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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承敏:繼續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的研究探索

2015年02月05日08:3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繼續推進中國新型城鎮化的研究探索

  新華社發

  國際經驗表明,城鎮化是自然的歷史進程,如果順勢而為,完善引導,城鎮化將成為帶動經濟發展的持續動力﹔如果走得不好,可能會帶來諸多矛盾和問題,患上“城市病”,影響現代化進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與此同時,各地紛紛開展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探索。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鎮化研究成為當下中國學術研究的一個熱點,大量研究成果不斷涌現。筆者認為,隻有正確領會中央精神,深刻總結地方經驗,才能使學術成果真正發揮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功能。

  近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城鎮化,要求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2012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依托。要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傳承文化的新型城鎮化道路,遵循發展規律,積極穩妥推進,著力提升質量”。在研究中,我們要將中央有關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精神看作一個有機系統,放在一個整體內加以研究,在准確了解其背景的同時,作出全面理解,切忌以偏概全。

  要關注城鎮化進程中的“人”。城鎮化出現問題,很多時候都是由其背后的“人”的因素導致的。當前我國城鎮化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土地的城鎮化快於人的城鎮化,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嚴重滯后。城鎮化不僅僅是人口進城,還關乎人的各種利益。“人”在現實中也不是鐵板一塊,不同職業、不同階層的人有各自不同的意見,而且人民群眾的利益尚有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長遠利益和短期利益、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之分。中央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這就要求我們在研究中必須要時刻關注“人”、全面衡量“人”的利益。

  要深入研究城鎮化的動力,做到因勢利導。有的人以為,政府是城鎮化的提出者和實施者,尤其是在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過程中,相對而言,在新型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中,企業的主導作用更大一些,而城鎮化進程中政府發揮的作用更大一些。事實上,政府的作用確實十分關鍵,其在土地規劃、城鎮化規劃、城市規劃中的作用更是必不可少。由此,一些人認為城鎮化的動力來自政府。這種觀念是片面的。總結歷史經驗,城鎮化是自然的歷史進程。地理位置、自然條件、自然資源、歷史傳統等都是城市出現的重要因素,人的作用的發揮,要以上述因素為基礎。而在現實中,我們犯得最多的錯誤,就是脫離自然的歷史進程、超越自然人文條件開展城鎮化建設。一味忽視政府對城鎮化建設的推動作用,可能陷入不實事求是、不切實際推動城鎮化的境地。所以,在城鎮化建設中,政府在不缺位的同時,還要做到不越位,把應當由社會完成的事情交給企業去做、交給社會組織去做、交給公民個人去做,並在此過程中給予支持、規范和引導。

  要結合實際情況加強新型城鎮化內容方面的探索。一個地區的城鎮化建設是否成功,不僅要看它的城市建設狀況如何,更重要的是要看居住在這個城鎮的人生活的質量,而就業狀況是判斷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因此,要大力發展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建設。當前,很多地方為了解決就業問題,盲目招商引資,一些經濟落后地區甚至引入高污染企業,這是本末倒置的,不可能實現科學發展。對新型城鎮化的探索,就是要結合實際情況,探尋某一地區的發展優勢,探尋當地推進城鎮化的科學路徑,助力社會發展。除了大力發展第二產業外,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隻有第二、第三產業發展起來了,新型城鎮化才有了內容。同時,還要實現農業現代化,以農業現代化源源不斷地推動新型城鎮化。此外,對新型城鎮化下的土地管理制度創新、社區管理創新、金融創新以及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產城融合發展等問題也是需要大膽探索、勇於實踐的重點。

  要把新型城鎮化作為一個系統工程開展研究。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哪一方面的關系處理不好,都會影響全局。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傳承文化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就必須做到統籌兼顧、因地制宜、有序推進,要系統地看待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一步一步地實現發展藍圖。國外很多城鎮化的進程都是經歷了漫長歲月的,要大力加強中外比較研究,並從中吸取有益經驗。要優化城鎮化布局的問題,杜絕平均主義,實現局部服從大局。當然,要求服從大局,前提是要給城鎮化進程中遭受損失的人在住房、交通、文化、教育、衛生等方面以合理的補償。要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優化城市產業結構,為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有力的產業和經濟支撐﹔建立完備的制度體系,改革戶籍、土地、財稅管理體制,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提供制度基礎﹔要注重社會管理創新,加強和創新城市社會治理,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作者單位:新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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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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