項目啟動,亞洲開發銀行(ADS)通過預算支持向孟加拉、不丹和尼泊爾分別提供了4767萬美元、1167萬美元、1500萬美元的貸款/贈款用來促進貿易投資的便利化。該項目加強跨境貿易的目標將通過發展現代和高校的海關部門﹔簡化和透明相關規定、程序﹔加強針對貿易商和投資者的信息、服務三方面來落實。為了配合SASEC貿易便利化項目,亞行批准了2013年的4個技術援助項目,分別為孟加拉國,不丹,尼泊爾和一個日本扶貧基金支持下的區域資助項目提供150萬美元,旨在幫助相關地區提高海關改革的能力﹔開展分析工作,並為海關現代化提供政策咨詢﹔及促進SASEC國家之間的海關合作和知識共享。
(三)西亞北非地區
1.貿易便利化水平測度
表3 西亞北非國家跨境貿易便利化程度(略)
西亞北非地區貿易便利化程度呈現出極端分布的態勢。在世界銀行納入測評的191個國家中,阿塞拜疆僅佔第166名,同樣排在百名之后的還有巴基斯坦和亞美尼亞﹔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以色列的進出口文件數量不到阿塞拜疆的二分之一,進出口耗時是阿塞拜疆的近三分之一,而進出口成本更是僅佔阿塞拜疆的六分之一,綜合排名為第12名。格魯吉亞在以色列之后,排名第33名,土耳其則位列世界中間水平,佔第90名。
2.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綜合來看,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以色列在西亞北非地區優勢顯著,格魯吉亞緊隨其后,二者比較接近﹔土耳其、巴基斯坦、亞美尼亞排名較后,基本屬於同一水平﹔而阿塞拜疆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最低,存在較大發展空間。
(四)中亞與獨聯體國家
1.貿易便利化水平測度
表4 中亞與獨聯體國家跨境貿易便利化程度(略)
整體來看,中亞與獨聯體國家的貿易便利化程度很低,全部名列100名之后。其中中亞四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全部位於倒數水平,貿易便利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亞美尼亞也隻不過排名110名。由上表可以看出,影響這一地區貿易便利化程度的最突出因素一是過於漫長的進出口時間,如烏茲別克斯坦長達104天的進口時間﹔二是高昂的進出口成本,如塔吉克斯坦高達10650美元/箱的進口成本。
近年來獨聯體地區國家間區域經濟一體化有所加強,獨聯體自由貿易區和歐亞經濟共同體等在獨聯體國家內也產生了積極作用,但這種作用更多表現在獨聯體內部,對外則表現出了更多的自我保護和排外特點。
2.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對於中國和中亞及獨聯體國家,在深化雙邊經貿合作中有很多利益契合點,雙方分別在能源和礦產資源產業鏈、基礎設施領域、農產品貿易,以及水電資源開發利用四個方面進行了通力合作。近年來,中國政府除了重點落實已有的包括“交通和貿易便利化戰略行動計劃”、“貿易政策戰略行動計劃”、“能源領域合作戰略”以及“綜合行動計劃”在內的區域合作框架外,還立足於本國利益,優化經貿合作結構,改革相關機制程序,實現雙方貿易的便利化。
(五)中東歐地區
1.貿易便利化水平測度
表5 中東歐地區跨境貿易便利化程度(出口)(略)
中東歐地區貿易便利化水平的最大特點表現為區域內水平差異不大且整體便利化程度高,超過二分之一的國家位於世界前30%,除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以外,全部位於世界前50%行列,顯示我國與中東歐國家貿易投資合作與發展的巨大潛力。
2.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
近年來,我國與中東歐國家的貿易投資便利化在16+1合作機制下不斷推進。一是雙方簽署了多項多邊經濟合作協定,包括經濟、工業、科技領域的合作,投資保護和避免雙重征稅方面的合作。2013年,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領導人簽署《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綱要》,為促進雙邊經貿、金融、互聯互通、科技創新環保能源、人文交流等領域深化合作指明方向。二是雙方建立了定期溝通磋商機制。中國與波、匈等國之建立起“經濟混委會機制”,定期討論、解決雙邊貿易和投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三是中國與多個中東歐國家舉辦了經貿工商論壇、產品展覽等交流活動。自2012年,雙邊先后舉辦了“中國─中東歐國家貿易與投資合作論壇”、“中國與中東歐國家農業經貿合作論壇”、“中國機電輕工產品中東歐展覽會”等,推動了雙邊貿易投資合作的發展。
三、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貿易投資便利化存在的障礙
(一)地緣政治局勢動蕩
受宗教、民族、歷史與大國政治博弈等因素影響,西亞、南亞及中東歐地區地緣政治局勢復雜,局部沖突頻繁,內戰頻發。政權的不穩定導致了貿易政策的易變性,使我國的對外貿易與投資面臨極大的政治風險。加上個別地區恐怖主義盛行,給我國的對外貿易投資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
(二)貿易保護阻礙貿易便利化
