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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文化產業崛起

 郭永輝

2015年11月25日13:39   來源:紅旗文稿

“國民之魂,文以化之﹔國家之魂,文以鑄之。”在歷史的長河中,文化,使人類告別野蠻與愚昧,形成民族、國家、社會的精神支柱,催生了無窮無盡的創新力、創造力,推動人類社會從蠻荒進入高度發達的文明階段。從游牧文明、農耕文明,到一輪緊似一輪的工業革命,文化不僅是民族的圖騰、國家的標識,更成為一民族、一國家、一群體生生不息、自強奮進的核心支撐——文化始終是人類文明不斷攀升的助力和雲梯。

今天,信息化推動的新一輪工業革命,使人類文明進入文化社會、文化科技、文化產業、文化經濟的新境界﹔以文化軟實力為重要支撐的“互聯網+”構建的虛擬世界與現實社會和現實產業的融合,催生了全新的創意產業、創意經濟、創意社會、創意國家的創客、極客時代﹔虛擬世界和現實產業聯姻孕育的產品承載著物質與文化的雙重屬性,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也傳遞著價值理念——人類的文化自覺達到了空前的高度。“文化+”的概念應運而生,“文化+”的思想理念及其社會形態、科技形態、產業形態、經濟形態,正以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不可阻擋的歷史大勢扑面而來。人類已經進入“文化+”的時代,文化產業正成為人類社會的主導產業之一。誰有了“文化+”的自覺,誰搶佔了“文化+”的先機,誰乘上了以“文化+”為引擎的快車,誰就可能是未來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主宰。

一、“文化+”的力量

恩格斯說:“文化上的每一個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版,第3卷,第492頁)事實上,人類社會前進的每一步都是“文化+”的累計與遞進。

“文化+”,不是1+1等於2,不是傳統數學概念上簡單的程式化加減,而是文化與其他事物從不自覺到自覺的融合,是由一種觀念、理論和合理的構想進入到實踐的一種行動綱領、計劃和模式,是文化更加自覺、主動地向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滲透。“文化+”的“+”,是文化的植入、融合、滲透、主導,核心是賦予事物活的文化內核、文化屬性、文化精神、文化活力、文化形態和文化價值,是給事物植入文化的DNA。有人提出“+文化”行不行?回答是否定的,因為“+文化”,只是表象的包裝、附著、粉飾和牽強附會。“文化+”與“+文化”,有著主體與客體的倒置。比如,文化產業之“文化”,文化是主體,是能動的、處在主導地位的﹔而產業文化之“文化”,文化是客體,是產業的寄生物、衍生物,是被動的,是標簽式的附著著的東西。

文化+民族,為民族注入凝聚力、向心力和內生力﹔文化+社會,使人類社會成為文化自覺下智慧能動、有機有序、不斷進步的文明社會﹔文化+中國,中國由農耕文明走進工業文明,又由中國制造走向中國創造﹔文化+城市,使城市由遮風擋雨的居所成為智慧的家園﹔文化+文化,催生更加能動的文化自覺,在包容多元中推動文化繁榮,融合人類精神血脈,滋潤和諧社會﹔文化+旅游,賦予旅游人文的魅力和鄉愁的慰藉﹔文化+產業,搭建起產業攀緣上升的雲梯,注入老產業新的活力,催生雨后春筍般的新產業、新創意、新業態﹔文化+商品,商品承載了思想的內核和精神的重量,賦予商品物質與精神的雙重價值﹔文化+經濟,使經濟由自然經濟走入自由經濟的天地,催生出“互聯網+”等嶄新的經濟空間,打造出強勁的超級經濟引擎﹔文化+科技,催生出文化科技的新境界,科技在文化的滋養下加速裂變,人類社會迎來高度智慧的信息時代﹔文化+互聯網,賦予機械的互聯網以文化的內核、智慧、內涵和堅挺的軟實力、誘人的吸引力﹔文化+“互聯網+”,賦予“互聯網+”生命源,提升“互聯網+”的附著力,使互聯網的觸角延伸到人存在的每個角落,也使文化滲入人類社會的每個毛孔,成為經濟社會“雲”運轉的潤滑劑……“文化+N”,拓展無限空間、注入無窮潛力、催生不盡的創意創新創造。

