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力度的加強和反腐倡廉建設的深度發展,目前在各級政府的實際工作中,明顯出現了公務員和干部隻想當官、不想干事,隻想攬權、不想擔責,隻想出彩、不想出力的現象﹔在公務員和干部隊伍中,不思進取、為官不為,滿足於當“和事佬”、做“太平官”的情況比較的普遍、嚴重。正因為這樣,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對工作不力的,要約談誡勉﹔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要公開曝光、堅決追究責任。”可見,當前在行政體制改革和政府治理領域,執政黨和政府如何治理工作不力、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已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必須很好地察尋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表現和成因,探究推動公務員和干部敢於擔當、干事創業的動力來源,推出有效激發公務員和干部清正廉潔、勤政務實的具體舉措。
一、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主要表現
在公務員和干部隊伍中,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人思想境界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安於現狀、樂於守成,出現了如下的不正之風、不良表現。
“沒好處不辦事”。中央出台八項規定和深入反腐倡廉建設以來,一些公務員和干部感到現在當官一點好處都沒有了,每個月的工資就那麼點,開始懶政怠政不作為,按部就班無創意。過去政府機關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現在則是“門好進、臉好看、事不辦”,得過且過,拖著磨著,天天“老故事”,事事“馬拉鬆”。
“安閑輕鬆度日”。公務員和干部當“官”,是為了報效國家、服務人民,“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是,當這樣的“官”太辛苦了,付出太多。而一些公務員和干部把官職僅僅當做謀生的手段,隻想安逸,工作不上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害怕出事擔責”。干事創業必然蘊含風險,一些公務員和干部工於個人得失計算,與其說因為失誤挫折什麼都得不到,還不如墨守成規,因循守舊,圖個平安,說不定機會來了可以平步青雲。因此,他們畏首畏尾,怕出問題,怕遭非議,遇到矛盾躲著來,碰到困難繞道走。
“干事易得罪人”。過去一段時間,無須諱言,我們在干部選人用人標准上出現偏頗,就是搞了“唯票取人”。由於勤政務實、干事創業者往往敢說敢做,難免得罪人,民意測評的票數自然不高,這就導致了大家不願干事創業,爭著去當老好人。
“做多沒好結果”。現有的機關工作制度規定,還不能徹底地解決公務員和干部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問題﹔還不能旗幟鮮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業者、批評空談者、教育失誤者,及時調整懶、軟、散的干部,讓干者上,不干者下,這就使得公務員和干部感到勤政務實、干事創業沒有任何益處,心灰意懶、躊躇不前。
“熱衷蹲辦公室”。沉迷於機關辦公,不願意深入基層搞調查研究。一些“一把手”和主要領導干部滿足於常規性管理工作,陷入具體的事務之中﹔他們習慣於動口不動手,搞文牘主義,繁雜公文。每天把主要時間和精力花在看文件上,靠打電話了解情況,聽取匯報,處理問題。
“好開會和講話”。雖然現在精簡了會議,但會議還是少不了的,關鍵還在於有些領導本身就喜歡這種形式。這些領導離開了開會這種工作形式,似乎也無事可做。與開會相關的是領導需要講話,雖然現在要求講話要簡短些,但仍然需要事先寫好講話稿,完全由秘書班子代筆。秘書班子代寫講話稿早已輕車駕熟,有一定的格式、有一定的套路,結果是無論是開會也好、講話也好,多屬形式主義,應景之作,多半空洞無物。
“喜圖簡單省事”。有些領導圖方便,要輕鬆,習慣於簡單省事的“命令—服從”式的管理模式,動輒訴諸強制的管理理念根深蒂固,執法方式簡單粗暴,管理措施僵化生硬,不考慮社會效果,不考慮群眾感受,不善於對話協商,乃至濫用警力,人為制造社會矛盾,極易誘發群體性事件,造成干群關系緊張。
二、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內在成因
以上種種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不良表現,無論是對於政府治理的效率,還是對於政府的形象和政風來說,都是巨大的損害和破壞。那麼,是什麼導致了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呢?必須探究其深層次的內在成因。
第一,理想信念缺失。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最根本的就是忘記了作為政府官員的“官念”、“官經”。我們的“官念”、“官經”就是,報效國家、服務人民,應該做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正因為他們沒有了這樣的理想信念,不可能奮發有為、全身心地投入黨和人民的事業,把崗位當作為人民服務的機會,為事業的發展殫精竭慮、甘於奉獻。他們把工作僅僅當做謀生過日子的手段,滿足於上班了、干活了,可以對得起到手的薪酬了。
第二,責任意識淡薄。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是把國家和人民的事業重於泰山和勤政務實、干事創業本是自己應盡的職責拋置腦后。他們“怕”字當頭,怕矛盾,怕困難,怕得罪人﹔他們有“僵”的痼疾,僵化不變,墨守成規,因循守舊,不敢突破條條框框,好機遇不敢抓,好政策不敢用。唯恐自己的烏紗帽丟了,卻把沉甸甸的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責任意識丟掉了。
第三,素質能力不足。現在,執政黨和政府治國理政面臨著“四大危險”,其中之一就是“能力不足的危險”。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也在於自身的學識素養、領導水平不行。他們既不能很好地領悟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又不能很好地研判和應對實際的發展變化﹔既不善於把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同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有機銜接起來,也不善於正確處理和合理協調現實中存在的各種復雜矛盾。在素質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談願景,乏善可陳﹔講運作,沒有招數﹔何以勤政務實、干事創業?
