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震 馮天
[摘要]鄧小平的生態治理思想具體體現在他所推動的治水秀山實踐和其他有關統籌發展的言論中,包括政府主導、鐵腕治理,全民參與、依法推進,因地制宜、統籌兼顧,法制保障、制度創新等。學習鄧小平的生態治理思想對於促進當前的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鄧小平;生態治理思想;制度創新
[中圖分類號]D0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863(2014)08-0010-03
四川廣安鄧小平故居門前挂著作家馬識途先生撰寫的楹聯:“扶大廈之將傾,此處地靈生人杰,解危濟困,安邦柱國,萬民額手壽巨擘;挽狂瀾於既倒,斯郡天寶蘊物華,治水秀山,興工扶農,千載接踵頌廣安。”這副作於1983年的對聯中提到的“治水秀山”可以說是對鄧小平當時推動的義務植樹、治理水患等壯舉的高度概括,也是鄧小平生態治理思想的生動體現。盡管由於鄧小平主政時期黨和政府工作的重心不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他本人也不直接分管這方面的工作,但在為數不多卻極具重要性的生態治理實踐和言論中,折射出他作為改革家和戰略家的遠見卓識和科學精神。從前瞻性的倡導提議,到政策法規的制定執行,再到身體力行和指導督促,鄧小平所推動的一系列生態治理實踐不僅有效解決了當時的生態環境問題,也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環保事業的發展。今天,回顧鄧小平生態治理的一言一行,體味其中蘊含的深邃思想,無疑能夠為當前的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寶貴的鏡鑒和啟示。
一、漓江治污:政府主導,鐵腕治理,一抓到底
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則是桂林山水的靈魂。然而,在“文化大革命”中“抓革命,促生產”的政策影響下,漓江兩岸也集中了大量污染企業,嚴重影響漓江的水質和桂林的空氣。1973年10月,就在桂林被確定為我國首批對外開放城市不久,剛剛復出工作的鄧小平陪同來訪的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參觀桂林山水。但參訪過程中看到的蘆笛岩下渾濁的芳蓮池水,冒著濃煙的工廠煙囪,以及江中綿延十多公裡的污水帶,引起了鄧小平的注意。他語重心長地對隨同的地方領導說:桂林是世界著名的風景文化名城,如果不把環境保護好,不把漓江治理好,即使工農業生產發展得再快,市政建設搞得再好,那也是功不抵過啊![1]
根據鄧小平的指示,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桂林市組織人員對漓江和其他風景區受污染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摸清情況,提出整治方案;還把外賓對漓江污染和城市建設的意見、建議整理成冊,呈送鄧小平。他看了匯報材料后,親自召集有關部委負責人,並主持國務會議,研究漓江的治理和環境保護問題。不久,國務院頒發了《盡快恢復並很好保持桂林山水甲天下的風貌》的決定,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把治理漓江提上議事日程,採取切實措施,盡快把漓江治理好”。
第三次復出后,鄧小平不忘桂林的環保工作,兩次對漓江治污作出重要批示。1978年10月9日,鄧小平批示:“桂林漓江的水污染得很厲害,要下決心把它治理好。造成水污染的工廠要關掉,‘桂林山水甲天下’,水不干淨怎麼行?”10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轉的《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環境保護工作匯報要點》把桂林市列為全國重點治理環境污染的20個城市之一,要求三至五年內重點控制包括漓江在內的全國主要河流湖海的污染,八年內使水質恢復到良好狀態,基本解決大氣、水質污染等問題。1979年1月6日,針對桂林治理污染進展不力的情況,鄧小平再次指出“要保護風景區。桂林那樣的好山水,被一個工廠在那裡嚴重污染,要把它關掉。”[2]18日,國務院就以〔1979〕11號文件批轉原國家建委《關於桂林風景區污染治理意見的報告》,轉發給廣西自治區政府和國家有關部委貫徹執行。
經過十多年的綜合治理,桂林市關、停、並、轉、遷了沿江數十家污染嚴重的工廠,建成了多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和一百多套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同時對沿江實行封山育林、植樹造林,整治河堤、疏浚航道等工程。這是直到上個世紀80年代末全國范圍內對工業污染採取的最大和最嚴厲的治理措施。1986年1月,當鄧小平再次來到桂林游覽漓江時,看到江水清澈見底,十分欣喜地說:“這就好了,漓江水變清了!連水中的石頭都看得見了!”[3]
二、義務植樹:全民參與,依法推進,持之以恆
森林是陸地重要的生態系統。在鄧小平等老一輩領導人的提議下,1979年2月召開的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試行)》,並確定每年3月12日為中國的植樹節。
1981年9月,針對四川、陝西等省發生的特大洪澇災害,鄧小平找來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萬裡談話,指出“最近的洪災問題涉及到林業,涉及到森林的過量採伐”,“是否可以規定每年每人都要種幾棵樹,比如種三棵或五棵樹,要包種包活……國家在苗木方面予以支持。可否搞出一個文件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施行,或者在人大常委會通過成為法律,及時施行。總之,要有進一步的辦法。”在鄧小平的倡議下,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對綠化祖國作出的第一個重大決議。《決議》指出,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后代的偉大事業,是治理山河,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1982年2月27日,國務院制定頒布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從此,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以其特有的公益性、全民性、義務性、法定性在中華大地蓬勃開展。1982年3月12日,鄧小平率先垂范,帶領家人,在京西玉泉山種下了中國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當年11月,他為全軍植樹造林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大會題詞:“植樹造林,綠化祖國,造福后代。”1991年3月7日,他為全民義務植樹十周年再次揮毫:“綠化祖國,造福萬代”。1992年春天,88歲高齡的鄧小平視察深圳期間,在仙湖植物園與家人種下了一株高山榕。
