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國家、不同時代,民主政治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當代中國的民主政治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的鮮明特色
中國共產黨在中國的民主政治中居於領導地位。當代中國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人民的選擇、歷史的選擇,並且這一領導地位是由我國憲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確立的。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當家作主最重要的實現途徑和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以投票選舉的方式,選出自己的政治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家的行政機關、審判機關與檢察機關,分別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審判權和檢察權﹔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向人民代表大會負責,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向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的監督。這充分反映了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的精神實質,即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來自於人民、受人民監督。
協商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一方面,從法理上看,新中國可以視為協商民主的產物。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種“協商建國”是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另一方面,當代中國的人民政協制度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基本制度,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民主功能。獨具中國特色的“兩會”成為中國民主政治的直觀體現,也是對人民當家作主的全面展示。
澄清民主問題上的錯誤觀念
從民主理論看,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並無“民主政體”與“非民主政體”的劃分。在西方,亞裡士多德把政體分為君主政體、貴族政體、共和政體三種類型,這三種政體的變異狀態分別是僭主政體、寡頭政體和平民政體。亞裡士多德並沒有將國家劃分為“民主國家”與“非民主國家”。事實上,西方古典的政治理論並不推崇民主政治,而更看重混合政體。
從民主實踐看,沒有哪個國家是純粹意義上的民主國家。英國的政體是典型的混合政體,既有民主的因素,也有君主的因素,還有貴族的因素。美國同樣不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民主國家。美國實行三權分立,司法權作為“三權”之一,掌握在法院特別是聯邦最高法院手裡。這實際上是守護資產階級核心利益的制度防線。美國國會作為民主的象征,其代表民意制定的法律可以被聯邦最高法院宣布為無效。通過解剖英國、美國這樣有代表性的國家,我們可以發現,所謂“民主國家”與“非民主國家”這種二分法是不科學的。
從中國的現實來看,當代中國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新型民主國家。中國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沒有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中國的民主政治是人類政治文明中的創新典范,對世界民主政治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因此,給當代中國貼上“非民主國家”的標簽,是對民主理論的誤解,更是對中國民主實踐的誤解。至於“專制國家”的標簽,要貼在當代中國的國家體制上,更是無聊之舉。
(作者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
(摘自《求是》2015年第22期)
來源:《紅旗文摘》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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