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就把司法公正提升到了一個全新高度。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政法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政法機關要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確保公正司法,既關系到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也影響到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仰和崇奉,對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自治區黨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廣西法治建設的意見》,對保障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作出了具體部署。全區法院要認真學習領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區黨委決策部署,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抓好執法辦案,努力實現司法個案的公正
司法公正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通過一個個人民群眾可見、可聞、可感受的具體案件實現的。全區法院要狠抓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把公平正義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到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切實提升司法公信,維護司法權威。
堅持平等保護原則。認真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秉承不偏不倚客觀中立的原則,自覺抵制一切說情之風和外部干擾,堅持一視同仁、平等待之,不歧視、不偏袒,讓有理無錢的人打得起官司,讓有理有據的人打得贏官司,讓打贏官司的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讓確有錯誤的裁判依法得到糾正。切實加強對農民工、殘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彰顯司法人文關懷,積極推動研究出台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辦法,建立司法救助長效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的訴訟指導,依法保障合法權益。強化便民利民訴訟工作機制,從廣西部分地區山高路遠、交通落后導致群眾訴訟不便的實際出發,大力推行巡回審判,在邊遠地區恢復、新建人民法庭,在基層設置法官社區服務室、駐村法官聯絡站,在邊境設置邊貿調解室,在港區設“漁排法庭”,積極構建便民利民訴訟網絡,千方百計方便群眾訴訟。
堅持公正效率並重。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線,必須把提高審判質量作為確保司法公正的著力點,嚴肅認真對待每一起案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嚴把事實關、証據關、程序關、法律關,重視發揮二審、再審和信訪的糾錯功能,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預防錯案,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的審判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要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嚴格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的條件,健全案件繁簡分流和速裁工作機制,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大力推行庭前調解、繁簡分流、小額速裁等制度措施,加強對訴訟和執行中止的監管,從嚴把握延長審限條件,及時告知案件進展,減輕當事人訴累,切實解決少數訴訟案件久拖不決、久拖不執、久執不結的問題。
堅持實體程序並重。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猶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不可偏廢。全區各級法院在公正審理案件,確保訴訟當事人實體權益落到實處的同時,要嚴格執行法定程序,注重訴訟權利、程序權利的保護,做到不因案多時緊而壓縮審判程序,不因輿論紛爭而動搖判案標准,不因罪行嚴重而限制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切實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舉証權、質証權、辯護權、上訴權等程序權利,增進人民群眾對依法審判、公正司法的理解和認同。認真落實自治區高級法院關於解決“立案難”問題的38項具體措施,依法保障當事人訴權。對不屬於法院管轄的問題予以充分釋明,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推動矛盾糾紛的解決。
強化裁判規則導向。全區各級法院要有效發揮司法教育、評價、指引和示范等功能,通過司法個案的審理,特別是通過重大典型案件的裁判,依法打擊犯罪、保障人權、厘清責任、明辨是非,保護誠實守信,制裁違約欺詐,依法懲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引導全體公民切實增強法律意識、規則意識,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把法律作為工作、生活的基本准則,促進建立以權力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尤其是在處理涉及社會倫理、公共道德的敏感案件時,尊重公序良俗和社會普通價值觀念,傳播法治文明,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讓司法裁判的過程和結果,有利於修補被損害的社會關系和道德倫理,把抽象概括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具體鮮活的生活實踐,讓司法扎根於人民群眾並獲得持久的公信力和生命力。要善於通過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運用群眾語言、群眾方法,廣泛深入開展以案釋法、送法下鄉、法制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村屯等活動,培育群眾法治理念,引領法治風尚,推動形成全民守法的濃厚氛圍,促進群眾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要主動延伸審判職能,對在審判執行工作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社會治理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社會治理機制的完善,從源頭上實現公平正義。
二、深化改革創新,建立健全公平正義的制度保障
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司法改革,既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促進公平正義的必由之路。全區法院要按照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要求,緊緊圍繞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在法律框架范圍內努力完善司法體制機制,積極探索符合廣西邊疆民族地區特點的審判工作新路子,更好地實現公平正義。