第四,用人導向偏差。治國之要,首在用人。用了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公務員和干部,就會出現爭創事業、勇促發展的可喜局面﹔用了碌碌無為的公務員和干部,則會助長平庸守拙、推責諉過的不良傾向。過去一段時間,我們在公務員和干部選人用人標准上出現了失誤,就是搞了“唯票取人”,“唯分取人”,也不敢使用一些有爭議、有缺點但確實本事高強、干勁十足的干部。“唯票取人”,導致了大家都去當老好人﹔“唯分取人”,導致了隻重考試成績忽視工作實績﹔不敢使用敢說話、敢冒尖的干部,導致了人人心存余悸、謹小慎微﹔這就難免挫傷了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第五,制度規定缺陷。公務員和干部要勤政務實、干事創業,需要給予強有力的制度支撐。通過嚴格的制度管理,公平公正地看待干部,才能對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公務員和干部起到激勵、保護、監督的作用。現有的制度規定,還不能徹底解決公務員和干部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問題﹔還不能旗幟鮮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勵創業者、批評空談者、教育失誤者,及時調整懶、軟、散的干部,讓干者上,不干者下。這就使得公務員和干部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面前,顯的躊躇猶豫,心灰意懶。
三、推動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來源
通過對公務員和干部為官不為、懶政怠政內在成因的探究,歸根到底,把這些諸多成因集中到一點就在於,公務員和干部缺乏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動力,是推動事物前進和發展的基本力量。沒有動力,事物就不可能生成、運動和發展。公務員和干部要勤政務實、干事創業,也需要動力。而且,推動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來源越是充足,成就和業績才會越大。
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不是與生俱來、天然自成的,它源自公務員對黨和人民事業深刻的認識和感悟,源自自覺的認同和踐行,隻有接受和樹立了正確的思想觀念,才能轉化為自身內在的動力。那麼,構成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結構有哪些呢,分析起來主要有三大動力來源。
一為精神動力。人的行動,總是受到一定的思想支配,受到一定的精神動力驅使。特別是共產黨人,如果沒有了高尚的精神動力,就會淪為渾渾噩噩、尸位素餐。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精神動力源,就是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堅定的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鼓舞一代又一代共產黨人前仆后繼、英勇奮斗的神聖力量。每一個共產黨員從加入黨組織的那一天起,從當上國家公務員和黨的干部的那一刻起,就要牢固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堅定的理想信念,體現為心中有黨、對黨忠誠、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始終頑強拼搏。作為國家公務員和黨的干部,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也無論在什麼樣的崗位上工作,都要做到生命不止、奮斗不息。由此可見,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渴望為改革事業做出貢獻,干工作爭強好勝的競爭精神,以及受到黨和人民表揚嘉獎的榮譽感等等,都構成推動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精神動力。
二為物質動力。在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中,不能缺少物質利益。對公務員和干部不是不要講物質利益,恰恰相反,它在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源裡是不可或缺的。馬克思早就指出,人們為之奮斗的一切都與他們的利益有關。當然,作為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物質動力源,不是一種偏狹的拜物教,不能簡單地將其等同於追逐金錢利潤、追求升官發財,而是有著豐富的內涵。首先,講干事創業的物質動力源,就是要求干部苦干實干,拿出改造客觀物質世界的政績成效。公務員和干部為什麼勤政務實、干事創業,還不是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高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如果離開這樣的物質成果、實績業績,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就沒有任何意義。其次,我們黨對於勤政務實、干事創業而成就斐然的公務員和干部,必須給予適當優厚的物質待遇,給予一定的物質褒獎激勵,否則,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也就感受不到任何自豪光榮。由此可見,改造物質世界的成就,提高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公務員和干部獲得與自身才能、地位相合適的物質待遇,以及因政績明顯得到職務拔擢和物質激勵等等,都會構成推動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物質動力。
三為制度動力。制度是人類社會生活中達成的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和行動准則,是實現某種功能和特定目標的一系列規范體系。在現代社會裡,制度已愈發成為一種強大的動力源。在當代中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干部制度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如鄧小平說的,它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在好的制度的推動下,可以催發一支浩浩蕩蕩的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大軍。反之,則將出現萬馬齊喑,死水一塘的頹敗景象。由此可見,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干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機制,是決定著公務員和干部能否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強大的制度動力。
在推動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精神動力、物質動力、制度動力的動力來源結構中,精神動力起著統領作用,物質動力起著基礎作用,制度動力起著保障作用。這三大動力,不可偏廢、不可或缺,相得益彰、相互促進。過去,我們對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精神動力過於強調、倚重,以致忽視甚至否定物質動力和制度動力的作用。現在,應在繼續發揮精神動力作用的同時,將重點放在突出物質動力和制度動力的作用上。
四、激發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具體舉措
