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志願服務工作機制的特點
世界各國的志願者活動一般具有“自發性、無償性、公益性”的三大特質,但除此之外,由於國家、社會及活動領域的差異,關於“連帶性、社會性、補充性、持續性、組織性”等志願活動特性則出現不同的詮釋。日本志願服務工作機制有以下特點:
首先,從組織形態來看,日本志願者活動是以NPO①等非盈利性社會團體為主要實施主體。特別是自1998年NPO法實施以來,NPO法人數量呈日益擴大的趨勢。截止2014年,日本全國共有NPO社會團體49460家②。政府通過對NPO法人資格的審查與認証,相應予以稅收優惠等政策面的支持。同時,在行政層面,地方各級政府通過對志願者活動的宣傳推廣、情報信息網絡的整備、人才培養等方面的綜合體制建設進行全面的支援。
此外,具有濃厚行政色彩的日本全國社會福利聯席會的作用也不可忽視。作為社會福利法人③,日本全國社會福利聯席會是根據社會福利法,以提高國民福利為核心目標,在日本各地設置的非盈利民間組織。其組織架構如下圖所示。該組織旨在通過其遍布全國的社會福利聯席會網絡(志願者活動中心),對社會福利相關活動進行支援,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從而提高日本全國的福利水平。
其次,從志願者活動的類型來看,廣義上可主要分為社會福利型、災害支援救助型以及國際交流援助型三種,具體活動內容如下表所示。根據日本全國社會福利聯席會的《全國志願者活動現狀調查》顯示,社會福利型志願者活動佔比高達60%以上,災害支援救助型約佔15%,國際交流援助型約佔10%,環保等其它類型共約佔15%。究其原因,可以歸結為日本構建福祉國家的戰略目標、災害多發的自然特征以及謀求國際社會認同的強烈意願。
日本的志願者活動類型與主要內容(略)
再次,從資金來源來看,可以發現呈明顯的多樣化趨勢。其主要包括,會費、募捐、補助金等。一是會費收入。據日本全國社會福利聯席會的統計數據顯示,其會費標准分別為,個人會員年會費平均為150~300元人民幣,而團體會員年會費則平均為1500元人民幣。二是社會募捐收入。根據日本內閣府於2013年進行的NPO法人經營情況的調查數據顯示﹝1﹞,各NPO法人在2012年度的平均受捐件數為79件,金額約為83萬元人民幣。三是補助金收入。關於補助金主要可分為政府補助與民間企業財團補助兩種。
最后,從人員的招募與培養來看,各NPO團體一般均為根據自身志願者活動的實際需要,自行進行公開招募並進行培養。但是,其中例如防災、福利等社會關聯性較強的志願者活動在人才培養方面,政府的行政參與較為突出,具體表現為各級政府不僅自身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講座,同時還將部分培訓業務委托給NPO團體,積極地推動相關志願者活動的人才培養工作。
二、日本青年紅十字志願團與JICA的案例
以下將以青年志願者活動的主要實施主體青年紅十字志願團與日本國際協作機構(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JICA)為具體案例,從組織、管理以及運營等方面,探討分析其發展特征與現狀。
1.日本青年紅十字志願團
青年紅十字志願團是遵循紅十字會的活動理念,主要以18~30歲青年為參與主體,在其紅十字各地分會的組織領導下,積極地開展各項志願者服務工作。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紅十字會相關活動運營、急救員培訓、區域環保清潔、兒童教育、敬老院及幼兒園的支援交流、殘障人士支援、國內災害救援、海外援助等。目前,以日本1都1道2府43縣的行政單位為基礎,日本紅十字會共設置有47個分會,各紅十字分會下均組織配備了青年紅十字志願團,遍布全國各地,合計47個團體。以下將以東京都青年紅十字志願團為例,考察其組織、管理及運營等。
首先是組織架構。基於青年志願者的特性,學生成為志願團的主要參與主體,因此,除紅十字會青年志願團以外,在東京都青年紅十字志願團的組織領導下,以區域內各大學為基礎,下設日本大學學生志願團、早稻田大學學生志願團等13個支部。此外,為了各支部間的聯絡與交流協作,另設東京都青年學生志願團聯席會負責相關工作,其成員由各個支部骨干團員構成。截止2013年3月,東京都青年紅十字志願團所屬青年志願團體共14家,擁有團員881名,為日本規模最大的青年志願者服務團體﹝2﹞。
