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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永樂:美國獨立建國的神話與現實

2014年07月10日14:23   來源:紅旗文稿

人們似乎習慣於這樣一個美國獨立建國的歷史敘事:一群在舊大陸受到迫害、走投無路的清教徒,坐著船到新大陸上尋找他們的樂土。他們在北美建立了殖民地並推行“孤立主義”的路線,對外部世界並無興趣。然而宗主國英國仍然步步緊逼,征收重稅卻不給政治代表權。最終,他們在迫於無奈之下揭竿而起,宣布獨立,並戰勝了宗主國的軍隊,獲得自由,並通過協商建構了一個優良秩序。不過,這個“官逼民反”的故事包含了大量神話的成分,就連普通美國人也不知道其真相。

(一)

有兩本書將有助於我們認識這些虛構,一本是美國新保守派的代表人物羅伯特·卡根(Robert Kagan)所作的《危險的國家:美國從起源到20世紀初的世界地位》(Dangerous Nation: America's Place in the World, from its Earliest Days to the Dawn of the 20th Century),另一本是英國歷史學家尼爾·弗格森(Niall Ferguson)所作的《帝國:不列顛如何締造現代世界》(Empire:How Britain Made the Modern World)。 這兩位作者都是貨真價實的“帝國主義者”,卡根試圖追溯美國的擴張主義傳統,以便論証當下的擴張主義合乎“祖宗成法”﹔弗格森則試圖突破當代世界的反殖民主義主流共識,贊美大英帝國的歷史功績。兩位作者的直接意圖並不是要破除美國獨立建國神話,但卻產生了“祛魅”的意外后果。下文將一一標識出這兩位作者為我們所提供的“祛魅”點。

第一,到北美的人都是因為受到宗教迫害,從而希望在新大陸上建立“山巔之城”嗎?卡根指出,沒那麼簡單。一小部分人也許是如此,但新大陸的發財機會迅速沖淡了清教的宗教烏托邦。更何況,在清教徒抵達新英格蘭以前就已經建立的弗吉尼亞和其他沿切薩皮克灣兩岸的定居點,殖民的動機一開始就是高度物質主義的——發財。

第二,北美殖民者遵循“孤立主義”路線嗎?卡根指出,北美殖民者一開始就是貪婪、充滿擴張主義精神的。無論是弗吉尼亞公司(the Virginia Company)及其“探險家”定居的切薩皮克灣地區,還是馬薩諸塞灣殖民地,都是建立不久就向內地擴張,對印第安人持續進行屠殺。殖民者不僅是為了追求安全,而且在意識形態上將自己視為英國文明的先鋒,想象自己正在領導人類走向未來。

第三,北美獨立真的是在英國重壓之下活不下去的反抗之舉嗎?卡根和弗格森都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在《危險的國家》中,卡根用很大篇幅描繪了北美獨立之前的英法七年戰爭。他指出,英國很大程度上是被北美殖民者們“拖入”與法國的戰爭的,原因是殖民地的大財主們一直想借助英國的軍隊來打垮法國人,以進佔富饒的俄亥俄河谷。早在18世紀40年代末,弗吉尼亞的精英們就開辦了兩家殖民公司,以獲取俄亥俄河谷為目標。華盛頓、杰斐遜、富蘭克林等美國國父都參與了在俄亥俄河谷的土地投機活動。1749年,英王喬治二世將俄亥俄河谷50萬英畝的土地授予俄亥俄公司。而當時的俄亥俄河谷並非隻有英國殖民者,還有法國定居者以及印第安人。在1713年簽訂的《烏德勒支條約》(Treaty of Utrecht)中,英國同意與法國在北美並存,而且在英法不同的殖民地之間建立了一個印第安人“緩沖區”。但英國的北美殖民者對此非常不滿,不斷在緩沖地帶挑起與印第安人的沖突,干擾英法兩國的和平局面。而人口的對比也日益不利於法國人。1754年,在北美地區總共有7萬法國殖民者,而英國殖民者已經達到了150萬人。法國人不得不加強防備,阻止英國殖民者的擴張。

在這種形勢之下,富蘭克林和其他北美殖民地領導人頻頻前往倫敦,游說議會對法國出兵,以奪取法國的北美殖民地。18世紀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英國公眾輿論也變得日益好戰,因此來自北美殖民者的游說逐漸得到了議會的正面回應。1754年,時任弗吉尼亞民兵上校的華盛頓在前往俄亥俄河的分岔口的路上,襲擊了一支由法國人和印第安人組成的小部隊,打響了英法兩大帝國在北美新的爭霸戰的第一槍。大英帝國派出軍隊,耗費重金,在北美佔領了法屬加拿大地區。戰爭的費用大部分由英國自己承擔。

(二)

