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管理條例》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地圖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現形式,直觀反映國家的主權范圍,體現國家的政治主張。“《條例》的實施,無疑標志著一個以地圖為核心載體、全民多數參與的國家版圖意識教育的新時代開啟。”北京師范大學地理學與遙感科學學院副院長朱良說。
《條例》針對國家版圖的宣傳教育作出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國家版圖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國家版圖意識。國家版圖意識教育應當納入中小學教學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用正確表示國家版圖的地圖。”
互聯網地圖是地理信息的重要載體,也是國家版圖的重要表現形式,事關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目前,隨著網絡技術特別是移動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地理信息應用的不斷深入,互聯網地圖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同時,存在錯繪、漏繪現象的“問題地圖”也頻頻出現。
根據《條例》規定,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應當將存放地圖數據的服務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並建立互聯網地圖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互聯網地圖服務單位收集、使用用戶信息須經用戶同意,發現傳輸的地圖信息含有不得表示內容的,立即停止傳輸,向有關部門報告。
地理空間信息能夠為各類社會、經濟、自然資源、人文信息提供統一的空間定位框架,是國家“大數據”的空間關聯基礎。其實,互聯網地圖是用戶面最廣的地理空間信息,從事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能夠通過互聯網服務集成各類國家政治、經濟、文化信息,以及公民個人行為實時信息,形成具有不可估量價值的“大數據”。
“隻有把服務器設在中國境內,才有可能對其數據進行有效監管,防止涉及我國社會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大數據被竊取。並且,隻有提供互聯網地圖服務的單位自身建立起安全管理制度,具備一定的互聯網地圖服務技術人員及安全審校人員,才能從源頭上杜絕問題的出現。”國家基礎地理信息中心高級工程師蔣捷說。
蔣捷認為,強化對互聯網地圖服務的監管,就是為了保証互聯網地圖制作、發布、使用過程中使用權威、准確的地理信息,避免因信息錯漏對公眾造成誤導、給國家主權完整和信息安全帶來損害。
地圖技術審查中心高級工程師韓權衛認為,不少公開出版、展示、登載、銷售、進口、出口的地圖和地圖產品錯繪我國國界線,漏繪屬於我國領土的台灣島、南海諸島、釣魚島、赤尾嶼等重要島嶼,隨意標注涉密地理信息,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引起外交糾紛,損害國家主權。因此,將《條例》規定的實行地圖審核制度落到實處顯得尤為必要且緊迫。
據測算,2015年地理信息產業總產值達3600億元,增長率達22%。在“一帶一路”“互聯網+”等國家戰略的推動下,在民用空間基礎設施建設提速和各種應用需求上升的推動下,地理信息產業將步入加速發展期,未來仍將保持20%以上的復合增速,2020年總產值或將超過8000億元,商業模式較為成熟的相關企業將迎來業績爆發期。
對此,《條例》明確規定,國家支持地理信息科學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促進地理信息應用,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數據開放共享。
另外,涉密地理信息數據關系到國家安全。隨著地圖應用廣度和深度的不斷拓展,特別是導航電子地圖、互聯網地圖的迅猛發展,地圖用戶對地圖的精度、信息的詳細程度要求越來越高。對此,《條例》規定了利用涉密測繪成果編制地圖應進行保密技術處理。
中國地圖出版集團總編輯徐根才指出,為向社會生產和生活提供豐富多樣、利用方便的地圖產品和服務,解決保密與應用之間的矛盾,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組織研制了地圖保密處理技術,同時對地圖保密處理的技術使用和管理作了具體規定。(記者 於中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