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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加快農村金融發展

為農業現代化打通金融血脈

張鵬

2015年11月06日08:2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指出: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這當中,農業現代化的任務最艱巨,必須創造有利條件,形成強大合力。長期以來,農村金融發展相對緩慢,功能發育不完備,導致農村長期處於資金“失血”或“貧血”狀態,這是制約農業現代化的一個關鍵因素。當前,隻有全方位加快農村金融發展,消除金融抑制,增強農村金融“輸血”和“造血”功能,才能從根本上破解農業發展的資金瓶頸,為農業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

  強化金融服務“三農”意識。金融在某些時候會顯現出“嫌貧愛富”的特性。這就需要積極引導農村金融發展方向,帶動農村金融機構轉變服務理念,促使其放低“身段”,將服務下沉到廣大農村地區,讓農村金融發展深深植根於農業發展之中,實現農業現代化和農村金融發展的雙贏。從政策層面分析,應通過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的優化組合,不斷加大農村資金投入力度和農業補貼力度。發揮政策性銀行信貸支持和啟動作用,引導農業信貸資金流向,加大對偏遠地區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設置合理的金融杠杆比例,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農業領域風險投資活動。實施差異化監管原則,協調好農村金融機構創新發展與風險管理之間的關系,在建立多層次風險預警機制的基礎上,有效控制、化解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各類金融風險。

  推進農村金融機構改革。改革開放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和動力。農村各類金融機構的持續改革,是提高農村金融效率的動力源泉。但也應看到,面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農村金融機構仍然存在諸多不適應問題,抑制了農村金融和農業發展。當前,必須以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為目標,全面深化農村金融機構改革。首先,強化農村信用社的主力軍地位。以建立現代產權制度、法人治理結構和資本補充機制為框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實現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改革目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支持農業現代化的金融主力軍作用。其次,繼續增強政策性銀行、國有大中型銀行服務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骨干作用。通過機構調整、業務范圍調整和融資模式創新,降低農村融資貸款成本,拓寬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融資渠道。第三,積極引入民間資本,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形成良性競爭的農村金融市場。鼓勵和引導農村鄉鎮銀行、消費金融公司和小額信貸公司有序、規范化發展,進一步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最后,以培育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為突破口,堅持封閉性原則,探索農業生產和金融服務有機結合的互助合作組織發展新路徑。

  完善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農業發展的地域性差異和農村生產力的多層次性,形成了多層次的金融需求。這就要求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多層次金融體系,形成金融市場、資本市場以及銀行機構、新型金融組織和其他金融機構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的協調合作關系。從農業生產角度看,一方面,農業現代化、產業化和科學發展都離不開各種資源要素的數量積累和配置效率提高。因此,隻有建立覆蓋全面、功能齊全、渠道暢通的農村金融體系,才能充分發揮各類資源要素的最大效用。另一方面,實現農業產業鏈有效延伸和結構升級,需要發揮不同金融機構在價值發現方面的比較優勢。隻有根據不同產業鏈關鍵節點的實際資金需求,選擇合適的金融機構,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鼓勵農村金融市場創新。在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鼓勵金融產品創新,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進一步促進農村產權制度、經營方式和組織機構創新發展。首先,農村金融的一個重要功能在於通過價值發現提高農村各類資源要素的資本化程度。農村金融產品創新能夠拓寬農村經營主體抵押擔保的范圍和方式,進一步促進農村要素市場發育。其次,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等的抵押租賃和流轉轉讓等制度改革,也需要借助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形成科學定價機制,實現土地產權的合理定價。第三,新型農業經營方式創新,離不開農村金融機構和市場提供合理的激勵機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規模和水平上存在差異,對金融需求也不盡相同。隻有推進金融產品創新,才能不斷滿足其差異化金融需求,實現金融產品在利率、期限、額度、管理流程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優化組合,形成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產品結構,全面支持農業生產經營。

  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首先,加強農村金融支付體系建設,拓展農村金融發展的深度和廣度。主要是通過農村基礎金融服務供給網絡建設,提高農民金融參與水平﹔通過擴大支付系統覆蓋面,豐富結算和支付產品體系,提高農村金融滲透率。農村金融支付體系建設除了可以解決農業現代化的資金問題,還有利於提高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積極性。其次,通過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有效降低農村金融交易成本。我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分散化、小微化及其導致的農村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嚴重制約著農村金融發展和農業經營主體融資能力提高。而農村信用體系的作用就在於評估並提高經營主體的信用水平,通過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和交易成本,提高融資便利性。建設農村信用體系,在緩解因缺乏擔保物而導致的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問題的同時,還有利於農村資源要素的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

  (作者單位: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 人民日報 》( 2015年11月06日 07 版)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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