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頒布實施后,在社會各界引發熱烈反響。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日益成為職工群眾、工會干部、企業等用人單位的共識。工會作為勞動關系中勞動者一方合法權益的代表者維護者,在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必須認真學習領會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大意義,明確工作抓手,創新方式方法,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充分發揮工會作用。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擺在工會工作的重要位置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關系。早在2011年8月,中央召開全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表彰暨經驗交流會時,習近平同志就代表黨中央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大意義,對這項工作作出了部署。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健全勞動標准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和爭議調解仲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批示,就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出許多新思想新要求。在2015年4月28日慶祝“五一”國際勞動節暨表彰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構建和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對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如何發揮作用,習近平總書記也多次提出明確要求,強調工會要發揮好協調勞動關系的作用,善於從兩個方面做工作,既要站在職工的角度為職工說話辦事,維護好職工的利益,也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加強對職工的引導﹔要推動發展和諧勞動關系,代表職工群眾主動參與立法和政策制定,從制度上源頭上保障職工群眾利益、發展職工群眾利益﹔要掌握好政策,既使職工利益得到維護,又使社會和諧得到保障﹔要深入研究勞動關系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這些重要論述,明確了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工會做好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的根本遵循。
當前,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正在積極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勞動關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一,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事關廣大職工和企業的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建設和發展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必然有助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實現。隻有大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充分激發廣大職工群眾勞動、創造、奉獻的熱情和力量,才能有效調動勞動關系雙方的積極性,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保障﹔才能正確處理全面深化改革帶來的利益關系調整,有效平衡勞動關系雙方的利益關系、預防和化解勞動關系矛盾﹔從而把調整勞動關系、化解矛盾糾紛納入法治化軌道,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要求。同時,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化的特點更加明顯,科學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帶來的挑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調整,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都需要有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來保障。
各級工會和廣大工會干部一定要從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鞏固黨執政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的高度出發,深刻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於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與學習貫徹《意見》精神結合起來,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形勢判斷和工作部署上來。按照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擺在工會工作的突出位置,堅決貫徹落實《意見》的各項部署,增強責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形成工作合力,在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中發揮工會組織的獨特優勢和積極作用。
二、准確把握《意見》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精神,找准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發揮作用的切入點和著力點
黨中央、國務院頒布的《意見》,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的頂層設計,是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級工會和廣大工會干部要認真學習《意見》,深刻理解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目標任務,全面把握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健全勞動關系矛盾調處機制等政策措施,深刻領會《意見》的精神實質,聚焦主責主業,抓好重點工作。
以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為重點,加強工會維權工作。各級工會要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自覺把工會維權工作納入黨政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依法保障職工的勞動就業權利、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和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當前,在轉方式調結構、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兼並重組過程中,一些職工遇到了不少實際困難,要特別注重維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讓廣大職工公平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有更多的獲得感。
以推行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為重點,推動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各級工會要把集體協商制度作為維護職工權益、平衡勞動關系雙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加強職工參與、職工監督,依法推進企業普遍開展集體協商,提升集體協商的質量和實效,充分發揮集體協商制度對調整勞動關系的基礎性作用。要特別重視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加強對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監督,幫助和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加強和創新三方機制組織建設,健全工作制度,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重大問題,調處集體勞動爭議。完善勞動關系矛盾調處機制和勞動關系群體性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代表職工參與矛盾糾紛處理,有效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以健全完善職代會制度為重點,推進企業民主管理。健全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積極穩妥推進非公有制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推進廠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完善公開程序,充實公開內容。推行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不斷豐富職工民主參與形式,暢通職工民主參與渠道,依法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以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引導和人文關懷為重點,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在努力解決職工切身利益問題的同時,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社會利益關系調整,以理性合法形式表達利益訴求。加強對職工的人文關懷,及時了解掌握職工思想動態,更加注重職工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健康,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工作。特別要關心關愛農民工,深入開展“農民工入會集中行動”,最大限度地吸收農民工入會,把廣大農民工更加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積極參與國家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推動解決農民工權益實現中的突出問題,促進農民工同工同酬同權、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加強對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關心幫扶,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幫助農民工融入城市,促進社會融合。
三、始終堅持正確方向,更好地發揮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優勢和特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體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經濟、政治、社會意義。各級工會務必准確把握我國勞動關系的性質特點,增強大局意識,認真履行肩負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在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始終保持正確方向。
堅持以職工為本。解決廣大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維護其根本權益,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工會作為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紐帶、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職工利益的代表者維護者,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要明確職責定位,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切實履行基本職責,旗幟鮮明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堅持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的企業工會工作原則。在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條件下,企業利益和職工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統籌處理好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的關系,一方面引導企業經營者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關心愛護職工﹔一方面教育職工做企業發展的主人,積極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要積極倡導協商協調溝通,積極促進合作共建共贏,凝聚共識、化解矛盾,努力使企業和職工成為利益共同體、事業共同體、命運共同體。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協調勞動關系。勞動關系隻有在法治的框架內運行,方能穩定和諧。要加大源頭參與力度,推動健全勞動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群眾性法律監督,促進勞動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把勞動關系的建立、運行、監督、調處等環節都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依法解決矛盾糾紛。要深入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引導勞動關系雙方學法、尊法、守法、用法,養成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習慣。
堅持把加強基層工會建設作為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基礎。工會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發揮作用,優勢在基層,工作的重點也在基層。要著力擴大覆蓋面、增強代表性,著力強化服務意識、提高維權能力,著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保障水平,激發基層工會活力,發揮基層工會作用,努力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第一線有所作為、體現價值。工會領導機關要加強對基層工會工作的指導服務,健全保護基層工會干部合法權益制度,加強防范抵御工作,提高工會干部參與協調勞動關系的能力。
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理論與實踐的研究,積極推進協調勞動關系工作制度、機制和方法創新。加強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勞動關系熱點、難點問題的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建議。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積極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綜合試驗區(市)建設,努力探索創造更多切實可行的經驗和做法。
(作者為中華全國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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