1.圍繞如何“善后”,英國內部發生了一場爭論。赫赫有名的《法國革命論》的作者、英國政治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的兄弟威廉·伯克(William Burke)主張將加拿大還給法國,他指責英國的北美殖民者侵略成性,對土地貪得無厭,擔心大英帝國擴張過度,引起法國的仇恨。同時,他認為北美殖民者一旦翅膀長硬,就會脫離英國的控制。因此,用法國人來牽制北美殖民者,不失為良策。而北美擴張主義的代表富蘭克林大力駁斥威廉·伯克,認為擴張主義有利於大英帝國。最終,威廉·伯克的主張沒有得到議會接受。英國沒有向法國歸還加拿大。但對北美殖民者的擴張野心,英國政府不是毫無防范。英國政府頒布了領土擴張禁令,讓北美殖民者再次無緣於他們垂涎的俄亥俄河谷。

既然倫敦出兵幫其北美殖民地子民們取得了法國人佔據的土地,那麼,在倫敦的帝國政府部長看來,讓北美殖民地出點血是應該的。於是,英國對北美殖民地課以若干賦稅,但遭到北美殖民地的抵制。為了建立抗稅的合理性,以富蘭克林等為代表的殖民地精英們論証,北美殖民地在英法七年戰爭中是被動卷入的,全然忽略掉他們自己之前對英國的主動游說。殖民地精英們還搬出了“無代表、不納稅”這樣的說辭,但實際上他們對派出代表去倫敦議會並沒有實質興趣。如果從有先見之明的威廉·伯克的角度來看,美國殖民者的表現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們在得到大英帝國的好處之后,翅膀長硬了,要單飛了。

2. 從當時的經濟數據看北美的實力。在革命前夕,美國人的生活水平高於任何歐洲國家,其經濟增長大部分來自生產和銷售,全都在殖民地市場內部解決,根本不需要依賴對英國與歐洲的出口銷售。美國人口每25年就增加一倍,其增長率遠遠超過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這種實力的增長,讓北美殖民地逐漸藐視它們的宗主國。而七年戰爭之后英國政府頒布的領土擴張禁令,更是引發了他們巨大的怨恨。

北美殖民地頭上的稅負重嗎?弗格森給出了否定的答案。1763年,英國人均繳納稅收26先令,而馬薩諸塞的納稅人隻繳納1先令,同時北美殖民者從總體上比他們的英國本土同胞更富裕。英國政府在稅收問題上也不是那麼一意孤行。1765年英國議會提出《印花稅案》,總額不到11萬英鎊,遭到北美抵制,次年取消。之后達成的協議是英國隻在北美殖民地的對外貿易中征稅,內部交易中不征稅。兩年以后,新的財政部長嘗試開增一些新的海關關稅,但作為交換,英國政府將茶葉的關稅從每磅1先令降到了3便士。1770年,這些新增的關稅又被廢除,而降低了的茶葉關稅維持在每磅3便士。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主流教科書中津津樂道的“波士頓傾茶事件”卻是因為關稅降低而非增加而起。這次傾茶事件的發起者並不是消費者,而是波士頓富裕的茶葉走私者。他們之所以傾倒茶葉,是因為英國政府將茶稅從每磅1先令降到了3便士,導致他們沒法從倒賣茶葉中牟利!被傾倒的茶葉也不是英國政府的,而是東印度公司的。主流教科書將“波士頓傾茶事件”包裝成為對大英帝國過重賦稅的抗議,可謂南轅北轍。

由此看來,北美獨立革命實際上是“翅膀長硬了”的富人發動的革命,而不是生活不下去的窮人的造反。這個結論其實並不意外。窮人們往往是活不下去才造反,但富人們造反根本用不著到活不下去的地步,他們掌握了許多經濟與社會資源來支持自己的行動,有著很高的自我期許,隻要期望受挫,就可以引發革命。

(三)

既然這是場“富人革命”,富人們到底要什麼呢?他們真的對派出代表去倫敦參加議會有興趣嗎?非也。北美的富人們翅膀已經長硬了,他們希望自己的議會獲得與英國議會平起平坐的地位。當然,這不意味著他們要徹底脫離大英帝國。實際上,他們能接受奉英王為共主的邦聯式解決方案,就如同今天的蘇格蘭獨立運動的訴求一樣。但倫敦顯然無法接受這群子民的狂傲,於是戰爭爆發了。

1.對獨立戰爭過程與結果的描述上的神話。美國主流教科書不會去談法國人在獨立戰爭中所起的關鍵性作用。教科書突出了北美民兵英雄無畏的革命精神,卻不談這些民兵戰斗力的低下。離開法國人的支援,北美獨立戰爭的勝利根本不可想象。