人類自從走出自然經濟的曠野而邁進自由文明的天地,從來沒有離開過文化的相伴相隨。今天,當文化產業迅猛興起並逐步成為主導產業,當文化產業逐步向創意產業、創意經濟邁進,經濟的高地,一定是文化的高地﹔文化的高峰,一定推動多元裂變的經濟高原的抬升﹔“文化+”越豐富、越深入、越廣泛,經濟越強勁、越發達、越繁榮﹔文化+經濟,成為當今時代天作之合的佳配,有了文化與經濟的聯姻,經濟在文化的基因中裂變,文化在經濟的承載下綻放,其構建形成的產業,產業為“體”、產品為“橋”、文化為“魂”,融入社會、鏈接市場、親和大眾,以其超凡的融匯性、永不止步的創新性、自我調適的柔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而充滿旺盛的生命力。

——這就是“文化+”的力量!“文化+”,是文化的新自覺、是一個時代引擎的升級版、是經濟社會劃時代的新標識﹔“文化+”,提升一個民族的重量、一個國家的分量、一個社會的體溫、一個時代的發展力和競爭力。在“文化+”的時代,沒有注入文化內核、文化元素、文化細胞和文化支撐的經濟、產業、商品、城市乃至社會和民族,都必將面臨沒落的命運。

二、“文化+”的自覺自信

我們正處在“文化+”的時代,“文化+”雖然方興未艾,卻展現出必然的歷史大勢和無限廣闊的發展前景。先覺者已經在享受“文化+”的盛宴,遲覺者還需要“驚蟄”般的“文化+”啟蒙。能否抓住機遇、乘上“文化+”的“早班”車,需要我們樹立敏銳的“文化+”自覺、昂揚的“文化+”自信和落后就無“車”可乘的“文化+”憂患。

“文化+”的自覺,源於人類不自覺的“文化+”,人們其實早就享用著“文化+”的恩惠。中國的“王麻子”剪刀,因為注入了“王麻子”手藝文化而名利雙收﹔中國的瓷器和絲綢,因為注入了“CHINA”而歷久彌新並使古老中華譽滿全球﹔二戰時美軍的野戰罐頭,兼容自動加熱和飯、菜、湯、咖啡、香煙等多重要素,因為充滿對士兵溫飽和人文的雙重關懷而倍受青睞。

“文化+”早已在第三次工業革命中悄然興起,並成為其先驅們決勝市場的秘密武器。文化+產業,使產業孕育出新概念,日本的汽車工業早已摒棄“交通工具”的單一理念而注入流線型感官設計、舒適度人文關懷和微空間通訊、辦公、娛樂等多重功能,文化汽車成為日本汽車工業的殺手锏,“新概念”汽車正風靡世界﹔“文化+”使產品極富競爭力,雲量的創新、創造和發明使全球進入知識產權時代,創造還是制造,決定著全球經濟板塊的海拔高度﹔“文化+”催生廣告業在全球市場鋪天蓋地,使產業和產品的競爭演變成文化的競爭。

“文化+”衍生的文化產業,成為朝陽支柱產業。在國際,目前主要發達國家文化產業產值佔GDP的份額分別是:美國31%,日本20%,歐洲國家10%—15%、韓國15%。在國內,文化產業產值佔GDP較大比重的是北京和上海,北京2014年為13.1%,上海2013年為11.5%。在寧夏,全省合力打造穆斯林文化產業,2015年上半年完成產值近200億元,吳忠縣成為“買全球、賣全球”的世界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集散地。

“文化+”,承載著經濟與政治的雙重功能。一方面,“文化+”孕育出的文化產業,成為“互聯網+”和經濟全球化時代世界各國和國內發達地區的支柱產業和核心經濟支撐。文化產品作為兼容物質和精神雙重價值的商品,作為全球多樣的物質文化和不同的精神文化風雲際會的媒介,作為人們改造自然也改造自己的工具,作為人類的“精神氧氣”和人們的“心靈雞湯”,凸顯出打破民族、國家、膚色、宗教、語言等各種禁錮的世界性的巨大社會需求,繁衍出五光十色的樣態和海量的商品,拓展出廣闊的市場,展現出巨大的商機和經濟能量。阿裡巴巴、淘寶網的大行其道,正是因為有全新的文化消費觀作支撐。另一方面,“文化+”打造的文化產業,不僅是經濟輸出和市場佔領的比拼平台,也是文化精神和價值觀輸出和較量的意識形態戰場。在文化的餐桌上,人們的消費不僅是物質的滿足和身心的愉悅,更是思想靈魂的滌蕩。在西方世界,文化產品不僅是其重要的經濟產業和國力支撐,更成為他們輸出價值觀、策動他國“顏色革命”的重要工具。一部美國大片,使人們享受著感官的刺激,同時,也悄無聲息地使人們遭受西方價值觀的滴灌侵蝕﹔一部韓劇,不僅佔據了中國人夜生活的黃金時段,而且潛移默化地改變著國人的生活方式和語言習慣。日本制定的《文化產業國家戰略》則更加直白地說:“文化產業不僅直接關系到我國的經濟利益,更關系到我國的外交利益。”

