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澤
中共中央不久前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兩部黨內法規同步修訂和頒布實施,為包括黨員領導干部在內的全體黨員劃清了“應該做什麼”和“不能做什麼”的行為界限,充分展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成果和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
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呈現出道德高線和紀律底線“雙線壓陣”、正面倡導和負面清單“雙向推進”、他律和自律“雙管齊下”等鮮明特點。對高校而言,認真學習領會和准確認識理解《准則》《條例》出台的戰略意義和工作要求,立足教育系統特點與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是深入推進高校廉政文化建設、主動服務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布局的責任所在。高校深入貫徹落實《准則》《條例》,要重點把握好三個新要求。
一是把握好發揮道德感召和法規制約“雙重合力”的新要求。《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新修訂的《准則》側重於從正面倡導的角度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崇高的道德追求,而《條例》則以開列負面清單的方式明確劃出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紀律底線,二者同步實施推進,目的正在於同時發揮道德標准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的精神感召力,以及黨紀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行動制約力。
這一目標和要求與中國古代“禮法合治”的廉政文化傳統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脈相承的。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理思想發端於周朝,后經孔子發揚光大並制度化,到西漢時期漢武帝和董仲舒將其上升為治國基本理念。無論是《論語》所寫“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還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提出的“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強調的都是在加強法治的同時喚醒公眾內心深處“知恥”“向善”之心的重要作用。當德治與法治、自律與他律相輔推進時,不僅可以最大限度地激發二者各自的作用,還將在互補互動中產生更大的合力。
二是把握好強化規則意識和培育敬畏意識的新要求。腐敗的產生,從個人心理層面來說,主要是因為缺少必要的敬畏意識,膽大妄為進而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線。保持敬畏之心是我國古代廉政文化中一直強調和實踐的:周代的“敬天保民”思想,強調的是對天和道的敬畏﹔孔子針對諸侯沉迷世俗、不問天道,辱沒國君、唯我獨尊,膽大妄為、不循祖制的亂象,提出君子要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目的在於喚起王公貴族和民眾的道德自律。
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較之以往更加明確、具體和嚴格,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大細化紀律要求將黨紀黨規之網織得更加嚴密,強調的也是這種敬畏意識的培育,以黨章的權威性嚴肅性和黨紀黨規的震懾力,引導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對道德規范和紀律規定保持敬畏之心,進而形成追求道德“高線”、守住紀律“底線”的思想和行動自覺。
三是把握好增強高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新要求。此次出台的《准則》和《條例》,面向的不僅僅是黨員干部,而是全體黨員和各級黨組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嚴治黨,必須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從嚴治黨是全黨的共同任務,需要大氣候,也需要小氣候。各級黨組織要主動思考、主動作為,通過營造良好小氣候促進大氣候進一步形成”,強調的也是各級黨委、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實施過程中的主體責任。高校具有黨員師生干部人數多、知識水平高、思想觀念活躍等特點,並肩負著立德樹人、引領社會風氣等重要任務,有責任、有義務努力營造好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小氣候”,以促進全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良好“大氣候”。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如何讓《准則》和《條例》在高校的“土壤”中落實生根,讓廉潔自律成為師生的道德自覺和行動自覺?從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教育系統的廉政文化建設經驗來看,普遍重視教之以廉,強調廉政教育的超前性和預防性,重視廉政教育與監督監管的有機結合。譬如,美國教育系統針對教職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設立了專門機構,機構負責人由各學校校長任命並直接對校長和董事會負責,主要負責制定本校廉政政策制度和教員的學術科研、財務等各類道德規范,協調學校各部門推進廉政工作,組織各種廉政宣傳、教育和培訓,監督關鍵部門和重要環節,審查和公布個人財產申報等。
不難看出,通過加強廉潔教育來防微杜漸,是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教育系統廉政建設的成功之道。新修訂的《准則》和《條例》已從制度設計上做好了准備,高校要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形成“有法必依”的良好廉政文化氛圍,關鍵要在“教”上下功夫。一是要明確“教”的目標,增進高校廣大黨員干部和師生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的思想認同和道德認同,增強高校廣大黨員干部和師生的廉潔“自律”意識和“他律”意識。二是要厘清“教”的內容,著力加強對《准則》和《條例》的內容以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的重大意義的廣泛宣傳和深入解讀,闡明教育系統特別是高等教育系統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與其他系統的共性和差異性要求,明確高校不同層次、類型的黨員干部和師生的廉潔行為規范。三是要豐富“教”的形式,通過課堂教育與課外教育相結合、專題教育與日常教育相結合、線下教育與線上教育相結合、正面教育與反面教育相結合等多種載體和形式,努力提高廉潔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潛移默化中引導高校黨員干部和師生實現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轉變,將廉潔自律轉化為個人的道德自覺和行動自覺,從思想和行動的源頭上杜絕腐敗行為的出現。
(作者系華東政法大學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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