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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一些國家的民主政治演變為政治沖突之思考

楊光斌:從國際政治比較看“治理民主”的優勢

——基於一些國家的民主政治演變為政治沖突之思考

2015年06月15日08:37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從國際政治比較看“治理民主”的優勢

  ■發人深思的問題:作為“善”的民主為什麼給很多國家帶來的是災難而不是福祉

  現代性政治就是政治的人民性或者說民主性,“人民主權”理論的誕生是現代性政治的分水嶺。相對於歷史上的君主制和貴族制,民主制必然是“公共之善”。但是作為“善”的民主為什麼給很多國家帶來的是災難而不是福祉?為什麼“阿拉伯之春”最終演變為“阿拉伯之冬”?為什麼烏克蘭“民主派”催生了國家分裂和內戰?其中固然有很多復雜的利益糾葛所導致的流血沖突,但流血沖突的根源何在?且不說各自的國情如何,我認為,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世人對民主理論,具體而言就是本文要談的民主模式的膚淺認識有關。世界政治的一個重大教訓是,理論的大錯誤可以招致實踐的大災難。

  在民主政治研究中,關於民主模式的論著很多,代表性的有美國著名政治學家利普哈特關於36個西式民主國家的《民主的模式》,它的主題是因多數決民主的不足轉而尋求“共識民主模式”。這其實就是對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一個絕對性肯定,即自由主義民主是不容置疑不容討論的,需要討論的是這一理論下的做法而已。英國學者赫爾德的《民主的模式》,講的是從古典民主到共和主義民主再到自由主義民主的演變,雖然每個“主義”之下也有民主做法或民主制度的討論,比如自治、自由、選舉、協商等,但看不出這些做法與其“主義”有什麼必然的聯系,要知道自由、自治、協商、分權等民主形式是許多國家都有的“原生態民主”,西方國家有,非洲和亞洲國家也有。和利普哈特一樣,赫爾德事實上把自由主義民主當作終極形態。另外,羅伯特·達爾和薩托利的民主理論,都是論証自由主義民主的邏輯自洽性或者說構成要素。那麼問題就來了,在這些學者看來,世界隻能有一種民主模式,那就是自由主義民主,自由主義民主代表著“歷史的終結”。

  在我看來,自由主義民主與其說是講政治制度,不如說是講作為文化傳統的自由主義,因為自由主義民主其實是以自由主義的文化傳統去框定作為政治制度的民主的。若是將自由主義民主強行移植到其他國家,作為文化傳統的自由主義與這些國家的文化傳統便產生了結構性沖突,外生性制度與內生性文化產生碰撞,災難由此發生。盡管如此,民主依然是人類政治文明中的重要價值,人們依然要追求民主。而為了“善”不至於為“惡”,我們必須尋找新的民主模式或者說新的民主理論,必須超越自由主義民主。

  ■民主的“實踐模式”是為了實現“價值模式”,二者若不匹配,最終會演變為政治沖突

  要探究民主的模式,前提是弄清楚民主的性質,即民主模式的原理性根源。一般地說,民主具有二重性,既是目的(價值),也是手段(工具)。作為價值的民主,無外乎就是實現人民主權這個“公共之善”。但是,“公共之善”的實現過程為什麼會帶來災難?它是個飄在天上的人類總價值,誰能反對人民主權呢?但是,這個總價值畢竟要在文化傳統完全不同的國家裡去落地。民主政治雖然是現代性政治,但現代性並不意味著與傳統徹底切割,現代是傳統的一種自然延續,傳統與現代隻不過是連續性歷史光譜上的不同的級差(位置)而已,隻要看看中國傳統文明基因對中國人及海外華人行為方式的影響,就會明白傳統與現代的關系。說白了,民主價值的實現首先要依托於既定的文化傳統或者說文明基因。當把民主的價值與特定文明基因聯系在一起的時候,飄在天上的“公共之善”就可以看得見摸得著了。這樣,基於特定文明基因的民主價值就是民主的“價值模式”。如果說“人民主權”是民主的一般性模式,“價值模式”則是人民主權落地的國家性或文化性模式,而文化是多元的,因此“價值模式”必然是多元化的。

