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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全國基層團建創新典型案例征集

福建泉州晉江團市委:團建項目總動員

2016年01月25日14:1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關鍵詞】縣區、福建晉江、團組織建設、激發組織活力、團建項目總動員、招投標

晉江團市委為縣級共青團組織,全市共有基層團組織2774個,其中團(工)委89個,團總支135個,團支部2550個﹔全市共有團員10.8萬名,其中,中學團員約3.9萬名、非公企業團員約5萬名、其他領域團員約1.9萬名。團市委緊緊圍繞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等四大職能,開展了一系列極具特色的團建工作。在組織青年方面,在全省率先推行非公企業團組織“標准化”建設、探索在“兩新組織”建立“二帶十促N”團建聚集圈、建立少年隊名輔導員工作室等。在引導青年方面,常態化開展青年志願服務、大眾化運營團屬新媒體、網絡化培訓教育團員青年,並舉辦各類閩台青少年文化交流活動等。在服務青年方面,開展助力青年創新創業創優“集結號”行動,成立晉江青年創業公益資金,品牌化推進青年創業創新等﹔秉承“小微公益 大愛晉江”理念,精細化服務青少年民生事業。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方面,做好重點青少年群體排查摸底、服務管理和預防犯罪,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創建,實施重點青少年群體“一對一”結對幫扶等活動等。

晉江團市委在推動團建工作中導入工程“招投標”理念,首先由團市委發布團建項目招標清單,鼓勵基層團組織結合實際提出項目和參與投標。在基層團組織申報項目環節結束后,組織召開項目競標會,進行綜合比較評估,擇優確定一批團建重點項目和基礎項目,並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在項目實施完成后組織項目驗收結題,評定項目等級,最終將優秀項目集結成案例匯編,用於經驗交流。“團建項目總動員”該變了以往“撒胡椒粉”式的做法,有效調動了基層團組織工作的積極性和干事創業的熱情,讓“想干事”的團組織能“干成事”。

一、源起

團組織的生命力在於活動,但部分基層團組織由於資金和人手等方面的原因,很少甚至沒有開展團的活動。大多數地區對基層團組織更多的是停留在下達工作任務,實際支持很少甚至是沒有,有的話也往往採取“吃大鍋飯”的辦法,干好干壞一個樣,這不利於推動共青團工作的改革創新。為改變這種局面,晉江團市委書記陳其昌導入工程招標的做法,採用“招投標”的方式,把團建工作“項目化”,分類給予基層團組織不等的資金支持。力爭通過項目“招投標“的做法,充分激發基層團組織的活力,形成了做項目、干事業的氛圍。

二、做法

晉江市委將“團建項目總動員”納入鎮(街道)黨(工)委年度績效評估體系,並作為年度黨建重點項目積極推動,團市委每年整合120萬市財政資金作為開展“團建項目總動員”項目資金。具體步驟分為招標、投標、定標、驗標:

一是招標。

根據團組織“組織青年、引導青年、服務青年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等四大基本職能,結合上級團組織團建工作重點以及我市實際情況,發布《晉江市團建項目總動員實施方案》和團建項目招標清單,將團建工作分解為14個類別21個具體項目。

二是投標。

鼓勵全市所有基層團組織結合自身實際,積極策劃生成特色項目參與投標。共有55個基層團組織申報114個項目。經評審組初步篩選,確定入圍重點項目37個。

三是定標。

召開團建項目定標會,由入圍重點項目的申報單位分別闡述項目的主要目的、具體措施和經費說明,經過評委打分和測評打分,綜合確定23個重點項目、91個基礎項目。按照“支持重點、扶持基礎”的原則,分別給予重點項目2-10萬、基礎項目1萬以下的項目建設資金。

四是驗標。

項目完成后組織項目驗收、表彰先進,並將優秀項目匯編成冊,用於經驗交流和宣傳推介。

三、成效

基層團組織踴躍參與“團建項目總動員”,有效推動基層團組織由“要我干”到“我要干”轉變,充分調動起其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項目化推進團建工作,全市共申報了114個項目,且整體質量較高,涌現出了像晉江市公安局團委的警察“義工”情系“被拐兒童”、 中國鞋都電商創業園團支部的“青年創客家”、晉江青商會團支部的“青年創業創新集結號行動”等一大批優質團建項目,有效提高了我市整體團建工作水平,10多萬青少年因此受益。

市委分管領導這樣評價團建項目總動員:“團市委將工程招投標的理念導入團建工作,創造性採取“招投標”的方式推進團建工作,並爭取120萬經費用於支持項目建設。既創新了團建推進方式,又調動了基層團組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創新性很強,成效也很明顯,是一個可借鑒推廣的好做法。”

基層團組織負責人這樣評價團建項目總動員:“團建項目招投標讓我們的工作目標更清晰。由於人手不夠、資金不足,基層團組織難以統籌所有的團建工作,常常是“上級布置一項內容,我們就集中全力去完成。如果需要同時完成幾項工作,就會顯得捉襟見肘,感覺工作比較被動。現在團市委把團建項目一一列出,做得好的項目還能獲得資金支持,這讓我們更好地找到了團工作的切入點。”

基層團干部這樣評價團建項目總動員:“申報的表格要求附上當地黨組織的審核意見,這有利於黨政領導重視團的工作,對於做得好的團組織,是一種激勵﹔對做得不夠好的團組織,則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壓力。

青年這樣評價團建項目總動員:“晉江外來工子女較多,之前由於缺乏資金,對外來工子女的心理輔導工作未能持續進行。這項工作屬於此次清單中的志願服務類,如果申報成功的話就很有希望辦下去,這對外來工子女很有幫助。”

四、創新啟示

團建項目總動員活動創新的核心在於導入“招投標”的方式,各基層團組織可根據項目清單,結合自身實際設計活動項目,項目自主性強﹔且中標項目最多能獲得10萬元的資金支持,緩解了基層團組織面臨的資金困難,調動了基層團干的積極性。並將“團建項目總動員”作為黨建帶團建的重要內容,納入鎮(街道)黨(工)委年度績效評估體系,提高了基層黨政對團建工作的重視。“團建項目總動員”大大激發了基層團組織團建工作活力,可以在各縣區團組織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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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沈王一、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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