構建權責利統一的審判權運行機制。全區法院要抓住司法改革重點領域破解發展難題,著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審判程序特別是庭審的最后把關作用,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証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保証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証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深入推進審判長負責制改革,保障主審法官、合議庭獨立辦案,讓審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倡導院庭長直接辦案或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減少層層審批。自治區高級法院要在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方面深化改革,規范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程序、范圍,更好發揮審判委員會總結審判經驗、統一法律適用和監督指導的作用。嚴格司法責任,細化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堅持定期評查、專項評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切實將辦案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廣西高院黨組決定2015年在全區法院開展“信息化建設提升年”活動,以信息化為依托,深化司法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立公信、以公開樹權威。著力加快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的一體建設和整體推進,實現立案、庭審、執行、聽証、文書、審務等全面公開,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進裁判文書上網,通過手機短信、網絡查詢、語音傳真等方式方便案件當事人及社會公眾查詢案件辦理進度信息,努力實現審判執行工作的主動、全面、實質公開。嚴格規范暫予監外執行工作,對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一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防止暗箱操作。瞄准“實現執行信息化和執行工作水平全國一流”目標,加快推進廣西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健全“點對點”執行查控系統,推進法院審判執行信息與聯動單位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執行查控系統、執行流程管理系統和公眾服務網平台三大系統的信息交互對接,為建成公開、高效運行的執行指揮系統提供技術支撐。統籌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利用新聞發布會、主題公眾開放日、重大疑難案件公開聽証以及庭審直播全面公開審判活動等方式,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構建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機制。科學定位全區三級法院職能,規范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系,完善審級制度和對下考評機制,實現一審重在解決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二審重在解決事實法律爭議、實現二審終審,再審重在解決依法糾錯、維護裁判權威,逐步形成定位科學、職能明確、監督得力、運行有效的審級制度。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機制,完善指定管轄、提級管轄、集中管轄等制度,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全面推行量刑規范化、案例指導制度,出台廣西量刑規范化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構建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最大限度確保矛盾糾紛能夠通過簡便、高效的方式得以解決。全面完成陪審員“倍增計劃”,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機制,規范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的程序和方式,確保人民陪審員依法有序參與審判活動。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導入法律程序、執法錯誤糾正和瑕疵補正機制,健全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積極開展遠程信訪、巡回接訪、帶案下訪、判后回訪等工作,妥善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推動涉訴信訪在法治化軌道解決。
三、建設過硬隊伍,夯實實現公平正義的組織保障
人民群眾把維護公平正義的願望托付於人民法院、寄望於人民法官。實現公平正義,歸根到底要靠過硬的隊伍來實現。全區法院要努力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法院隊伍,夯實公平正義的組織保障。
扭住政治思想工作這個根本。思想政治工作是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全區各級法院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始終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隊伍建設第一位,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不動搖。要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司法良知、職業道德教育,狠抓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教育,引導法院干警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法院干警政治定力、法律定力、廉潔定力。尤其是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准確把握形勢,充分認識司法體制改革對破解制約公正司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大意義,增強參與意識,正確對待個人利益得失,用真心關注改革,動真情支持改革,以真干參與改革,始終做到政治上清醒、立場上堅定、思想上純潔、行動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抓住司法能力這個關鍵。全區各級法院要按照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要求,通過從下級法院遴選、從優秀律師、法學院校中招錄等全方位、多層次地引進司法高端人才,培育一批專家型法官和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研究分析不同層級法院法官的素養模型,有針對性地進行專業訓練和職業培養,形成結構合理、素質精良、配置科學的人才隊伍。加強法官專業化建設,實施青年法官導師制,堅持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分級分類全方位開展崗位培訓,提升法官駕馭庭審、裁判案件、化解糾紛、做群眾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充分發揮先進模范人物的輻射力、影響力和感召力,通過專家授課、典型引領等形式,以點帶面帶動法院隊伍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要積極推進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等分類管理,探索實施科學的法院人員分類管理模式。
守住作風廉潔這個底線。司法廉潔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司法不廉損害的不僅僅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廣大群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全區各級法院要堅持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認真貫徹中央、自治區和最高法院各項廉政規定,全面落實司法巡查、審務督查、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防止利益沖突、廉政監察員、執法監督員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抓好自治區高級法院“六個一律”、錯案問責、隨案廉政監督卡等剛性制度的落實,加強對審判、執行權行使的監督,對法官不廉“零容忍”、實行“終身禁業”,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堅持實行法官配偶、子女不得擔任律師的任職回避制度,規范法官與律師的關系,治理離職退休法官“隱性代理”,規范法官近親屬的“公民代理”行為,確保司法清廉。(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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