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基本原則,是確保文化企業沿著正確方向發展的必然要求。中辦、國辦最近印發的《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對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提出全面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促進文化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意見》的部署要求,在國有企業改革的大框架下,充分體現文化例外要求,積極推進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確保文化企業行得正、活得好、走得遠。
一、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兩個效益相統一,是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文化改革發展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問題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把握好意識形態屬性和產業屬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無論改什麼、怎麼改,導向不能改,陣地不能丟﹔強調一部好的作品,應該是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同時也應該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作品﹔強調同社會效益相比,經濟效益是第二位的,當兩個效益、兩種價值發生矛盾時,經濟效益要服從社會效益,市場價值要服從社會價值,文藝不能當市場的奴隸,不要沾滿了銅臭氣。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深刻闡明了文化的獨特屬性,體現了對社會主義文化建設規律的准確把握,為創新文化體制機制、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是文化企業的特殊屬性和獨特功能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企業具有通過市場交換獲取經濟利益、實現再生產的產業屬性,追求合理的經濟效益是理所當然的。但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文化企業生產的是精神文化產品,傳播的是思想理念,影響著人們的道德判斷和文化追求,肩負著價值引領、文明傳承的重任。這種特殊性,賦予了文化企業有別於一般工商企業的不同屬性,它必須更加嚴肅認真地對待產品的社會效果,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決不能犧牲社會效益來換取經濟利益。國有文化企業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是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主力軍,更應認清使命、自覺擔當,在推動兩個效益相統一中走在前列,為推動文化的發展繁榮發揮積極作用。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成為市場主體,活力、實力和競爭力顯著提升,有力地促進了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繁榮。同時也要看到,在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的環境下,文化企業面對競爭的壓力,往往忽視了文化企業的特殊屬性及內在要求,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問題還沒有很好地解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淡化社會效益的情況時有出現,存在唯發行量、點擊率、銷售額的現象。如何建立健全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已成為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課題。這個問題處理得好,就會促進國有文化企業持續健康發展﹔處理不好或出現含糊,就會偏離改革初衷,直接影響和制約文化企業的發展。文化企業改革發展必須把牢方向,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營造良好外部環境,確保國有文化企業堅守社會責任,把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要求落到實處,努力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作出更大貢獻。
二、統籌設計實施,構建國有文化企業兩個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
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要有體制機制的支撐和保障。必須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加強頂層設計,創新企業內部機制,完善外部管理體制,強化政策具體措施,把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要求制度化規范化。
在企業運營上,探索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這應該成為文化企業區別於一般工商企業的重要特征。要牢牢把握正確導向,突出文化特色,形成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具體來說,經營理念方面,要強化文化企業意識形態屬性,明確把社會效益第一、社會價值優先的經營理念體現在企業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中,貫穿到生產經營管理各環節和全過程,使之成為廣大員工的自覺追求和行為准則。治理結構方面,要完善黨委領導與法人治理結構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編審委員會、藝術委員會等機構設置,規范相關議事方式、決策程序和內控機制,確保正確內容導向。績效考核方面,要推動建立科學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實行差異化考核,對直接涉及內容創作的部門和崗位,要以社會效益考核為主,收入分配和獎勵也要相應予以傾斜。
在宏觀管理上,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結合的新型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機制。抓資產管理是抓導向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確保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制度保障。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行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在各地積極實踐探索的基礎上,中央進一步明確要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門有效主導的管理模式,確保文化企業正確履行社會文化責任,確保國有文化資產保值增值。在國資監管中,如何強化社會效益考核一直是個難點。這次《意見》明確提出,社會效益考核權重應佔50%以上,並將其細化量化到政治導向、社會影響等具體指標中。這是一項硬指標、硬約束,使社會效益優先體現在規范管理中。
