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辯証施治“為官不為”

李正寧

2015年02月26日16:1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最近下基層聽到一種反映,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一些機關的門好進了、臉好看了、話好聽了,但就是事難辦了,不擔責了。有的美其名曰:現在規定很嚴,不能亂干了。

“為官不為”表象很具體。無論是借口反腐態勢高壓、八項規定嚴格執行,“為官不易”進而“為官不為”﹔或是學習不夠、認識不清,由於“不知”導致“不會”,結果“不敢”、“不為”,有時表現為“忠心耿耿、不知咋整”﹔或是想當官不想干事、不願擔責、“怕”字當頭、怕擔風險,能拖就拖、能推就推﹔甚至是用自己的冷眼,看別人的熱情,自己不去干,別人干了說長道短。諸如此類,究其原因,是“為官不為”在作祟。

“為官不為”是頑疾。表面上看是認識水平,根子上是私字作怪,想公權私化、私權公用,沒條件行私了,就找理由不干事、不擔當,為了不出事、寧願不干事,規矩多了、干勁小了,把“改作風”與“干事業”人為對立起來,這不僅是對改進作風的誤解誤讀,更是對使命職責的消極逃避。

因此,必須對“為官不為”下猛藥、開良方。

先開“素質方”。面對經濟發展、從嚴治黨、改進作風新常態,黨員干部隻有提升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實現觀念上適應、認識上到位、能力上提高、方法上改進,夯實“有為”的基礎,才能杜絕“不知”、“不會”導致的“不敢”、“不為”。

再開“清單方”。厘清權力、責任、負面“三個清單”,解決“為什麼”、“怎麼為”的問題。形成“權力清單”,明確該做什麼,能做什麼,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建立“責任清單”,明確該如何服務、怎樣管理,針對不同崗位明確各自責任,分級細化責任歸屬、確定具體責任承擔者,做到責罰措施具體化,責罰執行嚴格化﹔給出“負面清單”,明確不該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落實“組織方”。倡導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組織人事部門,一方面,要為敢於擔當的干部撐腰、為勇於改革的干部打氣,對敢於擔當的干部旗幟鮮明保護、表揚,該提拔使用的及時提拔使用﹔另一方面,對該作為不作為的干部嚴肅懲處,對群眾不滿意的干部堅決撤換,真正讓庸官難過“上崗關”、懶官難過“考核關”、太平官難過“群眾關”。

總之,開出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良方,辯証施治,才能激勵更多想作為、能作為、善作為的干部大顯身手,以作風建設的新成效開創改革發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雲南省保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謝磊、趙娟)
相關專題
· 學習思考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