  即便如此,基於文明基因的價值也不會自動實現,需要一定的工具或者說制度工具去實現。在人類歷史上,有很多偉大的思想和理想最后落空或者變成了災難,比如法國大革命時期的人民主權思想演變為血腥的恐怖政治,就在於缺乏將理想或者“主義”落地的工具。因此,實現價值模式的制度工具可以看作是民主的“實踐模式”。

  “實踐模式”是為了實現“價值模式”,這就意味著二者應該是高度匹配的,匹配的基礎是其共同的歷史文化或者說政治傳統。如果說價值模式來自特定國家的歷史文化傳統,是文明基因的自然傳遞,那麼實踐模式也必然能找到與價值模式相適應的具有歷史連續性的實踐模式。有歷史文明基因基礎的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相匹配的民主政治,比較而言,應該是符合“公共之善”要求的﹔相反,如果一個國家的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都與自己的文明基因無關,或者說價值模式是基於自己的文明基因而實踐模式是外來的,必然導致實踐模式與價值模式之間的張力乃至沖突,民主政治就會變成政治沖突。

  據以上論述,我們可以推導出民主模式的幾個原理性推論:第一,民主的二重性即目的性和工具性,決定了民主模式必然有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兩種,隻有價值模式而無實踐模式的民主,必然是空洞無物並可能導致法國大革命期間雅各賓派專政式的恐怖政治﹔同樣,隻有實踐模式而無價值模式,民主就失去了應有的航向。第二,價值模式源於自己國家的文明基因,一個國家一般隻有一種民主的價值模式,比如西方國家的基於自由主義的民主。第三,價值模式需要實踐模式去落地,而好的實踐模式也必然產生於自己的文明基因,但作為實踐模式的民主必然是多元化的,人類共同擁有一些原生態式民主形式,比如自治、協商、分權等。第四,學習或移植與自己文明基因相違背的民主模式,無論是價值模式或者實踐模式,除非產生於極為特殊的歷史條件下,比如戰后的德國與日本,否則結局事與願違,如第三波民主化后的政治衰敗和“阿拉伯之春”演變為“阿拉伯之冬”。

  明白了民主模式原理,我們就能更好地理清那些剪不斷理還亂的形形色色的“民主模式”之說,進而理解在當今一些國家中人們追求的民主政治,為什麼最終變成了政治沖突。

  ■用民主的“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原理,來認識西式民主的局限性、迷惑性

  把民主模式區分為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認識自由主義民主與競爭性選舉之間的關系,是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的關系,而且是以實踐模式落實價值模式的關系。這樣,熊彼特當初對“人民主權”的改造,把人民主權置於第二位而競爭性選舉放在第一位,事實上就是以實踐模式替代了價值模式,或者說實踐模式成為第一位而價值模式成為第二位的民主,這無疑是對民主的極大嘲弄。在熊彼特這樣的實用主義經濟學家那裡,價值上說不清的,干脆就拿說得清的去說事,拿說得清的層面去重新定義民主,從而就有了“熊彼特式民主”或者說“選舉式民主”,把民主等同於選舉,有了選舉就是民主政治。從此之后,羅伯特·達爾和薩托利都是圍繞競爭性選舉去論証自由主義民主的。在達爾關於自由民主政體的七要素中,有四點都是圍繞選舉說事的。

  在西方學者那裡,除了把價值模式的人民主權改造或者置換為實踐模式的競爭性選舉,另一個常見的置換就是把資本主義民主置換成自由主義民主。近代民主是資產階級革命之后的事,因此講民主的性質首先是資本主義民主,即以“資本”為“主義”的民主,資本主義是民主之錨。這是政治真相。但是真相難以讓人接受,尤其是不能讓大眾接受,而能讓大眾喜聞樂見的肯定是自由,人們討厭資本主義,誰人不喜歡自由呢?然而,自由主義中的自由固然包括一般人都要求的人身權、言論權和結社權,但最核心的還是洛克式的財產權。這樣,自由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民主的性質是一樣,都是財產權起著決定性作用。這就是資本主義民主的真相。而在理論上,財產權即資本權力在自由主義民主那裡被“懸置”了,隻有大家都喜歡的自由的生活方式和競爭性選舉。在語言哲學上,將資本主義民主置換為自由主義民主,絕對是西方最偉大的理論成就。西方打贏的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即冷戰,主要功勞不是美國的軍事和經濟優勢,而是話語權優勢——話語就是一種權力關系。