2008年金融危機至今,世界經濟復蘇進程依然緩慢。各國貿易保護主義有抬頭趨勢。根據WTO的調查結果顯示,2014年,中國共遭遇了22個國家和地區發起的97起貿易救濟調查,其中,反傾銷67起,反補貼14起,保障措施22起,涉案金額達104.9億元。此外,中國產品還遭受美國337調查12起,歐盟發起的反規避調查和反吸收調查各1起,貿易摩擦與2012年相比增加18%,嚴重地影響了我國的貿易發展,阻礙了一帶一路沿線貿易便利化的進程。
(三)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大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除地理差異外,其經濟發展水平亦參差不齊。而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的研究表明,經濟發展水平與貿易便利化程度往往呈現正相關關系:一國的經濟越發達、人均GDP越高、對外貿易與投資的能力越強,其對貿易便利化的認知程度也就越高,進而更加積極地推動貿易便利化合作﹝2﹞。而另外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國家,市場化程度不高,相應的市場經濟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且透明度低,由於擔心貿易便利化會導致市場過度開放,沖擊國內產業和經濟,從而對外來投資的保護程度低,直接影響了本國的貿易投資量。這種在經濟發展水平方面表現出來的差異,不僅決定了各國貿易便利化基礎和水平的差異,也導致了各國在貿易投資合作中目標訴求的差異,從而使得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措施缺乏一致性﹝3﹞。
(四)便利化基礎薄弱
“一帶一路”大部分國家貿易便利化程度並不高,市場准入、邊境管理,基礎設施和運營環境等方面都存在較大缺陷。在市場准入方面,貿易投資保護現象嚴重,如中亞和獨聯體國家的自我保護性排外﹔邊境管理手續冗雜,缺乏標准化流程,口岸管理效率低下﹔沿線國家的海上運輸、港口設施、信息通訊與物流設施較落后,影響無紙化通關應用、電子商務發展以及口岸管理平台建設﹔在運營環境方面,不少地區局勢動蕩,政策連貫性與穩定性難保証。很多國家法制不健全,缺乏貿易投資有效的法律基礎與機制保障。
四、建設“一帶一路”我國貿易投資便利化需要改進的方向
(一)貿易投資發達國家的實例與經驗
美國在關注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同時,對貿易投資安全也日益重視,不僅加強了系統風險控制技術的應用,還從立法上下手加強對貿易安全的管理。而新加坡作為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排名第一的國家,在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的措施和理念十分值得我們學習。
1.美國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在2014年WEF的全球貿易投資便利化報告ETI中,美國貿易投資便利化水平位列全球15,在市場准入方面排名70,運營環境排名第24,邊境管理排名第21,基礎設施則排名全球第8。可以看出美國的貿易投資便利化在注重便利化的同時,更加側重對貿易投資安全的保護。
(1)政商的伙伴關系。貿易投資便利化是政界與商界雙方的便利化。美國打破了在跨國貿易投資領域政府與商界的管理與被管理的對立性角色定位,謀求和商界的更深化合作。確立了海關與商界的伙伴關系的整體框架、注意發展與中小企業的關系同時充分借助非政府行業協會等非政府組織的作用﹝4﹞。這項舉措無疑實現了政商雙贏,使其各司其職,實現對資源的優化配置,促使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形成。
(2)重視國際合作: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實施一方面需要和商界謀求合作,另一方面也需要結合國際化的合作平台。美國海關非常重視利用世界海關組織的平台推行自己的制度,爭取構建國際貿易供應鏈安全和便利的多邊合作機制。
(3)強大信息技術支持下的“單一窗口”:2001年,美國海關啟動了自動化商業環境,首先整合多個政府機構為一個單一窗口,並通過ITDS國際貿易數據系統,把80多個政府機構整合在ACE平台上,大大提高了美國貿易投資的管理效率。
(4)系統風險控制技術應用。2003年,美國成立海關邊境保護局(CBP),整合口岸執法部門的管理資源,提高管理效率。採用了一套風險管理方法,在貿易過程中鑒別風險等級,在保証貿易安全的前提下便利合法貿易﹝5﹞。
2.新加坡促進貿易便利化的政策措施
在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14年ETI指數中,新加坡整體得分連續6年蟬聯世界第一,其中市場准入和運營環境排名世界第二,邊境管理和基礎設施位列世界第一。
(1)一站式信息門戶。1989年,新加坡建立了貿易網Trade Net,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用於貿易數據審理的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將新加坡稅務、海關等35個政府部門鏈接起來,形成了新加坡國際貿易投資的“單一窗口”。
(2)充分利用IT技術。新加坡開發了多套網絡系統,形成了國際航運中心信息平台。主要包括:港口網Port Net、貿易網Trade Net和碼頭作業系統等。
(3)簡化和精簡的海關。新加坡海關的通關手續和程序便捷,隻對4類商品征收關稅。在新加坡6個自由貿易區的貨物向市場出售前,無需向海關申報,大大提升了通過效率。
