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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天下英才而用之

韓振峰:善為事業用人才

2014年09月07日08:26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善為事業用人才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才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對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強調要“擇天下英才而用之”。今年五四青年節在考察北京大學時,他指出:“要把最好的資源凝聚起來,發揮各類人才的智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2012年12月,他在考察深圳光啟高等理工研究院時也曾指出:“國家要走創新發展之路,首先要重視創新人才的聚集,應該擇天下英才而用之。”這些關於“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重要論述,對進一步推進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加強高素質人才隊伍建設、盡快實現我國由人力資源大國向人才強國邁進的戰略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戰略意義。

“擇天下英才而用之”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並非那麼簡單。雖然大家都知道人才重要,沒有人才就沒有一切,但當真正面對“天下英才”時,許多人又往往以“是否是我的人”“是否會影響到我”“是否會對我構成威脅”等為標准來衡量取舍,而不是以黨和國家的事業為重,不是以單位或部門的長遠發展為重。據此我認為,要使“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於真正建立一整套“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長效機制。

筆者認為,要把“擇天下英才而用之”落到實處並發揮實效,必須建立健全以下十個方面的長效機制:一是人才選拔機制。“擇天下英才”的前提是人才選拔,隻有通過認真選拔才能真正找到“英才”,而要想使選拔結果科學化,就必須制定科學的人才選拔標准,規范人才選拔程序,防止選拔中的主觀性和隨意性﹔二是人才引進機制。要制定人才引進的具體政策與措施,使人才引進有章可循、有規可依,防止個別人因為這樣或那樣的“借口”而不去或不敢引進“英才”﹔三是人才培養機制。“英才”並非隻有外部才有,在大膽引進“英才”的同時,還必須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制度措施努力培養、挖掘和大膽起用部門內部的各類“英才”,絕不能犯“招來女婿氣走兒子”的錯誤﹔四是人才使用機制。“擇天下英才”的目的是“用之”,為此必須制定使“英才”有效發揮作用的具體措施,確保使“英才”盡快發揮其應有作用﹔五是人才評價機制。在使用人才過程中,如何科學看待和評價他們的價值與作用,這是能否長期留住“英才”的關鍵問題﹔六是人才激勵機制。既然引進了人才就要制定必要的獎勵、激勵措施,通過採取物質和精神激勵“雙結合”的方式,鼓勵“英才”大膽創業,積極創新,盡快取得優異成果﹔七是人才保障機制。“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必須建立必要的條件、設備、經費、職稱、待遇等方面的具體保障措施和機制,以此保障英才們“大有用武之地”﹔八是人才保護機制。“英才”往往會受到多方面的“嫉妒”和“非議”,有的甚至會受到“打擊”,這就需要用人部門制定相應措施,加強人文關懷,切實加強對“英才”的特殊關懷和保護﹔九是人才流動機制。任何“英才”都有個環境適應不適應、水土服不服的問題,為了確保“英才”發揮作用,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人才流動機制,確保各類“英才”都找到合適的“用武之地”﹔十是人才創新機制。“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最終目標還是使“英才們”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新,為此必須建立健全必要的人才創新推進機制,自覺做到用政策激勵創新,用措施保障創新,用制度推進創新。

國以才立,政以才治,業以才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擇天下英才而用之”已成為時代之呼喚,國家之必需。我們要通過建立健全“擇天下英才而用之”的長效機制,使整個社會形成一種像習近平總書記所要求的“尋覓人才求賢若渴,發現人才如獲至寶,舉薦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盡其能”的良好社會氛圍和局面。

(作者系北京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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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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