其次是資金來源與方式。志願者活動資金主要是來源於會費、募捐及實業。紅十字會會員一般分為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截止2013年3月,東京都紅十字會共擁有會員52507人,年會費最低標准為25元人民幣/人,其會費收入約為131.27萬元人民幣。與此相比,募捐收入則為6638.31萬元,且募捐方式較為多樣化。一是募捐箱﹔二是捐贈購物后所產生的消費積分或點數﹔三是通過手機的捐贈應用程序進行募捐﹔四是銷售慈善商品(自動販賣機)﹔五是紅十字會通過回收制造可再利用的紙張,其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將會被捐贈給紅十字會。此外,東京都紅十字分會共擁有3所醫院,6所血液中心以及3所幼兒園,其經營收入也是志願者活動的重要資金來源。
再次是宣傳與招募。關於宣傳方式主要採取以下幾種:一是運用大眾傳媒﹔二是舉辦各類宣傳活動﹔三是通過創辦宣傳月刊,以及制作宣傳手冊,定期介紹正在開展的各項活動和情報信息﹔四是通過網絡媒介介紹開展的活動、各種講座以及募捐等各類情報信息﹔五是積極開展與企業、團體的聯動協作。
最后是人才培養。青年志願團的人才培養重點圍繞其主要職責進行組織開展。一是災害救助救援訓練,主要包括急救技能的培訓與實踐、各種救助救援器材的使用等基礎知識與技能。二是嬰幼兒健康講座,主要是傳授嬰幼兒健康安全相關的知識與技能。三是生活健康講座,針對日益加快的老年化社會進程,主要培訓老年人的健康管理、護理等知識與技能。
2.日本國際協作機構(JICA)
日本志願者活動的主要實施主體多為民間NPO團體,但是由於JICA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與我國的實際情況較為貼近,對其的具體分析更具有現實的指導與借鑒意義。
首先是組織架構。日本國際協作機構(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JICA),是於2003年10月1日成立的、由外務省主管獨立法人,其下設的青年海外協作事務局為志願者活動的主要實施部門,負責志願者活動的招募、選拔、培訓、派遣等相關工作。
其次是志願者活動內容。JICA的青年志願者活動主要由兩個部分構成。一是青年海外志願隊。作為日本JICA實施的海外志願者制度之一,其主要目的為面向海外提供技術援助。截止2013年7月,JICA共為亞洲、中東以及非洲等88個國家提供了援助,派遣青年志願者高達38300人次﹝3﹞。二是日系社會青年志願者。該制度是以援助中南美日裔社會發展為目標,志願活動內容主要包括日語教育、日本文化傳播等。截止2014年底,共向巴西、智利等9個國家,派遣青年志願者達1188人次﹝4﹞。
再次是宣傳與招募選拔。JICA的宣傳主要以在日本全國各地舉辦說明會為主,通過活動介紹短片、參加者介紹切身體驗等方式,宣傳推廣JICA海外志願者制度。此外,由於青年海外志願隊以及日裔社會青年志願者具有非常強的專業性,因此在招募選拔程序上較為嚴格。
最后是教育培訓與發展規劃。通過上述選拔后,合格者將在培訓所接受為期三個月的教育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語言、志願活動的目標與方法、健康與安全管理、對社會多樣性的理解(文化差異等)以及野外生活訓練等。在這裡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作為海外志願者制度的主要特征,JICA不僅局限於志願活動參與期間,同時對活動結束后參與者的職業發展也積極的進行全面支援。
三、日本經驗對我國志願服務工作的借鑒
綜上所述,日本的志願者活動主要可分為兩個層面,即社會民間與政府。在社會民間的層面,日本的志願者活動是以NPO團體為主導,活動內容主要為災害救助救援、醫療福祉,這不僅符合日本災害多發的自然特征,同時也順應了日本建立福祉國家的發展方向。資金問題作為世界各國志願者活動的普遍難題,同樣在日本存在。雖然政府和財團企業提供了一定的補助金,但仍不足以滿足發展的需要。為了解決這一難題,除發展實業以外,日本政府正在討論如何向NPO團體融資的問題,嘗試開拓一條新的思路。在政府層面,JICA的青年海外志願者制度反映出日本政府意欲謀求國際社會認同的強烈意願,這一點在其活動資金(政府專項預算)方面也得以充分體現。與社會民間層面的志願者活動相比,由於JICA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與我國的實際情況較為貼近,在其充足的資金保障、健全完善的招募選撥與培訓制度,以及對青年志願者的職業發展規劃等方面,均為我國志願者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1.志願服務觀念需要深入人心
