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理宣
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戰略舉措,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集結號”“動員令”,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措施。目前,如何貫徹落實就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舉措。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是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的重大而現實的任務,是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內在需要。當前在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中,還存在著諸如:思想建設中的理想信念淡漠、思想政治素質不高問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等問題﹔作風建設中的“政績工程”、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不實問題。產生這些問題的一個重要根源在於體制機制。因此,隻有始終把制度建設貫穿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中,才能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黨的建設制度體系”,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根本保証。全面深化改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成效如何,直接關系著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能否實現,關系著“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能否實現,關系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能否實現。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然涉及各種社會關系、利益格局的調整﹔經濟社會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存在著不少矛盾和問題,面臨著諸多新的挑戰和風險。沒有堅強的政治領導、思想引導,改革和發展就不可能順利推進。
圍繞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和執政能力建設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分別從深化黨的組織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四個方面,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務和重點舉措。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深化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治本之策。一要完善干部選拔任用相關制度,在用人體制上分清黨委、領導、組織部門的各自權重、考察識別的責任﹔二要改進和完善干部考評、競爭性選拔干部等系列制度,合理確定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的職位、范圍、規模,改進選拔程序和方法,引導干部在實干、實績上競爭﹔三要對選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進行區分,不同規則適用於不同類型的干部﹔四要完善干部管理相關制度,打破干部部門化,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觀念,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健全“問責”干部復出制度等。
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黨的領導體制和執政方式。民主集中制是加強黨的團結,集中全黨智慧,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實施正確領導的可靠基礎。一是要完善集中全黨智慧的決策機制,保証改革和發展決策的科學性﹔二是厘清地方黨委、政府及其部門的職權邊界,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理順工作關系,保証各級黨委、政府權力配置科學合理、運行規范高效,嚴格黨內生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三是著力構建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四是改革和完善地方黨委同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和人民團體的關系﹔完善黨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理順和規范黨代會、全委會和常委會之間的關系等。
深化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和服務群眾制度﹔健全領導干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健全改進文風會風制度﹔完善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制度﹔規范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反對特權﹔落實“三嚴三實”相關制度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針對重點對象、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糾錯整改、內外監督、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重點完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等。
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基層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基層黨組織建設得怎麼樣,直接影響到黨的凝聚力、影響力、戰斗力的充分發揮。深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制度改革,一是必須強化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創新基層黨建工作考核體系,把基層黨組織工作重心轉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群眾上來,創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二是必須著眼於鞏固黨執政的組織基礎,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完善各領域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度﹔三是必須完善黨員隊伍建設制度,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制度機制。
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推進人才體制機制改革,一要深化黨管人才的認識,強化黨管人才責任,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機制、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二要建立健全涵蓋國家人才安全保障、人才權益保護和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等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各個環節的法律法規,推進人才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形成有利於人才發展的法制環境﹔三要創新人才工作的理念和思路,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四要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注意從人才評價發現、培養鍛煉、流動配置、激勵保障等方面形成更加科學、更具活力的一整套體制機制。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重在落實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公布,能否取得良好成效,不僅取決於中央的頂層設計,更取決於能否全面貫徹落實。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建立落實責任制。一是樹立強烈的落實意識。確立落實觀念,樹立落實責任,堅定落實意志。二是練就過硬的落實本領,提高執行力和落實能力,用過硬的本領來增強落實能力。三是健全科學的落實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嚴格的監督檢查制度,完善工作問責制,完善績效考核制,建立健全嚴格的獎懲追究制度。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要有問題意識。十八屆三中全會將黨的建設制度改革納入改革的整體部署,這本身就表明黨的建設制度體系本身還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從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看,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等目前還呈現出了制度體系不完備、制度設計不科學、制度運行不規范、制度執行不嚴格等問題。因此,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結合黨的建設環境、任務、方式等所發生的新變化,著重從黨內生活制度和黨的領導制度兩個大的方面,對黨的建設制度體系存在的問題作系統梳理和深入分析。對不適應的制度進行改進,缺位的制度抓緊建立,不全面的制度盡快完善,不合理的制度堅決革除。
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統籌協調。黨內生活制度涉及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純潔性和先進性等方方面面的建設制度,對這些制度進行改革,需要注意統籌協調。同時還要注意黨的自身建設制度改革與黨的領導制度改革的統籌協調。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還要注重制度建設的關聯性、互補性和協調性,確保各種制度要素不矛盾、不沖突。(執筆人:中共河南省委黨校郭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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