  作為價值模式的自由主義民主之所以流行起來並為大眾接受,原因就在於自由主義是一種開啟西方近代歷史的“元主義”,從文藝復興算起,至少有500年以上的歷史。自由主義的核心是保護財產權,這又是西方的法治傳統,即法治主要是保護私有財產的,無論是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以至於后來的拜佔庭帝國,在最高統治者那裡,保護私有財產權都是天經地義的。在西方歷史上,法治傳統至少有3000年歷史。而民主,即以普選權為標志的大眾民主,不過是近100年的事。法治3000年,自由500年,民主100年,這就是自由主義民主的歷史脈絡。

  而實現自由主義民主的競爭性選舉的實踐模式,也一直是西方歷史的一部分,從中世紀的神權政治開始,就有發達的教會代表選舉程序,選舉出來的教士代表去選舉教皇。神權政治直接影響了世俗政治,十三世紀開始西方就有了議會政治的雛形。有意思的是,那時的選舉政治叫神權政治、君主制或貴族制,這與亞裡士多德關於選舉是貴族制的思想一脈相承。但是,在冷戰時期,一般民眾有了選舉權之后便被論述為民主制——何況當時美國黑人的政治權利還沒有基本保障。這再一次証明了那條語言哲學原理,即語言是一種權力關系。

  無論如何,以競爭性選舉而實現自由主義民主,即以實踐模式去實現價值模式,由於二者都根植於西方悠久的歷史文明之中,因此至少到現在,它們尚可匹配——雖然已經問題重重。然而,事情正在起變化,競爭性選舉這種實踐模式是基於過去的文明基因,而當基因結構開始變異,即人口成分並不再是過去單一的盎格魯-撒克森人時,競爭性選舉(即黨爭民主)的命運又將如何呢?美國和法國不斷流血的族群政治已經是可以觀察得到的信號。

  如果說西方國家的問題主要是未來性的,那麼廣大發展中國家則面臨現實中的困境。首先,其文化基因中既無法治也沒有個人權利基礎上的自由,但信奉的卻是自由主義民主,成了“無法治的非自由的民主”,結果便是普遍性的“無效的民主”或者“失敗的民主”導致的政治衰敗。其次,很多國家,比如大中東地區信奉的是伊斯蘭主義民主,但實踐的是競爭性選舉,實踐模式與價值模式嚴重對立,政治沖突勢在必然,不沖突倒是例外。

  ■重新認識中國民主的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民本主義民主”與“治理民主”

  將民主模式區分為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有助於理解民主在各個國家的不同境遇。理解了民主的模式才能建設好民主。中國正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有序的民主政治到底該怎麼搞?理論需要正本清源,沒有正確理論指導的實踐必然會付出代價,那就是我們已經看到的世界政治亂象。因此,我們必須尋求基於自己歷史文明基因的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中國民主建設需要借鑒國外民主政治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就本文的語境而言,成敗都與是否與本國文明基因相適應、匹配有關,因此,我們必須分別找出適應、匹配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的文明基因。

  資本主義民主能置換為自由主義民主,與之相對應的便是我們常說的社會主義民主。因為冷戰,“社會主義國家”或者“社會主義民主”已經被妖魔化為極權主義或者意識形態化為威權主義。因此為了便於與世界政治對話,便於別國理解中國的民主政治,我們需要更換社會主義民主的表述方式,或者說社會主義民主需要更加藝術化的或者中國化的表述,形成習近平同志所說的“新概念新范疇新表述”。這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迫切需要。

  對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新表述,必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第一,這個詞必須能表達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正如自由主義能代表或者能表達資本主義的本質要求一樣﹔第二,這個詞必須是中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或者說必須有強大的文明基因的連續性﹔第三,與“民主”有內在的聯系性,民主不但有程序民主即林肯說的“民治”,更有本質上的關懷即林肯說的“民有”與“民享”。這個概念非“民本主義”莫屬。

  過去常講中國古代歷史上的民本思想是一種封建主義統治思想,這是片面的。新的研究表明,“民惟邦本”講的是一種先民基於血親關系而組成的親族邑制共同體,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一種以親族為秩序的國家形式。即使民本主義是一種封建主義統治思想,也並不因為與民主的人民自主性有張力而不能組合在一起,要知道自由(財產權)與民主(平等權)之間的張力更大,是一種緊張性的政治與經濟的關系。具體來說:

