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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一種技術手段,更是一種經濟形態

“互聯網+”關鍵在融合

沈  瀟

2015年12月02日07: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自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互聯網+”行動計劃以來,“互聯網+”已經成為一個熱詞。然而,一些認識誤區也隨之產生。有人以為把產品用互聯網概念包裝一下,或者在稱謂裡加上“互聯網”三個字,就是“互聯網+”。有人認為“互聯網+”是大企業考慮的事,中小企業除了電商都跟“互聯網+”扯不上關系。事實上,從最初的信息化到如今的“大數據”,互聯網業務早已不局限於計算機領域,而是涵蓋資訊、生產、交易、服務等方方面面,成為現代社會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成為衡量一國生產力水平的重要標志。“互聯網+”不僅是一種技術手段,更是一種經濟形態,將對企業生產方式產生革命性影響。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普及,互聯網產業將觸角伸向各個經濟領域,如制造、金融、物流等,實現產業融合。“互聯網+”的重要突破不僅在於智能制造,還在於對傳統產業運作平台和運作效率的極大提升。比如,“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高效撮合資金供需雙方,快速實現定價和資金配置﹔“互聯網+商業流通”可以依據瀏覽者的歷史數據推薦相應商品,並結合對線下裝配的調度,降低消費者的時間成本﹔“互聯網+媒體產業”可以更快、更精確地向目標用戶群體推送信息,提高信息流動效率。

  將互聯網引入實體經濟,是對實體經濟的深刻變革,即所謂的“破壞式創新”。基於技術融合的互聯網與實體經濟融合,將不同產業的交叉資源進行信息化、數據化處理,開辟產業合作的新途徑,可以有效整合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降低企業業務門檻,模糊傳統產業邊界,推動企業平台化、跨界化發展。這一過程涉及生產方式、營銷手段乃至企業經營理念的全面革新,也對政府監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互聯網+實體經濟”在創造新的就業崗位的同時,也會淘汰一些舊的部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應當看到,互聯網透明化的運行理念和分享精神,同傳統行業運行的自利原則並非完全兼容。然而,互聯網的效率優勢恰恰體現在不同參與者能以公開的方式互動,降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風險和誤判。因此,“互聯網+”不僅是一種技術手段、一種經濟形態,還是一種新的理念和思想方法。它意味著,多年來生產服務於需求的商業邏輯將讓位於整合需求以節省生產所耗費的資源這一邏輯。實體經濟應深刻認識“互聯網+”的實質和內涵,將其作為轉型升級、提高創新和管理能力的突破口。

  “互聯網+”的關鍵在融合。企業家應當具備互聯網思維,思考怎樣利用互聯網的技術和理念,更好地改造企業生產經營方式,更便利地服務目標客戶。當然,這並非對企業主體生產能力的忽視。在與互聯網融合時,企業需對自身與互聯網的融合方式與程度有清晰的認知,對自己的產品有明確的定位。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企業基本架構和生產流程,以更好地與互聯網技術融合。

  互聯網技術和理念仍處在不斷更新和發展之中,因此,互聯網與實體經濟融合機會與成本並存,需要實體經濟企業不斷評估和修正預期目標,不斷吸納新的互聯網觀念和方法,使這場革新成為一個動態過程。企業要有勇氣探索與互聯網融合的新平台新方式,也要能承受轉型帶來的成本和“陣痛”。

  (作者單位: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 人民日報 》( 2015年12月02日 07 版)

(責編:楊麗娜、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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