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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警惕“實權派”在車改中“二次腐敗”

葉青

2014年07月23日09:1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新京報:車改阻力來自“有車者”與“車改區”

  “5813”車改方案出台后,要警惕某些“實權派”一手拿車補,一手塞發票,或一手開著私人私企贊助的車。而它所體現的“適度車補”“僅覆蓋公務交通”,也理應被民眾和官員理解。

  半年前,我曾經預言:車改的阻力一方面來自有公車坐者,一方面還來自於車改區。記得一次在央視新聞台“新聞1+1”欄目做節目時,白岩鬆還對我說了一句話,讓坐公車的人設計車改方案,是沒有用的。而今“5813”車改方案推出,阻力還將來源於此。

  警惕車改后“實權派”因車失足

  對於“5813”方案,沒有公車可坐者皆大歡喜,不論其官有多大。而就算在“5813”車補的基礎上再增加30%到50%,有公車坐的都嫌少,不論其官有多小。科長應該不算大官吧,但在有些縣裡照樣有車坐。

  同樣,“5813”在一些“車改區”估計也會遭遇阻力。據我所知,在各地車改試驗區中,處級干部的車補,最少的是2500元,最高為3100元。現在最多為1200元,一般是1040元,相差不小。

  我擔心的是,現在對此輪車改表示不滿的聲音中,最多的就是這個群體。他們說,車補這麼少,以后可去可不去的地方,就盡量不去了。你想想,一個處級干部一個月的車補為1200元,一年即14400元,相比之下,原來相對固定使用一輛公車,有些地方、部門一年的正常開支就動輒超過10萬,若再加上領導私用,費用更高。如今僅給十分之一左右,一些有公車者難免覺得“委屈”。於是乎,車改之后,在這樣一批“實權派”中就可能出現一些問題。

  一是一手拿車補,一手塞發票。作為一處(科)之長,處理起與自己私車有關的發票,總會是方便一些。而這也需要通過財務、審計、監察等關卡,加以杜絕。過去這樣做可能不是什麼大事,現在拿了車補再這樣,就不僅僅是違紀問題了。

  二是一手拿車補,一手開“私車”“私企車”,即不是自己購買的私車,而是有求於他的私人與私企借給他的車。對於這個問題,我的建議是各單位監察室要多做一件事——登記干部的私車情況,如果開了新車,干部必須更新登記,說明是自己新買的車。否則可以視為私人或者私企借的車。車改方案中提出,要鼓勵干部群眾舉報官員借開私人、私企車的情況。其實隻要一查車牌就知道真正的車主是誰。一旦查出是借來的私企車,就應視為受賄,以當地同樣排量的車一天的租金來計算受賄金額。大家不要“因車失足”。

  適度車補應得到官民共同理解

  最新車改方案公布以來,大多數民眾是支持的,這是我所沒有預料到的。發放車補的方案能得到大眾的認可,實屬不易,一是由於車補金額符合去年《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規定。一方面是適可而止,另一方面是隻補貼“公務交通”。“私務交通”不在補貼范圍之內。

  二是與已有的車改區的車補形成巨大的反差。也就是800元與3100元的反差。當然,還是有老百姓認為一塊錢都不應該補,按照規定,副部級以下的官員本來就沒有車坐。對此,有關方面也要做些解釋性的工作。

  老百姓對車改方案的理解與部分有車官員不滿的並存,我是始料不及的。這也說明了一個問題——既得利益是多麼難以割舍,不論是原來可以隨時私用的公車,還是高得離譜的車補,在我看來都是一種既得利益。當時每個車補較高的地方車改方案出台時,我都曾表達我的顧慮:車補隻有高不能低,將來中央的規定低了怎麼下調?中央車改方案隻用了兩個斬釘截鐵的字:“規范”。希望這兩部分的官員能理解與支持。

  其實車補的高與低都是相對的。方案中一再強調,車補只是補充公務出行的不足。我的理解,一是在各月之間,公務出行有多有少,兩月綜合,就相互可以對沖。二是不可能覆蓋你的私務出行,如果覆蓋你的私務出行,那就是真的成為官員的一筆“福利”了。三是車改的目標不是說每一個官員的公務出行都是轎車,官員坐公交車、坐地鐵,不僅是中央鼓勵的,也是公眾期待的。鼓動綠色出行的是官員,而很多官員卻不與民同坐地鐵、公交,這是個奇怪景象。

  我相信,車改之后,非轎車出行的官員會越來越多。也相信官員拿了車補之后,會考慮採用更為務實的方式出行,而不是一兩百米都要有車,“非車不出”。官員要自己拿包、自己倒開水,也要自己走路回家。

  □葉青(公車改革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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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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