生態治理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有打持久戰的決心和信心。鄧小平不僅身體力行、以身作則,而且強調政策的持續性,要求林業建設要保証質量、持之以恆。1982年7月14日,鄧小平在林業部黨組關於飛播造林情況和設想的報告上批示:“每年四千萬,為數不大。完全納入國家計劃。地方做好規劃和地面工作,保証質量。這個方針,堅持二十年,可能得到較大實效。”同年12月26日,他在林業部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情況報告上批示:“這件事,要堅持二十年,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實。”[4]1983年植樹節,鄧小平在北京十三陵水庫參加植樹時指出,“全國種樹,主要是提高質量,提高成活率。栽的多,活的也要多。”他還對一起勞動的中直機關干部說:“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后代的偉大事業,要堅持二十年,堅持一百年,堅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遠干下去。”[5]
全民義務植樹運動開展30多年來,在我國取得了巨大成效。到2012年,全國共有133億人次參加,植樹614億株。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已經成為世界上參與人數最多、持續時間最長、影響范圍最大的生態文明實踐活動,為綠化祖國、實現可持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永續發展:因地制宜,綜合利用,統籌兼顧
當鄧小平啟動中國改革開放時,他面對的是貧困依然的祖國,因此經濟發展自然成為最核心的關切。但這種發展不是不惜一切代價的粗放發展,而是尊重客觀規律,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和民生的協調發展。鄧小平善於從辯証的角度來看待經濟發展和生態治理、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他指出,“我們必須按照統籌兼顧的原則來調節各種利益的相互關系。”[6] 例如,“黃河所以叫做‘黃’河,就是水土流失造成的。我們計劃在那個地方先種草后種樹,把黃土高原變成草原和牧區,就會給人們帶來好處,人們就會富裕起來,生態環境也會發生很好的變化。”[7]1978年9月,鄧小平在視察大慶時指出:大慶要多種樹。農業搞機械化,節約下的人力種樹,還可以種草,發展畜牧業,要改造草原。[8]1980年5月31日,他在談到農村政策問題時指出:“所謂因地制宜,就是說那裡適宜發展什麼就發展什麼,不適宜發展就不要去硬搞。像西北的不少地方,應該下決心以種牧草為主,發展畜牧業。”[9] 此前一年,他在“黃山談話”中也提到:“黃山是發展旅游的好地方,是你們發財的地方。”“山上東西多得很,要搞些專業隊治山。……要有些辦法,禁止破壞山林。……在這裡,我們的資本就是山。”[10]
在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資源的同時,鄧小平小平同志以戰略家的眼光做出了保護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的指示。1978年11月21日,《光明日報》內參刊登了原福建農學院教授趙修復同志關於《保護名聞世界的崇安縣生物資源》的呼吁,正為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而緊張忙碌的鄧小平卻在第二天即做出批示:“請福建省委採取有力措施。”正是這一過問,福建方面加強、加快了相關工作。1979年7月,武夷山自然保護區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重點保護自然區,1987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接納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1999年進入世界自然文化雙遺產名錄。1979年他在黃山發出號召:“要有點雄心壯志,把黃山的牌子打出去。”經過黃山人的努力,1990年黃山被列入雙遺產名錄,后又成為世界地質公園。1980年7月,鄧小平在參觀峨眉山時指出:“峨眉山是一個文化型的風景區,是一座寶庫,要好好保護。要搞好規劃,合理開發,綜合開發。”[11]1996年12月,峨眉山不負眾望進入雙遺產名錄。
鄧小平還提倡使用清潔能源,以減少環境污染,實現可持續發展。在他看來,“解決農村能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等,都要靠科學。”[12]1982年9月,在陪同金日成參觀四川農村時,他就指出沼氣“這東西很簡單,可解決了農村的大問題。光四川省,每年就可以節省煤炭六百多萬噸。沼氣能煮飯,能發電,還能改善環境衛生,提高肥效。”[13]1990年,鄧小平在談到發展新能源時指出:“核電站我們還是要發展,油氣田開發、鐵路公路建設、自然環境保護等,都很重要。”[14] 1991年,以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的國家級政策指導性學術期刊《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創刊,鄧小平親筆題寫了刊名,對協調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建設之間的關系,實現中國的可持續展提出了要求並寄予厚望。
四、制度建設:健全法制,創新體制,強化機制