  第一,如果說“社會主義”是以“社會”為“主義”的,其實也就是以民為中心的,與民本主義的“以民為本”具有一致性。

  第二,民本思想是中華文明基因的核心。中國之所以是中國,中國文明歷經五千年而不散並能重現民族復興,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持久的、延綿不絕的民本思想,這是中華文明與其他古老文明的一個重要區別。看看芬納的三卷本《統治史》,便能更好地理解中華文明的生命力。習近平同志要求“講清楚”:講清楚每個國家和民族的歷史傳統、文化積澱、基本國情不同,其發展道路必然有著自己的特色﹔講清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植根於中華文化沃土、反映中國人民的意願、適應中國和時代發展進步要求,有著深厚歷史淵源和廣泛現實基礎。我認為,這些講話包含了文明基因論的重要思想,即社會主義與作為傳統文化核心的民本主義的一脈相承性。

  第三,當民主思想輸入中國之后,從革命家孫中山到毛澤東,再從思想界到普通民眾,實際上都是在以“民主”的語言表達“民本”的思想和訴求。孫中山的“三民主義”中的民生就是民本,毛澤東的“為人民服務”也體現了民本思想﹔國內外對普通中國人民主觀的調查也發現,70%以上的百姓講的民主其實是民本,以民主的語言去訴求民本。

  基於此,完全有理由將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表述為“民本主義民主”。和自由主義民主有一定的張力關系一樣,即便是按照統治思想來理解民本主義,即民本與民主之間有一定的張力,也並不影響“民本主義民主”思想的成立(何況第一個提出民本主義的梁啟超其實把它視為中國的民主思想)。原因在於:第一,民本主義與民主的本質性一面是一致的﹔第二,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民本主義已經有了落地的工具,就是群眾路線。群眾路線難道不是一種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民主的大概念就是公民參與,而自下而上的參與可能是不平等的,有強弱之分,結果並不必然公正﹔而群眾路線是自上而下的“逆向參與”,可以平衡自下而上參與之不公正的結構性問題。

  如果說“民本主義民主”是一種價值模式,那麼它的實踐模式是什麼呢?這可以從歷史和實踐中找到答案。以民為本的思想必然是關心“致治”的,即國家得到治理。從先秦始,中國的致治思想就非常豐富並延綿不絕,康熙說:“致治之道,人才第一”。治理是自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與民主並駕齊驅的一個熱詞,在中國已經變成國家治理。這樣,以治理為核心的民主可以被理解為“可治理的民主”,簡稱“治理民主”,它是實現作為價值模式的“民本主義民主”的實踐模式。可以說,自古以來中國相對於其他文明古國的強項就是治理或者說治道,治道理論非常發達。在現實世界政治的比較上,中國的治理要優於其他發展中國家。因此,以治理為核心的民主,相對於以選舉為核心的民主,具有現實和道德上的比較優勢。比如,如果在競爭性選舉意義上比較中國和印度,西方人認為印度優於中國﹔如果在“治理民主”的意義上比較,中國則是印度的老師。

  “治理民主”的構成要素是:參與——國家自主性回應——責任。首先,參與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參與的形式又有諸多的次級實踐形式,比如選舉、協商、信訪等。其次,自主性回應。回應性是所有民主理論都特別重視的,但是好的、有效的回應一定是建立在國家自主性基礎上的,即國家有能力不受社會的控制﹔很多國家的“無效民主”,要麼是無力回應社會的參與,要麼是缺少國家自主性,被社會勢力綁架或俘獲。第三,責任政治。通過國家自主性的選擇性回應,對參與的訴求作取舍,進而作出負責任的決策。“自主性回應”是“治理民主”的最重要特征。

  在當代中國的民主政治中,很多立法和政策過程都充分體現了“治理民主”的實踐。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首先是建立在社會充分參與的基礎上,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會訴求﹔其次是決策者有選擇性地作出回應,並不是一概接受﹔最后是負責的權威決策和政策執行。

  相對於競爭性選舉或者黨爭民主,“治理民主”兼顧了民主和治理兩大流行觀念,不能治理的民主是不可欲的。更重要的是,相對於競爭性選舉,“治理民主”是一種更具包容性的實踐模式,其中包括次級的實踐模式,比如協商、分權、自治和選舉。因此,這種實踐模式不僅更能體現民本關懷即民主本質,也更具有程序上的真實性和正義性。民主怎麼能一選了之呢?相較於選舉,立法和政策實施過程更關乎百姓的切實利益,這個過程的“參與-回應”才能真實地反映一個國家的政治過程,從而更能反映程序的公正與否。