志願服務是為推動社會穩定與進步的自願性活動,其非盈利性的特點決定了個人與組織參與服務是非利益驅動的,因此提高公眾參與程度需要志願服務精神的不斷普及。志願服務工作構建了一個陌生人之間互幫互助的和諧關系,緩解了一些社會問題存在背景下人與人之間分化的矛盾,不僅能夠對需要幫助的群體提供關懷,也能夠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互相了解,這種觀念的形成,離不開社會價值觀的宣傳與傳承。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在社會不同階層的群體之間進行志願服務精神的傳播與倡導,將互幫互助的精神滲透進社會的每一個角落。
2.擴寬志願服務隊伍的覆蓋范圍
不止是以學生為主的青少年,志願者隊伍的組成應該來自於社會不同階層。社會志願服務的對象覆蓋了社會各個層面,例如在衛生、環境、養老、兒童、社會安全等不同的領域,對志願者的素質要求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備不同才能、經驗與社會資源的人員加入志願者的隊伍。在政府、機構與志願組織的角度上,需要採取一系列的宣傳、招募與激勵制度來吸引各層次的人員參與志願服務﹔同時需要擴大志願者的招募范圍,不僅是城市青年志願者,更應該覆蓋廣大農村,進一步做好農村的基層宣傳和招募工作,從農村招募一批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的年輕人參與到志願服務工作中。一個成熟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需要各領域志願者的廣泛參與,同時也有助於快速壯大當前的志願者服務隊伍。當前中國的志願服務招募體系也應該與時俱進,應擴大招募范圍,從不同的工作領域、掌握不同知識技能的青年人中,招募更多的願意奉獻並有心服務於社會志願工作的青年人,加入志願服務的隊伍。
3.進一步完善的志願服務的激勵機制
日本國際協作機構JICA為鼓勵青年志願者參與各種志願服務,不僅在其志願活動參與期間予以多方面的關心和指導,同時活動結束后對參與者的職業發展予以大力的支持。具體表現為,一是為青年志願者制定職業發展規劃﹔二是提供就業咨詢與招聘信息﹔三是提供就業培訓補助。除此之外,對於青年志願者在大學錄取以及就業錄用等方面,部分地方自治體和學校還制定了特別考試制度、優先錄用等優待政策。因此,中國可以借鑒日本的經驗,相應建立一系列志願服務的激勵機制,通過各種表彰、獎勵以及相關的支持優待,向社會傳遞一種正能量,營造鼓勵參與志願服務的社會氛圍,引導和激勵更多的青少年積極參與到志願服務中去。
4. 強化志願服務的培訓工作
對於志願服務工作的培訓,日本政府參與性更強,具體表現為各級政府不僅自身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講座,同時還將部分培訓業務委托給NPO(非盈利組織)團體,積極地推動對志願者培養和教育。在中國,很多志願者完全是出於愛心或者興趣來做志願者,但由於缺少相應的專業知識,對於很多志願服務工作,未曾接受培訓的志願者難以勝任。因此,政府及相關志願服務組織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進一步加強志願服務的培訓工作,通過講座、演示、模擬等方式,盡可能為志願者提供包括志願服務基本知識、基本崗位技能以及專業服務技能的培訓體系,不斷提升志願者的綜合服務素質,增強服務社會能力,為我國志願服務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人才支持。
﹝作者簡介﹞胡伯項,南昌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馬克思主義理論、政治經濟學﹔劉雨青,南昌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研究方向:政治經濟學。
﹝參考文獻﹞
﹝1﹞日本內閣府.關於NPO法人的情況調查﹝R﹞.2013.
﹝2﹞日本紅十字會東京都分會.工作年報﹝R﹞.2012.
﹝3﹞﹝4﹞http://www.jica.go.jp/volunteer/outline/publication/results/ nikkeisein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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