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於行進在現代化之路上的中國,法治是繁榮穩定的基石﹔對於掌舵民族復興航船的中國共產黨,法治是執政興國的支撐。
延安時期,黃炎培和毛澤東進行過一場著名的“窯洞對”。黃炎培提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律”,毛澤東則給出了共產黨人的回答:“這條新路就是民主。”經過長期執政實踐,新一代共產黨人認識到,要跳出“歷史周期律”、實現長期執政,需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讓法治為民主政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保障。仿佛是隔空對話,1992年春天,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用質朴的語言道出深刻的道理:“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從“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到“使國家各項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從“不斷實現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到“堅持依法治國首先是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改革開放30多年來,法治成為我們黨執政的一條主線,貫穿始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深刻總結歷史、著眼未來,以“全面依法治國”為“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一環,這是一個執政黨在對現實准確把握、對自身深刻認知的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
201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一個月,習近平總書記就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就法治建設提出了四點要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障公民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堅持黨的領導,更加注重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這次重要講話,不僅體現了對憲法的認識和尊重,而且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原則和方向。可以說,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在第一顆棋子落局之際,就已經有了通盤的考量。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主題鎖定“依法治國”。這次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對“新十六字方針”“三個共同推進”“三個一體建設”的再次強調,給法治實踐劃定了一個總綱。而“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等提法,都讓人看到對法治的極端重視。
在多次會議、講話、考察中,習近平總書記不斷從不同方面、不同領域、不同層次闡述全面依法治國,形成了豐富的理論積累。
2012年12月,與駐廣州部隊師以上領導干部合影后的即席講話中,提出“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強軍之基”。2013年1月,在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提出“權力”與“法律”的關系問題,強調“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自覺接受人民監督”。2013年3月,在中央黨校建校80周年慶祝大會暨2013年春季學期開學典禮上的講話中,提出領導干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這是領導干部開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備,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養”。2013年10月,在亞太經合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的演講中,提出要“深化涉及投資、貿易體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規,為各國在華企業創造公平經營的法治環境”。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要求“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牆、通上高壓線”。201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上強調“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2014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對各類社會矛盾,要引導群眾通過法律程序、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2014年9月,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揚法治精神、發展法治理論、運用法治思維、創新法治方式,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為我們黨治國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步伐。
在兩年多對於全面依法治國的理論思考和實踐探索基礎上,2014年10月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集理論和實踐之大成,專題研討依法治國問題。這次會議,是第一次以法治建設為主題的中央全會﹔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決定。如果說17年前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開啟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偉大航程,那麼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再次部署全面依法治國,則是在這條道路上的一次歷史性跨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快進鍵,讓法治中國建設進入快車道,是新中國法治建設中的又一座裡程碑。全會提出的新觀點、新舉措,必將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制度框架,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法治保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習近平總書記就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進行了一系列部署。尤其是2015年2月,在中央黨校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他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學法的模范,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