中國從來不乏文化資源,博大精深的中華經典、精美絕倫的中國手藝、神話般的中國故事、多民族的文化傳承、樹大根深的文化體量,都是舉世不二的文化資源優勢﹔中國從來不乏“文化+”的智慧,粉黛+絲綢、國畫+瓷器、泥人張+雕塑、舌尖上的中國+餐飲、中國工藝+裝備百貨,哪樣不是世界爭相購買﹔中國從來不乏“文化+”的實踐,從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到今天的中國模式、中國道路、中國智慧、中國特色,那個不是“文化+”的經典。在“文化+”的博弈中,我們需要居安思危,但不必妄自菲薄,隻要我們樹立“文化+”的自覺,保持“文化+”的定力,“文化+”的時代一定屬於中國。

三、“文化+”與“互聯網+”

談到“文化+”,必然關聯到“互聯網+”。“互聯網+”已經蓬勃興起,成為一個重要的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的方向,因此,需要厘清“文化+”與“互聯網+”的相互關系,使二者更為自覺地相互促進,共生共榮。

“文化+”與“互聯網+”的內在聯系十分緊密。“文化+”,是母體、是根據地、是動力源、是靈魂、是內容,“互聯網+”因“文化+”而生、而興、而榮﹔“互聯網+”,是子體、是路徑、是工具、是載體,“文化+”因“互聯網+”而充滿無限張力。一方面,文化是互聯網的雲根地母,沒有科技文化的高度發達,就沒有互聯網,“互聯網+”是“文化+”第三次工業革命的產物,是“文化+”的實現形式和實際運用﹔“文化+”是“互聯網+”的生命之魂、立身之本、動力之源,沒有“文化+”作為支撐和涵養,“互聯網+”隻能是信息的“包打聽”、商家的“婚介所”和商品的“大賣場”。另一方面,互聯網是文化的集散地、蓄水池和中轉站,“互聯網+”為“文化+”提供了平台、場域、手段、工具和路徑,“文化+”因“互聯網+”而海闊天空。

當今時代,互聯網帶來的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和自媒體,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制約,使信息、技術、創意和人、財、物等各種資源實現了“全鏈接”和“零距離”,為“文化+”提供了廣闊平台和施展空間﹔互聯網帶來的小企業、微方式、新業態、酷特色、融思維等新概念,為“文化+”提供了新思路、新通道和多樣、高效、低廉、方便的實現形式。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創客”和“互聯網+”及其一系列新理念和行動計劃,國務院辦公廳又接連印發《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等多個配套性政策文件,預示著中國正興起以文化科技創新、創意、創業為戰略引擎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第三次創業浪潮,預示著中國正迎來文化經濟時代。在這一時代,“互聯網+”作為“文化+”的超級引擎,必將推動“文化+”快步走向欣欣向榮的春天。

四、以“文化+”的理念推動文化產業崛起

千裡之行,始於足下。在“互聯網+”的助推下,當今的文化產業早已打破傳統的演出、廣播、電視、電影、出版、文化旅游等固有的概念及其領域和板塊,進入“文化+”“全鏈接”的大文化產業視野。2014年《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文化創意與設計服務要為裝備業、輕工業、信息業服務,還要為旅游業、農業、甚至體育產業服務。這預示著大文化產業必將進入創意產業、創意經濟即文化經濟的新階段。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以“文化+”的理念推動文化產業發展乃至崛起,必須著力把握這樣幾個重要方面。

