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有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加強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偉大進程的重要命題。全球化、信息化和網絡化使得我國當前面臨的公共治理問題更加復雜多變,這就迫切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三界聯動,協同應對。現實中,中央和地方都在進行著不同層面、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治理創新,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跨界別的合作日益緊密和深化。
目前,我們國家正在推行新型城鎮化建設,對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城市管理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改進:一、信息不全﹔二、多頭管理﹔三、在執行中缺乏協調。我們必須要創新城市治理體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各自優勢,勇於探索,大膽實踐城市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以協同治理破解“城市病”難題,促進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北京市石景山區作為北京市城市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區,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和區委十一屆八次全會要求,加強頂層設計,進行高位統領,注重整體統籌,健全工作機制,嚴格責任體系,以改革的精神、法制的思維、創新的辦法,構建新型城市綜合管理系統,實現黨建統領與行政綜合的有機融合,為推進首都城市管理體制改革開辟新路徑。
北京市石景山區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在戰略、結構與運作這三方面都具有創新探索。在戰略層面,一是堅持黨建統領。建立健全以城市綜合管理工委為領導核心、以城市管理領域各單位黨委為支撐的議事、協調、決策機制,形成主體清晰、權責明確、運轉順暢、決策科學、落實有力的工作格局,確保城市綜合管理體制改革的正確方向,全面加強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領導,為構建“高端的城市規劃、建設和運行體系”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二是堅持行政綜合。在職能、職責、職權不變的基礎上,對城市管理目標規劃、審批備案、監督考核、應急處置實施統籌,建立健全統一的會議會商、處置指揮、督查督辦、考核考評、檢查通報、信息發布制度,努力形成集中統一、歸口管理、密切配合、上下一致、運轉順暢的局面。
在結構層面,一是建立實施機構。全區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在區委、區政府集中統一領導下進行,區委派出城市綜合管理工作委員會(簡稱區委城管工委),區政府成立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簡稱區城管委),區委城管工委與區城管委合署辦公,作為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實施主體,統籌領導城市管理領域各項工作。二是優化工作關系。區環保局、區園林綠化局、區城管執法局、區城管監督指揮中心、區環衛中心等城市管理領域部門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區委城管工委和區城管委的統一領導組織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整體全力,落實城市管理領域各項工作任務。各街道成立社會治理綜合執法指揮中心,按照雙重管理的原則,在區委城管工委和城管委的領導和指導下,全面負責轄區社會治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在運作層面,一是實施城市管理系統歸口管理。在職能、職責、權限不變的基礎上,圍繞城市管理工作,建立以管理為中心、以執法為手段、以作業為保障的城市綜合管理系統,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本區城市環境建設、環境秩序、市政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境衛生、交通水務、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領域的工作,統一實施城市管理領域規劃、計劃、和工作部署,研究審議城市管理經費申請、使用及支出情況,建立主體清晰、權責明確、上下聯動、協調有力、執法到位、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格局。二是落實城市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區城管委例會、城市管理聯席會、城市管理工作會等會議制度,是城市綜合管理系統加強溝通、研究、審議、工作部署的重要方面。建立城市綜合管理督辦制度,加強對市政道路建設、環境建設、環境衛生、交通水務、綜合執法、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圍繞城市管理工作的實際,結合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堅持公平、透明、合理的原則,加強對水務、市政、環境、環保、園林、城管執法、監督指揮中心、環衛等部門履職情況的考核。
協同治理是當今世界各國進行公共事務治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從我國城市管理來看,政府需要發揮主導作用,調動和協調企業與社會力量,創造並實現具有公共價值的目標。為此,政府職能必須反映社會對政府的需求,並且在職能轉變的過程中,調整結構、優化運作,與不斷變化的社會治理需求相適應。北京市石景山區按照“黨建統領、行政綜合、法治綜合、上下綜合、社會綜合”的思路全面開展城市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努力形成權責分明、上下聯動、協調有力、執法到位、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格局,構建城市環境建設、環境整治、環境保護融為一體和管理、執法、作業一條龍的的城市綜合管理機制,為以協同治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供了寶貴經驗,值得總結、宣傳、借鑒與推廣。
(作者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