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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從嚴治黨

“四個全面”裡的中國治理⑤:復興路上的政治保証

記者 申孟哲

2015年04月30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原標題:復興路上的政治保証(“四個全面”裡的中國治理⑤)

  2014年12月,習近平在江蘇調研時首次提出“四個全面”的表述。“四個全面”之所以讓人眼前一亮,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這是第一次,中共中央總書記把“全面從嚴治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放在一起表述。

  如果說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是為中國的發展提供動力、為“中國夢”的實現提供法治保障的話,“全面從嚴治黨”則是中華民族復興路上的政治保証——在這條道路上帶領中國人民前進的,是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這個核心能否保持本色、嚴格管理,能否與時俱進、不斷進步,是這一事業成敗興衰的關鍵所在。

  何謂全面?

  內容無死角,從嚴常態化

  雖然“全面從嚴治黨”是一個新提法,但從就任之初,習近平的治黨思路就一以貫之。

  比如,在2014年10月召開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就堅持從嚴治黨提出要求。貫穿其中的,就是“全面”的思想。

  習近平要求:一是落實從嚴治黨責任,二是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三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四是堅持從嚴管理干部,五是持續深入改進作風,六是嚴明黨的紀律,七是發揮人民監督作用,八是深入把握從嚴治黨規律。

  從內容上講,“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死角: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制度,每一項都是從嚴治黨的內容所在,沒有“法外之地”﹔從治黨的主體上講,“全面”就意味著,從嚴治黨不僅是黨中央的責任,更是各級黨組織的責任﹔從持續性上講,“全面”還意味著,從嚴治黨不是“一陣風”,而是要在治黨日常化的基礎上建章立制,把規矩立起來、把好的做法保持下去,形成不可逆的常態化、制度化過程。

  從八項規定到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從“反四風”到“三嚴三實”,從強調政治規矩到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申報、選拔與考核方式修改,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早就用行動証明,“全面從嚴”不是說說而已。

  何謂嚴格?

  從小事小節到大是大非

  4月28日,中央紀委官網上公布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8項典型案例。從網站開辦至今,這一慣例已經持續了一年多。無論級別和地域、不分行業和部門,隻要違紀,便被點名道姓地公之於眾。這些違規案例,有的是公車私用,有的是用公款違規發福利,有的是大操大辦婚喪嫁娶。這些以前司空見慣或心照不宣的“小事兒”,成了紀檢系統眼睛裡揉不進的“沙子”。

  4月27日,中石化總經理王天普涉嫌嚴重違法違紀被調查。有統計稱,這已經是十八大之后落馬的超過第100名副省部級以上的高級干部。

  無論是嚴格的作風建設,還是中共十八大之后持續至今的“反腐風暴”,在外界看來,已經“習以為常”。前者,從小事小節做起,抓時間節點,不放過問題的苗頭﹔后者,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無論官職多高,無論隱藏多深,隻要觸犯黨紀國法,一律嚴查。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去“四風”之毒也需久久為功。大力氣的“破”,是為了激濁揚清、淨化政治生態,更是為了長久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的“立”。

  如何推進?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為什麼要在今天重新強調“從嚴治黨”這個中共歷史上的優秀傳統?

  因為,歷史條件雖然在變,但規律不會變——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能得民心、得天下,靠的是嚴明的組織和紀律﹔實踐“中國夢”、奔向“兩個一百年”的今天,帶領中華民族邁向偉大復興,中國共產黨同樣需要依靠嚴明的組織和紀律。

  畢竟,“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如果事業的領導者是一盤散沙,或者是一支因為貪腐和不良政治生態而戰斗力渙散的隊伍,那麼遲早會被民眾所拋棄。

  8600多萬人的黨員隊伍,如何做到“全面從嚴”?

  在今年3月的全國兩會,習近平給出了答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建黨緊密集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管黨、管權、管吏”。

  反腐從領導干部抓起,能形成震懾作用﹔治黨責任從領導干部抓起,就能形成層層傳導的“壓力效應”。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要使制度不失之於花架子、稻草人,沒有別的方法,隻有敬畏之、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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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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