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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方彬:用國家榮譽引領價值取向和榮辱觀

2016年01月15日11:28   來源:光明網

原標題:用國家榮譽引領價值取向和榮辱觀

  近日,屠呦呦在獲得諾貝爾獎的情況下,未獲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引起網上熱議。為什麼屠呦呦未獲獎,有關部門已經作出回應。這一網絡熱點引發我們思考相關問題,國家設立最高獎的目的是什麼,我們在相關制度建設上有何新舉措。

  就在上個月,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健全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的意見》。以往這樣的文件是由業務部門完成,由黨和國家領導人或權威機關履行簽發程序,這次上升到與此前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同的審議規格,一定有深層考量和目的意義。

  首先,彰顯治國理念。政治局會議明確指出:“《意見》對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作了整體設計,明確由勛章、榮譽稱號、表彰獎勵組成,並對評選、頒授和待遇等作出了相應規定,為做好功勛榮譽表彰工作提供了依據和遵循。”這也是政策性文件的應有之義。

  深入分析,則內含著黨中央、習近平的治國理念。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產生以來,特別是習近平擔任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后,突出強調法治意識、規矩意識,比如人們耳熟能詳的“政治規矩”、“全面依法治國”,等等。要把規矩意識深入到各級黨委、政府,深入到黨政干部和人民群眾,有效辦法是借助標志性法規性文件的制訂,來傳達信息,彰顯理念。

  其次,重塑價值坐標。有序社會離不開法與價值坐標這兩大支撐。特別是在價值觀紊亂之時,必須厘清弘揚的、要求的、允許的、抑制的和取締不同價值層次。這項工作主要依靠黨和政府的建設與推動,這已經反映在會議精神中。比如會議強調: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是國家激勵獎賞的一種制度性安排。一個人為黨、國家和人民作出了功勛,具有崇高的精神風范,就應該給予很高的榮譽,得到全黨全社會尊重。建立健全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對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凝聚力和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需要提及的是,當下中國既呼喚價值坐標重塑,同時也具備了社會基礎。依照心理學的需要層次理論解釋,人在滿足了生存需要后,必追求價值實現,而價值實現很大程度上反映於榮譽。中國經濟已經由滿足吃飯躍升到精神需要,換言之,我們到了適度調整“物質刺激”與精神激勵的輕重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意見》順應了時代和社會要求。

  再次,引導社會行為。重視榮譽激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國封建時期立牌坊就是榮譽激勵﹔古羅馬獲勝將軍頭戴桂冠游行,也是榮譽激勵。隨著社會的進步與制度完善,不同文化和社會制度下的國家榮譽授予方式有所區別,“小政府大社會”的西方國家,其榮譽很多來自社會組織、行業協會,而我們更強調黨和政府施獎,不管採取哪種榮譽施予方式,都強調權威度。權威度越高,社會引導能力越強,效果也越好。這應當是推進黨和國家榮譽制度的原因所在。

  換個視角分析問題,社會引領也是通過矯正實現的。習近平強調指出:“問題是工作的牽引,問題是時代的召喚”。以糾正問題來達成目的,從會議要求可以看出。以往我們採用榮譽激勵中,至少在一些領域或單位走入誤區,比如,把榮譽變成安撫手段、平衡法碼,甚至是撈取政治資本的手段,直接導致榮譽貶值,激勵作用大大降低。所以,會議強調:“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標准,堅持寧缺毋濫,確保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

  需要強調的是,中國共產黨的精神力量之源,很重要的是榮譽激勵。因為,革命時期基本不存在物質回報,斗爭精神隻能依靠信仰信念和價值觀的引領,表現出來的很重要的是榮譽激勵。即便掌握了政權,由於中國共產黨強調的是奉獻精神,因而激勵重點仍然在精神方面。比如在軍隊,榮譽激勵是重要的精神激勵手段之一。道理不難理解,對於以犧牲為職業特征的集團,永遠都不可能靠物質力量生成強大的犧牲精神,因為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寶貴的,也不會有人為了金錢而直扑死亡。

  總之,在當下政治生態和社會狀態下,激發出更強大的精神力量,必須用好國家榮譽制度。

(作者系國防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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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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