(4)企業支撐,構建貿易便利化框架。新加坡海關於2011年發布了Trade First貿易便利化框架,實施了世界海關組織《全球貿易安全與便利標准框架》下的經認証經營者制度,與300個成員公司建立合作伙伴關系,指定專屬的海關官員來幫助並指導操作。
(二)我國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改進方向
根據WEF的相關數據及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我國對外貿易中,出口貿易所遇到的前五大阻礙分別是:潛在市場及買家的識別、海外技術標准、以有競爭力的價格獲得重要的投入、貿易融資的獲得,海外關稅壁壘。進口貿易所遇到的前五大障礙為:關稅、繁重的進口流程、國際運輸中的高成本及延遲、國內運輸的高成本及延遲,邊境腐敗。因而,我國針對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改進方向應基於上述不足,在相關政策的提出與落實、基礎設施的建設、邊境的管理等方面進行提升。
五、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提升建議
(一)深化政策溝通,增強互信互利
加強政策溝通是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重要保障。促進各國間對便利化的深入理解,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明白這是一條合作、共贏、開放、發展、和平之路﹔建立政府間便利化政策的長效溝通機制,使各國政府和相關管理機構可以就便利化的發展戰略和關鍵領域進行交流與對接,共同制定促進便利化的規劃和措施,協商解決推進便利化面臨的問題﹝6﹞,為貿易投資便利化提供政策支持。
(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互聯互通
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是“一帶一路”建設的優先領域,也是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基礎工程和硬件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和信息通訊技術等硬件互聯互通,對擴大貿易投資流量,提高貿易投資效率具有巨大推動作用。在建設內容上,各國需共同推進國際骨干通道建設,構建包括海運水運網絡、公路網絡、鐵路網絡以及航空網絡在內的基礎設施網絡。建立統一的信息平台和實現無紙化通關,推動電子信息交換通道建設。共同推進跨境光纜等通信干線網絡建設,聯通空中(衛星)信息通道,完善互聯網平台搭建,使信息交流快速和高效。在建設機制上,發揮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絲路基金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性金融機構作用,通過創新性的融資動員更多國家更大程度地參與“一帶一路”基建。
(三)加強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機制化與能力建設
我國應倡議“一帶一路”國家組建“貿易投資便利化委員會”。統一協調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落實相關領導人在各項國際會議上達成的有關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決定,監督各國推進舉措。另一方面,邊境和通關管理是貿易投資的關鍵環節。安全的邊境和一流的通關效率會極大地促成貿易投資便利化。應加強沿線各經濟體的檢驗檢疫交流與合作,制定統一的供應鏈安全標准、檢驗標准、開展AEO互認。促進“一帶一路”各國加快“單一窗口”建設,制定便利的通關辦法,參照“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做法,開發“海關跨境合作平台”。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監管互認和信息交換,進行海關數據聯網,搭建海關跨境合作平台和電子通關系統,互認海關監管數據,實現數據共享,提高通關效率。
(四)營造良好的貿易投資環境
營造公正、公開、穩定、透明的營商環境。加強制度建設,加大對腐敗和壟斷的打擊力度﹔借鑒國際經驗,增強政策法規和行政程序的公開化與透明化﹔加強監督,使監督及時、有效的發揮作用。制定規則與措施時須保持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和透明性,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各經濟體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World Economy Forum:The Global Enabling Trade Report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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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國家發展改革委員,外交部,商務部.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Z﹞.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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