在政策保障上,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十八大以來,中央和有關部門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改革發展的重要經濟政策,涉及財政、稅收、金融、土地、貿易等多個領域。比如,對轉制文化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城市電影放映增值稅由6%降至3%,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電影院等轉制文化企業劃撥用地可採取協議或租賃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等。這些扶持政策針對性強、含金量高,讓文化企業減少負擔輕裝上陣,起到了很好的兜底保障作用。文化企業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離不開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隻有讓文化企業能夠持續健康發展、職工得到合理經濟利益,文化企業才會努力追求社會效益最大化。要有效推進現有政策的落地,加強政策拓展研究,豐富政策儲備,處理好文化經濟政策同全局性經濟政策的銜接,努力形成一套體現文化例外要求,支撐兩個效益相統一的文化經濟政策體系。現在,有些地方國有文化企業體量小、包袱重、轉企改制時間短,面臨著競爭的壓力和發展的挑戰。《意見》特別提出,省屬重點文化企業在2020年年底前可免繳國有資本收益,扶持其更好更快地做強做優。
三、強化綜合配套,切實把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要求落到實處
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遵循精神文明建設要求,遵循文化產品生產傳播規律,著眼全局、多措並舉、多方發力,切實把兩個效益相統一的要求體現到文化改革發展管理的方方面面。
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發展的政治優勢。在深化國有文化企業改革的過程中,黨的領導隻能加強,不能削弱。要加強企業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為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兩個效益相統一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証、政治保証和組織保証。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推動文化企業黨委成員以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方式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牢牢把握企業發展導向和經營方向,敢於擔當,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堅持黨對國有文化資產管理工作的領導,不論怎麼探索,不論具體國資監管機構如何組建,都要確保黨對文化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權、資產配置的控制權、宣傳文化內容的終審權、主要領導干部的任免權。落實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營造風清氣正的從業環境。
發揮骨干文化企業的引領作用。國有骨干文化企業責任重大,在兩個效益結合上做得好不好,會直接影響整個行業的風氣。要積極支持國有骨干文化企業發展,鼓勵它們做強做優做大,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要注重發揮圖書出版、影視制作、文化演出和非時政類報刊、重點新聞網站等領域骨干企業的內容優勢,著力推進內容創新,提高原創能力,打造更多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要有效發揮電影院線、圖書發行、有線電視網絡等領域骨干企業的傳播優勢,健全傳播網絡,加強市場營銷,提高服務水平,努力擴大優秀文化作品的社會影響,不給有害信息和低俗文化產品提供傳播渠道。要善於發揮國有或國有控股骨干文化企業的資本優勢,提高資本利用率,增強資本控制力,以資本為紐帶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並重組,影響和帶動更多民營和小微文化企業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
發揮文化市場的調節作用。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是引導文化企業實現兩個效益相統一的基礎和前提。必須加強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設,進一步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為文化企業堅持兩個效益相統一營造良好環境。在流通環節,著力加強符合文化特點的要素市場建設,健全文化資產評估、文化產權交易體系,研究制定文化無形資產評估的具體辦法,提高內容導向、品牌形象等指標的權重,使文化企業在創造社會效益的同時獲得更好經濟回報。在產品評價方面,著力健全文化產品和服務的評價體系,突出價值取向、藝術水准、審美情趣、群眾口碑,合理設置反映市場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標,科學衡量文化產品和服務的社會效益。切實加強市場監管,著力完善文化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對內容導向存在嚴重問題或經營不善、已不具備基本生產經營條件的文化企業,堅決依法吊銷、撤銷有關行政許可,嚴肅處罰﹔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場秩序。
發揮人才隊伍的支撐作用。人才是企業發展中最具創造力的資源,是把牢方向、贏得競爭的核心要素。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兩個效益相統一,關鍵要打造一支講政治、守紀律、會經營、善管理、有文化的干部人才隊伍。要切實加強對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管理,建立企業負責人述職述德述廉述法制度和履行社會效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關鍵崗位和社會化人才的管理,加大政策業務培訓力度,完善有關職業資格制度,開展國有文化企業職業經理人制度試點,探索市場化選聘人才的辦法,不斷提高人才隊伍素質。完善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統籌考核社會效益、經營業績、管理責任和薪酬標准,開展國有控股上市文化企業股權激勵試點,充分調動各類文化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共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積極貢獻。
(作者為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摘自《求是》2015年第20期)
來源:《紅旗文摘》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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