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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高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三類人群工資怎樣定?

2015年06月25日08:3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國企高管、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三類人群工資怎樣定?

近日,國家發改委制定《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規定,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所屬電網企業職工福利費、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最高不得超過計入定價成本的工資總額的14%、12%、2.5%和2%。針對電力企業工資福利的這一最新規定與央企薪酬改革的精神不謀而合。

今年1月,《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而今年以來,有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薪酬改革的方案也相繼出台。改革方案對爭議較大的國企高管、事業單位、公務員薪酬改革明確了目標,更引發社會關注。改革后,這些人群的收入是多了還是少了?如何給他們建立科學合理、公平透明的薪酬體系?

A.央企薪酬改革:不僅僅是為降薪而降薪

■進展:《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自2015年正式實行,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下降。此次改革首批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改革在業內被稱為“有一錘定音之效”。

根據《改革方案》,改革后的央企負責人薪酬結構將從基本年薪加績效改為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任期激勵收入,總收入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7—8倍。央企負責人基本年薪按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兩倍確定,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而任期激勵收入則不超過年薪總額的30%。

在高管降薪之后,近期,有關央企降薪的新聞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煤炭、石化、銀行、電力等行業央企紛紛加入降薪行列。

而作為央企大隊裡的高薪企業,能源類中央企業成為全員降薪的“先鋒”。煤炭行業的龍頭中國神華日前表示,2015年將按全員工資總額的10%下調員工的薪酬總額度。隨后,中國石油爆出公司普降薪資15%。

“中央對央企高管降薪的規定再次表明,薪酬已成為國資國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改革是資源、利益的再分配和再調整,央企高管薪酬是核心中的核心,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影響。

改革前,央企高管薪酬水平如何?改革后高管薪酬有何變化?中國經濟研究院推出的“2013年央企上市公司董事長薪酬排行榜”顯示,2013年央企上市公司中有259位董事長,年報披露從上市公司中拿年薪的83位董事長2013年平均年薪為84.63萬元﹔其中,年薪過百萬元的有19位,佔比為23%。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為76.3萬元,全部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為46.1萬元。

隨著改革走向縱深,未來央企高管的薪酬到底應該朝哪個方向走成為討論的重要問題。

“目前國企負責人比政府官員同一個級別的工資高了5—8倍,但是央企、國企與同等規模的民企CEO收入相比,與真正市場經濟的企業相比,其工資卻是對方的1/10—1/50,所謂‘高薪’並不存在。”全國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華生指出,“探討央企薪酬的絕對數字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央企高管的薪酬關鍵是要能夠與其能力、業績相匹配。”

可以預見,對於央企負責人薪酬的糾偏工作將會很快鋪開。調薪的同時,以往缺乏有效監管的央企職務消費也將面臨嚴格規范和管控,一些中央企業也將推進高管人員的相關激勵機制。相關專家表示,未來薪酬改革還要做好央企分類管理,對央企高管人員中的出資人代表和經理層做好區分,分類完善薪酬制度,嚴格規范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建立科學的薪酬體系。

B.公務員調薪:完善工資制度是關鍵

■進展:距離6月底隻剩一周時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調整進入倒計時。在5月12日召開的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調整確定落實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資調整一定要落實到位。在6月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再次強調,要保障廣大基層公務人員,包括國家部委的處級及以下公務人員工資收入的合理增長,有關工資調整的政策必須盡快落實到位。

在地方,隨著調薪時限將至,各地正緊鑼密鼓地推進落實調薪政策。近期,山東、陝西等省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先后召開會議,部署安排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工作。

對於此次公務員調薪,已有30年工作經歷的基層公務員林女士有著新的期待,“在扣除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繳費后,自己拿到手的工資比之前漲了87元,雖不及全國300元左右的平均值,但能漲就挺滿足。”

多年來,林女士都保持著儲存工資單的習慣。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工資單裡的糧食補貼、物價補貼,以及當時還部分流通的糧票,到90年代工資單裡分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再到2006年工資改革后各種津補貼統一,公務員工資直接由財政打到銀行卡上,不再發放載有工資數額的紙質工資條。在她的公務員生涯中,拿到的工資條無論從數額還是組成形式上,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1949年以來,我國公務員薪酬制度曾經歷過四次改革,分別發生於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公務員工資制度在近60年的發展歷程中歷經多次變遷。

“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准,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於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於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系的調控。”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指出,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基本工資標准,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

專家指出,公務員工資改革的關鍵並不簡單在於公務員薪酬是高是低,而是在於如何安排一個更合理的薪酬結構。

對下一步中國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的方向,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指出,應將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納入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統籌安排,要調整結構,提高基本工資比重,降低津補貼比重,將制度外收入轉成制度內收入﹔改進完善工資制度,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的制度,建立健全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和與企業相當人員工資調查比較制度﹔對公務員工資的增減,應當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安排,建立一套公務員工資參考企業相當人員薪酬水平的社會調查比較機制﹔同時要推進配套改革,改革公務員社會保險制度,逐步建立公務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機制。

C.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改革將是一個系統工程

■進展:國務院日前頒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即將於7月1日實施,這是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條例》在社會保險、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多個亮點,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其中首次提出,要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除了《條例》,今年以來有關事業單位工資和養老制度改革的方案陸續出台。繼今年1月《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發布后,作為其必備配套政策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也在近日出爐,這一改革預計涉及約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兩個文件出台意味著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進入實施階段。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是由於我國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加補充’將成為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要點和方向。”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指出。

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認為,除了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外,養老金並軌之后,還可以探索建立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

他具體分析指出,20世紀90年代,在改革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時,養老金替代率設定為70%左右。但是隨著社會平均收入的快速增長,養老金替代率呈現下降趨勢。目前,全國養老金平均替代率已低於50%,北京上海等發達地區甚至低於40%。“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則可以彌補事業單位退休后養老金差距拉大和養老金替代率降低的問題。”楊立雄說。

“目前事業單位制定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和職業年金制度建立只是改革邁出的一步,更艱難的改革,是在不同地區、行業間以及不同資金來源的事業單位間,找到一種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蘇海南指出,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涉及多個方面,法律規范的落實要有個過程,隨著事業單位人員的招聘配置、培訓考核等政策得到逐步落實,工資制度等改革才能取得好的結果。

央企高管限薪時間表

●2009年9月16日

人社部同中組部、財政部、國資委等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以建立健全中央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被稱為第一道“央企高管限薪令”。

●2013年5月

國務院辦公廳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報國資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企業國有資產法》,而且明確提出,建議建立央企薪酬管理公開機制。

●2014年8月29日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

●2014年11月6日

國務院召開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強調,要完善薪酬形成機制,合理確定薪酬水平,健全薪酬監督機制,統籌規范薪酬外的福利待遇。

●2015年1月1日

《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72家中央管理企業按照《方案》的要求,調整了企業負責人的基本年薪標准。地方國有企業負責人和中央部門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改革,也從1月1日起開始實施。

●2015年3月10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目前進展情況良好,相關配套政策有望盡快出台。

●2015年4月24日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人社部正在加緊推進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改革的重點是規范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對不合理的偏高收入、過高收入進行調整。(記者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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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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