  ■發掘出基於自己文明基因的民主的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開啟歷史的新紀元

  世界政治變化太快,而理論研究尤其是關乎國家命運的民主理論研究,要麼跟不上世界政治的變化速度,要麼因為政治的特殊需要而被簡單化或者失真化,以便為自己的國家利益論說。中國這樣一個有著無與倫比的文明優勢的古老大國,自然也要搞民主政治,但是比較歷史和世界政治告訴我們,不與自己文明基因相匹配的民主政治是不可想象的,為此就必須發掘出基於自己文明基因的民主的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

  找出基於自己文明基因的民主模式,不但回答了作為“歷史的終結”的自由主義民主為什麼在不同國家有著完全不同的命運的問題,還可能是自由主義民主的一種替代性模式。正如冷戰中美國戰勝蘇聯依靠的是政治觀念而不是軍事和經濟,西方人談論的“中國威脅論”與其說是軍事的和經濟的,不如說是政治的。在他們看來,世界上怎麼能出現自由主義民主模式的替代者呢?這可是改寫300年世界史的大事,既然“歷史終結”了,怎麼還會有歷史的新紀元呢?不曾想,新紀元正在到來。

  學者小傳

  楊光斌,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人大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比較政治評論》創刊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研究領域有政治學理論、比較政治發展、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在《中國社會科學》、《政治學研究》等國內外一流刊物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近百篇,專著有:《讓民主歸位》《政治學基礎理論與重大問題》《政治變革中的國家與制度》《中國政治發展的戰略選擇》等11部,《觀念的民主與實踐的民主》和《中國民主的軌跡與走向》即將出版。其研究成果在國內外享有廣泛影響,是國外了解中國政治的重要窗口。

  核心提示

  ◆相對於歷史上的君主制和貴族制,民主制必然是“公共之善”。但是作為“善”的民主為什麼給很多國家帶來的是災難而不是福祉?為什麼“阿拉伯之春”最終演變為“阿拉伯之冬”?為什麼烏克蘭“民主派”催生了國家分裂和內戰?

  ◆有歷史文明基因基礎的價值模式與實踐模式相匹配的民主政治,比較而言,應該是符合“公共之善”要求的﹔相反,如果一個國家的價值模式和實踐模式都與自己的文明基因無關,或者說價值模式是基於自己的文明基因而實踐模式是外來的,必然導致實踐模式與價值模式之間的張力乃至沖突,民主政治自然就會變成政治沖突。

  ◆相對於競爭性選舉或者黨爭民主,“治理民主”兼顧了民主和治理兩大流行觀念,不能治理的民主是不可欲的。更重要的是,相對於競爭性選舉,“治理民主”是一種更具包容性的實踐模式,其中包括次級的實踐模式,比如協商、分權、自治和選舉。因此,這種實踐模式不僅更能體現民本關懷即本質民主,也更具有程序上的真實性和正義性。民主怎麼能一選了之呢?相較於選舉,立法和政策實施過程更關乎百姓的切實利益,這個過程的“參與-回應”才能真實地反映一個國家的政治過程,從而更能反映程序的公正與否。

  (楊文)

  主題鏈接

  資本主義民主的真相

  西方的代議型民主只是一種金絲鳥籠型的民主。代議型民主選舉出的主要是各個層級的議員(也包括政府首腦如美國總統)。當選后,這些人便傾向於把選民拋到一邊,按照自己的主觀判斷去決策、行事。因為他們認為選民的能力有限,對公共事務未必能做出正確理性的判斷,甚至有可能誤入歧途,給國家與社會帶來災難,隻有具備了“政治判斷能力”的精英才能做出正確的選擇。換言之,選舉過程不過是選民向精英授予政治權力的一種方式。為了贏得選舉,候選精英們大多練成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本領,在拉票過程中肆無忌憚地開出“空頭支票”,反正事后未必會去兌現。看過美劇《紙牌屋》的人恐怕對此不會陌生,身家400億美元的超級富豪塔斯克是總統上台的最強助力,於是在國家事務的決策過程中,這位能源大亨自然要為自己之前的投入索取更豐厚的回報。(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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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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