針對著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的主要問題和影響制約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內在原因以及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動力的問題,提出以下相關的舉措予以解決。
首先,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精神動力。激發精神動力,要注意和平時期和戰爭年代的不同。戰爭年代為了理想信念黨員干部必須無條件奉獻,和平時期則要把對理想信念的追求奉獻同公務員和干部實現個人人生價值有機結合起來,需尊重他們的多樣化選擇意願。為此,應該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一是大力加強公務員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健全和落實嚴格的學習制度。加強公務員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就是加強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教育,堅定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要扎扎實實地搞好公務員的思想教育,真正在掌握科學體系上下功夫,在掌握精神實質上下功夫,在掌握立場、觀點、方法上下功夫,學深學透,學以致用。重視思想教育、抓好公務員和干部的學習,要常抓不懈,建章立制,方見成效,如朱熹曰:“無一事而不學,無一時而不學,無一處而不學,成功之路也。” 公務員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好了,理想大了,才能立志勤政務實,干大事業。
二是大力提升公務員和干部的責任意識。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對沒有勤政務實、干事創業責任意識的公務員和干部給予嚴厲的批評幫助,促其深刻反省,使其敢於擔當。古人雲,“為官避事平生恥”。封建時代的官員尚有責任觀念,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公務員和干部豈能害怕擔責、躲避風險!另一方面,要切實採取措施鼓勵務實創新,鼓勵他們用好用活用足政策,凡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沒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許進行積極的探索實踐。
三是以發揚戰爭年代不怕犧牲的精神,大力組織新形勢下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沖鋒隊”、“敢死隊”。今天,我們仍然有很多“戰役”可“打”,如科技創新需要攻克難關,生態保護需要達到硬指標,老百姓民生工程刻不容緩,可以開展“大比武”、“擂台賽”、“立軍令狀”等激發精神動力的形式,毛遂自薦,人崗相適,振奮斗志,鼓舞士氣。
其次,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物質動力。要注重黨在執政條件下公務員和干部的個人利益問題,切實解決公務員和干部收入過低和干事創業效益與其物質待遇不相稱的問題。為此,應該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一是採取津貼措施。對處在干事創業一線的黨政干部,根據工作辛勞難易情況,給予適當的收入補助。不搞大鍋飯,獎勤罰懶,扶正祛邪。
二是採取重獎措施。對於參與完成重大項目取得重大效益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鼓勵冒尖、挑大梁,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金額給予重獎。
三是採取普惠措施。我國的公務員尤其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收入較低。應根據世界各國通行情況,按照公務員工資收入應在社會平均收入中等偏上予以調整。
再次,發揮制度功能有效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要讓制度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寬鬆氛圍,讓制度釋放出巨大能量,起到激勵、引導、保護、督促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作用,真正使制度對創業者求賢若渴、知人善任,也使創業者心情愉悅,敢於擔當。為此,應該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一是發揮制度的激勵功能。以習近平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條標准”: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四有”: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四種人”:做政治的明白人、發展的開路人、群眾的貼心人、班子的帶頭人,作為選人任人的重要依據,確立“以改革發展論英雄、憑干事創業選任人”的用人導向。要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實踐中培養、發現和使用公務員和干部,不僅重視民意測評、知識考核,更要重視實績指標。要把公務員和干部的能力,特別是創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對能力出眾、勇於創新的公務員和干部,堅決破除“論資排輩”、“平衡照顧”的陳舊觀念,該破格的破格,該重用的重用。
二是發揮制度的引導功能。引導公務員和干部向上向前,想正事、干實事,提高自身干事創業的素質能力和領導水平。引導公務員和干部把時間花在學習上,時刻抱著對素質能力不滿足的心態,結合自身實際,確定提升素質能力的目標,不斷積累新知識,鍛煉新能力,提升新境界,適應新形勢。引導公務員和干部不斷立於全面深化改革、推動事業發展的潮頭,走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前頭。
三是發揮制度的保護功能。對銳意進取、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公務員和干部出現的一些失誤、錯誤,要有寬容心、包容性。凡屬在干事創業試驗過程中造成的失誤、損失,應不予追究責任,還要表揚他們的探索創新精神,直至讓其試驗成功。一定不能急於踩剎車、一棍子打死,從而解除干事創業者的顧慮負擔。
四是發揮制度的督促功能。督促公務員和干部謹記勤政務實、干事創業要“時不我待、爭分奪秒”。要很好地解決勤政務實、干事創業與懶政怠政、混日子、不干事創業一個樣的問題,使能者上,不能者下,鞭打快牛,懲罰慵懶。把對督促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管理工作,納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制度最可靠、最有效,取得制度改革和建設的成果,對於有效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動力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適應著激發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動力的需要,建議中央制定出台鼓勵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辦法條例,通過新的制度規定,真正發揮對公務員和干部勤政務實、干事創業的激勵、引導、保護、督促作用。
來源:《中國改革與發展熱點問題研究》,商務印書館2015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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