鄧小平一貫重視制度建設,強調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他主張兩手抓(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兩手都要硬。這些思想同樣反映在生態環境領域。早在1961年,鄧小平在視察黑龍江時就談到依法保護森林的問題,他舉例講:“陳老總從日內瓦回來,說瑞士像個花園,幾百年來都有一個法律,砍一棵樹要種活三棵,否則犯法。我們也應當立個法。”[15]1978年12月,他在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所做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講話中明確提出,“應該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各種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國人投資法等等,經過一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並且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6] 在他的推動下,我國在改革開放頭15年內就建立了較為系統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制體系,構建了環境保護的“八項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收費制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排污許可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政策目標的實現,需要強有力的行政體制來保障。1979年,為加快林業發展和加強林業資源保護,成立了新的林業部。1982年2月,為推進義務植樹運動,又專門成立中央綠化委員會(1988年改為全國綠化委員會),統一組織領導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和國土綠化工作。國務院主管副總理擔任全國綠化委員會主任,相關的部級領導任副主任和委員。同時要求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均應成立綠化委員會,統一領導本地區的義務植樹運動和整個造林綠化工作。這一時期,我國的環境保護機構從無到有、從弱到強,不斷發展壯大。1974年10月,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正式成立。1982年3月,組建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內設環境保護局。1984年,成立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原城建環保部下屬的環境保護局改為國家環境保護局,作為其辦事機構。1988年,國務院決定獨立設置國家環境保護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環保機構在以后繼續得到加強,1998年機構改革設置了正部級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3年國家環境保護部成立。
生態治理要取得成效,還需要通過加強有效的機制,以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建立賞罰分明的獎懲機制。在倡議義務植樹時,鄧小平指出“看來中國的林業要上去,不採取一些有力措施還不行。是否可以規定每年每人都要種幾棵樹……多者受獎,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者受罰。”在給林業部的批示中又著重指出“為了保証實效,應有切實可行的檢查和獎懲制度。”二是加強組織領導機制。198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鄭重提出“要把種樹種草、綠化祖國的責任放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所有領導干部的肩上”。1987年,中央又提出“實行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資源任期目標責任制”。[17]鄧小平本人也身先士卒,每年完成好作為公民和領導干部的義務,帶動了各級政府和人民在生態建設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三是強化責任追究機制。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林業部直屬的大興安嶺森工企業,發生了特大森林火災。這場新中國成立后最嚴重的火災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其原因主要是由於管理混亂、紀律鬆弛、違章作業和官僚主義造成的。事后,林業部部長和分管副部長均遭撤職,另有一百多名處級以上干部受到處分。這是新中國歷史上問責最為嚴厲的一次。
(作者:林震,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綠色行政與生態環境政策研究所所長;馮天,北京林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研究生)
(來源:中國行政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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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達陽. 鄧小平情注植樹造林[J]. 黨史博採, 2011(10).
[6][9] [16] 鄧小平文選(第二卷)[C].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15]曹應旺. 鄧小平的江河情懷(下) [J]. 中國水利,1997(7).
[17]林業部教育宣傳司. 中國林業四十年(1949—1989)[M].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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