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仁亮 倪曉明 邸磊
中小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優勢與問題
中小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的經濟增長作出了突出貢獻。然而,融資難仍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國內外很多學者認為,發展關系型貸款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關系型借貸主要是指一定程度上擺脫了過度依賴硬性財務指標和抵押品,更多依靠金融機構與企業長期合作積累的信用關系,更側重於企業在所屬地聲望、企業主本身聲譽等軟信息來決定信貸投放對象。關系型借貸無疑為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供了一條便捷之路,而中小金融機構在發展關系型借貸方面具備一定的天然優勢。中小金融機構尤其地方性金融機構因為屬地和業務發展區域等方面原因一般都與所屬地中小企業保持長期合作關系,而大型商業銀行因為業務經營范圍廣泛、風險管理偏好大型企業等方面原因不如中小金融機構那麼依賴所屬地中小企業。因此,通過關系型借貸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更好的選擇對象將是中小金融機構。
但我國中小金融機構的籌資渠道較為狹窄。其中,中小商業銀行吸存能力相對大型商業銀行較為有限,存貸比相對較高,且存在“短存長貸”的特點,如果經濟下行且發生金融動蕩,較易產生流動性風險。以小額貸款公司為代表的地方性非正規金融機構則因為規避風險,按照監管要求隻能採取“隻貸不存”的方式,最多可獲得不超過自身資本額50%的銀行貸款,極大地限制了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渠道和后續發展動力。
國外學者系統分析比較了股權融資、債務融資、中小金融機構基金會和信貸資產証券化等四種中小金融機構籌資方式后認為,信貸資產証券化的方式更為適合中小金融機構流動性補充和管理,同時推薦以擔保債務憑証(CDO)的方式進行資產証券化,因為這樣可以一並解決資產証券化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資產証券化的起源和功能
作為20世紀最重要的金融創新工具之一,資產証券化一經推出就備受各國推崇,歐美地區一些國家的資產証券化產品已成為其非常重要的融資工具之一。資產証券化最初是美國政府為了滿足本國人民住房需求,釋放住房抵押貸款所佔用的流動性而推出的金融市場交易工具。
目前,按照金融界和學術界較為統一的說法,資產証券化分為一級資產証券化和二級資產証券化兩種。一級資產証券化主要是指企業以發行股票、債券等形式從投資者那裡獲取所需資金的形式﹔二級資產証券化主要是指把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現金流的應收賬款等資產匯集起來,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証券的過程。目前,狹義角度的資產証券化專指信貸資產証券化,國際上通用的信貸資產証券化產品分為住房抵押貸款証券化(MBS)和資產支持証券化(ABS)。其中根據入池基礎資產的不同,ABS又分為一般貸款証券化、中小企業貸款証券化、汽車貸款証券化和信用卡應收賬款証券化等。
金融機構合作模式下的中小企業貸款証券化
筆者認為,建立一種全新的多家中小金融機構與大型商業銀行合作CDO資產証券化模型是可行的,在這種模型中,資產証券化的發起者可以為信貸資產轉讓模式下的大型商業銀行,也可以為受托資產管理模式下的多家中小金融機構,基礎資產池中的資產種類均為中小企業貸款,其余部分與標准CDO交易結構保持一致,這種合作模式可以分為三類:
一是信貸資產轉讓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中小金融機構將中小企業貸款以信貸資產轉讓的方式出售給大型商業銀行,由后者擔任資產証券化交易的發起者。這種模式更適合於中小金融機構中的小額貸款公司,按照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小額貸款公司隻能採取“隻貸不存”的業務辦理模式,對於資金的需求程度要高於其他中小金融機構,同時對於資金的快速回流有更緊迫的需求,如果由小額貸款公司自身作為資產証券化的發起者,資金回流速度相對較慢。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小額信貸資產的收益率一般較高,同時小額貸款公司在中小企業貸款方面又具備軟信息獲取優勢,商業銀行有很大的意願去甄別和購買優質小額信貸資產。對於資產証券化產品的投資者來說,更願意購買商業銀行專業甄選和收購后的小額信貸資產支持証券。
二是大型商業銀行受托資產管理模式。相對於中小商業銀行和非商業金融機構,大型商業銀行在資產管理業務領域有更為豐富的經驗和更高的管理技能,能夠給予中小商業銀行在構建資產池方面更為專業的指導,同時也提供了一種隱性擔保,使資產証券的信用等級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是大型商業銀行委托中小金融機構模式。借鑒印度ICICI銀行的做法,大型商業銀行可以與多家中小金融機構合作,通過它們來獲取優質中小企業客戶進行信貸投放,並可以將其中同類信貸資產打包進行資產証券化。
防范中小企業貸款証券化風險
盡管中小企業貸款証券化的創新產品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是美國次貸危機血的教訓仍歷歷在目。因此在進行金融創新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更為重要的金融創新監管和風險防范措施。
第一,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目前出現了一些機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因為屬於新興業務領域,這些機構自身人員缺乏足夠的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另外,這些機構經營方式較為粗放,缺乏嚴謹的經營管理和內控管理制度,因此商業銀行在跟這些機構進行合作獲取客戶的同時也要進一步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第二,信貸資產証券化產品的風險披露制度尤為重要。必須做好入池資產的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整個交易過程的透明化。
第三,信用評級機構要保持中立,不能以迎合交易任何一方為目的,要能夠綜合考慮影響整個資產証券化的信用風險,對發行証券做出客觀、公正、透明的評級。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中國農業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