第一,牢固樹立“文化+”的意識。我們已經進入了“文化+”的時代,不管你願意不願意,傳統的產業經濟都在向創意產業、創意經濟轉變,“文化+”已滲入經濟社會的每個毛孔,文化經濟成為勢不可擋的發展大勢。2014年,美國總統奧巴馬把創意產業、創意經濟提升到國家創新競爭力的戰略高度,宣布每年6月18日為國家創客日。在我國發達地區,文化+城市、文化+產業、文化+物流、文化+各行業的“文化+”風起雲涌,已經取得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因此,“文化+”,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當前我國經濟轉型和保增長的戰略選擇。從三次產業到社會治理、城市建設、民生服務、電子商務、便捷交通、綠色生態等各個領域,都要有“文化+”的治理經營理念,沒有“文化+”的理念和支撐,發展必將滯后。“文化+”,應該成為國家意識、全民意識和時代主旋律,我們必須站在國家發展戰略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高度審視“文化+”的意義,強化“文化+”的自覺。

第二,牢固樹立“文化+”的戰略思維。順應文化產業發展的歷史潮流,以“文化+”“全鏈接”、“零距離”的理念看待“文化+”,實施“文化+”戰略,把文化產業上升到創意產業、創意經濟、文化經濟的時代潮流中加以認知和把握。在經濟社會發展頂層設計中,以“文化+”為指導和前瞻,高度重視提升社會發展中文化的重量、經濟結構中文化的體量、各產業產值中文化的分量、商品價值中文化的含量,真正使“文化+”成為經濟社會全領域的治理、經營和發展理念。

第三,牢固樹立“文化+”的市場意識。“文化+”要快速發展,必須順應市場經濟規律、與市場各要素實現無縫對接。要善於統籌國際國內兩大市場,把握宏觀經濟與區域經濟不同走勢和需求,准確選擇“文化+”的內容及其切入點、結合點、增效點,創新適應市場、富有吸引力、競爭力、生命力的新業態和新產品,賦予勞動力更高文化素養,賦予生產資料更多文化元素,賦予生產工具更強文化塑造功能,賦予產品更多文化內涵,使“文化+”加出特色、加出亮點、加出賣點、加出市場競爭力和佔有力,在“+”中實現內質和邊際裂變式的劇增效應。“文化+”孕育的文化產業,其生命力在於文化創意,要加快“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立足市場高端前端,加快“文化+”的力度和節奏,推陳出新,使最新的文化創意及時從工廠走向市場,保持“文化+”的主動權、主導權和衍生力。

第四,充分發掘文化潛力。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物質文化、制度文化、科技文化、精神文化、軍事文化自成體系又獨具中國特色﹔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領域的文化,豐富多彩、各具特色、競相綻放、美輪美奐﹔散落於神州大地和民間的海量非物質文化,附著在農林牧漁等林林總總精美物產上的特色文化,千姿百態的地質文化,都蘊藏著巨大的“文化+”資源,也是難得的文化商機。與之形成反差的是,我們文化資源的利用即“文化+”,還處在啟蒙階段。當今,在各地、各領域、各行業和浩如煙海的產品之中,有多少城市沒有文化標識,有多少產業沒有文化符號,有多少產品沒有文化識別,有多少地方特產沒有地域特色文化標注,又有多少國貨起著“洋名”、挂著“洋品牌”,還有多少商品推崇著“國際口味”、“美國工藝”、“歐美典范”之類的“洋奴”文化﹔因為文化的不夠自信,更有多少“中國發明”、“中國創造”、“中國老字號”成為他國的專利﹔因為缺乏文化自覺和自信,我們還有多少地方、領域、行業、產業、產品在守著文化金山過文化的窮日子。為此,樹立並踐行“文化+”的理念,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繁榮,要深入發掘、精於選擇、善於利用文化資源,使“文化+”扎根沃土,迸發出文化的潛在力量。

第五,兼顧社會與經濟兩個效益。“文化+”催生的產業、產品,必然承載著文化和經濟雙重屬性,這是“文化+”的顯著特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社會主義文化產業必須遵從的基本法則。因此,社會責任必須是文化產業的第一責任,社會效益必須是文化經濟的第一效益。這就要求“文化+”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文化方向,弘揚社會主義文化精神,承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文化+”加入的必須是中華優秀文化和先進文化,而不是為了單一經濟效益而不分良莠的文化“加注”,更不是一味滿足低俗文化口味的低俗文化或文化糟粕“加注”。一個時期以來,充斥於文化領域和演藝市場的“三俗”現象,是當代文化產業的毒瘤,以之來發展文化產業無異於飲鴆止渴、自毀其道,對此必須堅決予以取締。

(作者: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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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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