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政府工作部門今年二度為市政協委員提供“集中咨政”服務,市發改委等28個政府部門參加活動。梁文祥/CFP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多黨合作協商建國,民主建政,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人民政協承擔了建立新的國家政權的歷史使命,形成了政黨、政協、政權三個系統互為支撐的國家政治制度架構,也基本建構了獨特的中國政治制度。人民政協制度豐富了世界政治制度的形式,為世界政治制度增色添彩。
一、人民政協是在中國歷史發展中“長成的”,具有廣泛代表性和政治包容性。
人民政協制度產生於民主革命歷史發展過程中,是深深植根於中國基本國情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協是主觀見之於客觀、理論見之於實踐,並在實踐中不斷得到檢驗與修正的實踐產物。它既不是單純的人為設計或主觀選擇的產物,也不是單純的自然生長的產物,而是在歷史發展中,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合作奮斗的結果,是歷史發展的產物。
這一歷史必然性包含著許多因素:既與當時國民黨壟斷政治權力、武力鎮壓共產黨與打壓各民主黨派有關,也與壟斷資本與民爭利、強取豪奪經濟資源有關,還與西方式的議會道路、“兩黨制”與“多黨制”在民國初年的失敗和不符合中國國情有關﹔既與中國共產黨“立黨為公”、對人民革命實行正確的政治領導、制定和實施正確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有關,更與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政治智慧和社會各界的理性選擇有關。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這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建立,五星紅旗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升起,它提供了當代中國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來源。
今天,人民政協的發展與改革開放的步伐相一致,已經成為由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界代表人士組成的愛國統一戰線組織,34個界別囊括了大陸九個政黨、八個人民團體、56個民族、五大宗教的代表性人士,覆蓋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各社會階層的精英人士,聚集了大陸、港澳台同胞、歸國僑胞的代表性人物。深深根植於中國歷史發展的人民政協,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組織方式、運行機制和功能定位,廣泛代表性與政治包容性是它的最大特點。這一特性使它能夠凝聚共識,成城眾志,國家民族精神在人民政協可以得到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歷史與現實、理論與實踐、形式與內容在人民政協制度中達到了有機的統一。
二、人民政協是中國政黨制度的重要載體和多黨合作的重要機構,黨派合作特性突出。
當代世界政治運行的主流形式是政黨政治,政黨對於一個國家的內政外交起著決定性作用。而政黨政治制度機制的運行,必須回答如何處理政黨之間關系、政黨與政權之間關系、政黨與社會之間關系的問題。許多國家通過國會選舉或行政官員選舉,直接體現和調整政黨關系,以在國會所佔席位多少或總統職位的輸贏,決定政黨執政或者在野。
我國政黨政治的運行機制和表現方式有自身特點,即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體現黨派關系,各級人大代表,不論是中共黨員、民主黨派成員抑或無黨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會中均是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出現﹔而人民政協是多黨合作的重要機構,是體現黨派關系的制度載體。在人民政協,中國共產黨和8個民主黨派,同作為構成人民政協的黨派單位,可以黨派的身份和名義,單獨地或聯合地在人民政協中發言,提出提案、建議案,開展調研視察等活動。各民主黨派在政協會議上以本黨派名義提出意見建議,作為一種組織行為和政治行為,既是與中國共產黨協商合作的重要體現,也是與中國共產黨進行互相監督的重要形式,它承擔著我國多黨合作的政黨制度載體的功能作用。
同時,共產黨的領導和多黨派的合作是我國政黨制度互為條件的兩大要素,執政黨和參政黨互為支持,構成多黨合作的制度架構。突出的黨派合作的特性,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實看,都是人民政協制度的顯著特點。觀察衡量當代世界政黨政治的標准,主要看是否適合國情,包括政黨的性質及其內部構造、各政黨在政治價值觀之間的差距、政黨對國民每個人日常生活的滲透度或支配度等因素。同類政黨制度有不同的模式,而每一模式都有自己的運行軌道和法則程序。政黨制度的生命力和績效決定其應對挑戰的方式和能力。當代中國的和平崛起、社會經濟的發展、綜合國力的提升,是對多黨合作制度優勢和功能效用的有力佐証。
三、人民政協與人民代表大會相輔相成,能有效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與人民代表大會相比較,人民政協作為一個政治機構或組織形式,在構成方式、代表產生方式、性質功能上有別於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為國家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而人民政協屬於政治協商機關、建議咨詢機構﹔人大代表以地域、按人口比例、以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方式而產生,而政協委員以推薦、協商方式產生﹔人民代表大會以地域為單位組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代表地方利益的因素,而人民政協以界別為構成單位,代表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求。
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政協同為代表民意的機構,同為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構成要素,同為不可或缺的國家政治制度中一個部分,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建立發展,相輔相成、互為補充。而在時間順序上,人民政協的建立早於人民代表大會,並在新中國成立之初承擔過人民代表大會的功能。這兩種制度所主要體現的協商民主和選舉民主,作為國家制度層面上的民主形態,共同構成了我國立體化全方位的民主政治制度結構。
公民廣泛的政治參與和理性交流,是協商民主的核心內容。人民政協的民主協商體現出的制度合法性、主體廣泛性、過程規范性、意見包容性、效果顯著性等巨大優勢,能夠把社會各方面願望的表達和訴求,納入民主和法治的軌道﹔能夠把群眾中分散的、個別的呼聲匯聚成系統的、集中的意見,便於執政黨和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能夠就一些綜合性、前瞻性、戰略性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效地促進黨和國家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人民政協與生俱來的協商民主特性對於我國經濟社會現代化和民主、法治建設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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