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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暉: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2015年12月18日13:15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在已經確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要求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目標要求,其中在文化建設方面一個很重要的目標要求就是:“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這是繼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后,中央全會文件再次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充分反映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文化建設的高度重視和對社會主義文化發展規律的深刻把握,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對發展文化產業的迫切需求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步伐明顯加快,佔國民經濟比重穩步上升。據統計,2014年,文化產業佔國民經濟比重達到3.77%左右,其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同期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但總體上看,文化產業的規模還不夠大、整體實力還不強、結構不夠合理,對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尚未充分顯現出來,離支柱性產業的要求還有相當差距。

第一,加快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推動文化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文化企業是文化產業的主體。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核心是要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干文化企業。要毫不動搖地支持和壯大國有或國有控股文化企業,毫不動搖地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健康發展,形成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要在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基礎上,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加強對國有重點文化企業的扶持,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文化企業上市融資,加快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使之成為發展產業和繁榮市場的主導力量。要破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在國家許可范圍內,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參與國有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參與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調動社會資本投資文化產業的積極性。要鼓勵各類文化企業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聯合重組,推動出版、發行、影視、演藝集團交叉持股或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並購重組,提高文化產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

第二,加快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促進文化資源在全國范圍內自由合理流動。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加快文化產業發展,迫切需要完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培育多方面多層次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提高文化資源配置的質量和效率。要加強文化產品市場建設,積極發展圖書報刊、電子音像、演出娛樂、電影電視劇、動漫游戲等傳統文化產品市場,建設以網絡為載體的新興文化產品市場,培育大眾性文化消費市場,開拓農村文化市場,打造綜合性、專項性、區域性文化產品和服務交易平台,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組織,加快建設一批大型現代文化流通企業和若干文化產品物流基地,拓展文化產品和服務傳播消費的渠道和空間。要加強文化生產要素市場建設,有序發展文化產權、版權、人才、技術、信息等要素市場,建立健全文化資產評估體系和文化產權交易體系,發展以版權交易為核心的各類文化資產交易市場。積極推進文化資本市場建設,促進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與文化資源有效對接,著力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要加強文化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建設,積極發展版權代理、文化經紀、評估鑒定、技術交易、推介咨詢、投資保險、擔保拍賣等各類文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健全行業規范、完善行業管理,為各類文化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服務。要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建立健全質量認証體系,加快文化市場信用制度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以內容和信用監督為核心的文化市場全程監管體系,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為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第三,加快完善文化經濟政策體系和法規體系,為文化產業發展創造更好環境。發展文化產業,離不開政策和法規的引導和規范。必須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把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擺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繼續執行推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和文化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完善政府採購和資助辦法,完善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加大對社會效益突出的文化項目扶持力度。要加快完善和實施有利於文化企業兼並重組、文化科技創新、文化走出去等的政策措施,出台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投資文化產業的政策和支持創新型文化企業及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統籌研究有利於文化內容創意、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經營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現文化創新權益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引導文化產業發展。要適應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加快文化領域立法步伐,及時將成熟的文化經濟政策上升為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文化法規體系,提高文化領域依法管理水平,為文化產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第四,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推動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當今時代,以數字技術、互聯網技術為代表的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既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也為文化產業發展開辟了更為廣闊的空間。要順應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深入實施“互聯網+”行動,積極運用新興傳播技術,改造提升出版發行、影視制作、印刷、廣告、演藝、娛樂、會展等傳統產業,大力發展基於數字、網絡、3D、4D、高清、多媒體、虛擬展示、激光顯示等多種高新技術應用的新型文化業態,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游戲等新興文化產業,推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要加快建立健全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依托國家高新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國家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等,建設國家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示范基地,促進文化資源與科技創新要素互動銜接。要加強文化領域重大科技創新,培育一批特色鮮明、創新能力強的文化科技企業,推動有關科技創新成果向文化生產力轉化,提高文化產業發展所需的核心、關鍵、共性技術及其軟件、裝備的自給率,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第五,加強對文藝創作生產的引導,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源頭活水。文藝創作生產是文化產業發展的根本和基礎。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必須著力抓好文藝創作生產這個中心環節,從源頭上把握好正確導向。要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和文藝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聚焦中國夢的時代主題,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努力創作無愧於時代的優秀作品,講好中國故事、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要引導文化工作者堅守社會責任,正確處理文化的意識形態屬性和產業屬性的關系,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要進一步加強文藝理論和文藝評論工作,完善文藝作品評價體系,健全文藝評獎機制,引導和激勵廣大文化工作者堅守藝術理想,深入實踐、深入生活、深入群眾,創作生產更多傳播當代中國價值觀念、體現中華文化精神、反映中國人審美追求,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的優秀作品,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的價值引導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動力。

(作者為中宣部副部長、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人民出版社2015年11月版)

來源:《紅旗文摘》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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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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