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淨化政治生態,是全面從嚴治黨必須著力解決的重大課題,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目標。第一,淨化政治生態,必須治病樹、拔爛樹,反腐敗要除惡務盡。斬斷利益鏈條,防止利益輸送,發揮反腐敗的震懾作用,全力清理官場腐敗,做到不敢腐,是淨化政治生態的重要內容。淨化政治生態,必須加大對圈子腐敗的查處力度,尤其是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防止破窗效應,嚴厲查處腐敗案件和腐敗分子,讓參與圈子的腐敗分子在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蕩產、心理上后悔莫及。第二,淨化政治生態,必須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紀律和規矩是黨的生命線,是我們黨堅強有力的基礎。黨員領導干部任何時候都必須與黨同心同德,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隻有把政治規矩立起來,把政治紀律嚴起來,充分發揮制度的約束力,才能解決政治生態問題。第三,淨化政治生態,必須鏟除圈子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淨化政治生態,必須強化意識形態工作,堅定理想信念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不斷培育我們的精神家園﹔筑牢思想道德防線,做到慎初、慎微、慎獨、慎欲,帶頭守好底線、防線、界限。隻有對待權力如履薄冰,才能敬畏權力、敬畏人民、敬畏歷史。同時,要持續不斷地改進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干部生活作風,持續不斷地改進學風、文風、會風,保証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第四,淨化政治生態,必須破立結合、突出重點,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有破有立,就是要讓干部有一種新境界、新擔當。淨化政治生態,必須從嚴治吏,尤其是要從嚴管理干部。領導干部要樹立從嚴治黨意識,落實從嚴治黨責任﹔要帶頭樹立“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的法治觀念,自覺在黨紀國法約束下履職行權。同時,要重視加強領導干部的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不能默許縱容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第五,淨化政治生態,必須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強化對權力的制約與監督。深化選舉和干部制度改革,是淨化政治生態的治本之策。為此必須提高干部工作中民主化科學化水平,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制、倒查制等。要深化紀檢監察體制的改革,解決權力監督和濫用權力問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行政審批,解決權力尋租問題﹔深化權力運行機制改革,解決權利制約權力問題。(內蒙古黨校黨史黨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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