此外,美國主流教科書也不會展示當時北美殖民地社會的內部分裂。弗格森指出,北美獨立戰爭可被視為大英帝國的一場內戰,“最暴力的斗爭往往不涉及英國常規軍,而是在發起暴動的殖民者與那些依然效忠於王室的同胞之間發生的。”比如說,富蘭克林是獨立勢力的領導者之一,但他的兒子威廉作為新澤西的總督,仍然效忠於國王。父子倆從此決裂,不再說話。英屬北美洲的白種人中有1/5在獨立戰爭中仍效忠國王,他們甚至組成民兵,協助英軍進行戰斗。在英國決定放棄北美殖民地之后,有10萬保皇派臣民從13個殖民地逃離到加拿大等地。弗格森指出:“令人吃驚的地方在於,竟然那麼多人用腳投票,反對美國的獨立,而選擇為了‘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效忠英國國王和大英帝國。”

英國為何放棄北美殖民地呢?並不是他們沒辦法打贏這場戰爭。弗格森認為有若干因素起作用:首先是由於英法之間的戰爭是全球性的,英國在歐洲壓力較大,難以將過多兵力投放到北美。其次,英國本土也有不少人同情他們的北美同胞,不贊成往死裡打。最后,北美殖民地當時的經濟價值還比不上加勒比海沿岸殖民地。最后一個因素非常重要,對大英帝國來說,丟掉北美算不上是嚴重的經濟損失,但為了持續佔有它,卻需要付出很大的成本。英國人是在計算成本-收益之后,才主動放棄北美殖民地,並不是被逼到牆角、迫於無奈才放棄的。

弗格森認為這場獨立戰爭的巨大污點是,它一方面高呼人與生俱來、不言自明的自然權利,另一方面卻保留了奴隸制度。而在失去北美殖民地的10年后,英國人先廢除奴隸貿易,后來又在整個大英帝國內廢除了奴隸制。實際上,早在1772年,英國的曼斯菲爾德勛爵在薩默賽特案(Somerset vs. Stewart)中就判決奴隸制在英國為非法,盡管英國本土的普通法判決在北美殖民地並不自動發生效力,但北美殖民地的法官們仍會頻頻引用英國本土的先例。如果大西洋兩岸保持統一,北美或許有可能較快廢除奴隸制。北美的獨立,導致奴隸制這種不人道的制度在北美持續到19世紀60年代,並且,奴隸制廢除之后的黑人與白人不平等的問題一直持續到今天。

2. 兩位作者給我們勾勒出的美國革命圖像。這是享受了帝國保護、長硬了翅膀的北美殖民地富人所發起的脫離大英帝國的運動,但也可以說是大英帝國的一場內戰,作為內戰失敗方的保皇派最后“用腳投票”,離開了北美殖民地﹔革命還留下了保留奴隸制度的污點。很明顯,美國的主流教科書是不可能這樣寫的,因為這幅圖像的每一個部分都在貶損著這場革命的神聖性。美國這個新建的國家需要一個建國神話,以將自己的公民凝聚起來,而所有不利於神話建構的歷史細節當然都要被過濾掉。

對此,我們應當給予同情的理解,因為每一個國家都需要建國神話,而每一個建國神話都需要作類似的事實過濾。但需要問的是:作為一個中國人,是否有必要去刻意維系美國的建國神話。至少對我來說,答案是否定的。中國要學習人類文明的一切積極成果為自己所用,但前提是,這些成果是真實的,而不是想象或者虛構出來的。因此,要學習別國的政治成果,不能隻看人家自己說了什麼,而必須看他們實際做了什麼,必須在其行為的語境中來理解其言辭。

(四)

理解美國革命的性質,有助於我們從一些不必要的思想負擔中解放出來。長久以來,許多知識人熱衷於比較近代中國革命與美國革命,並為中國革命的激進性和持久性而深感遺憾。但讀了卡根和弗格森的作品之后,我們可以對這種比較的方法論有所反思。事實上,兩地革命有著極其不同的條件。美國革命是“高富帥革命”,是當時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區之一,從缺乏維護帝國統一戰略意志的大英帝國中脫離出來成立新國家﹔而由於領導革命的人是“高富帥”,他們當然要維護殖民地的財產秩序,不允許窮人們起來繼續革他們的命。於是,在接下來的美國制憲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國父”們的共識是要建構一個大土地所有者、商人與律師們統治的“共和”國家而非“民主”國家(這一共識及相關制度建構在1800年遭遇沖擊,並向著更民主的方向轉化,但這是后話)。而中國近代革命與此很不相同。19世紀晚期以來,中國在世界體系中已淪為受列強剝削和壓迫的國家,中國政治社會精英的內部團結也出現了很大的危機。辛亥革命爆發之后,由於內部的沖突和外部列強的壓力,中國連基本的政治穩定都無法維持。既然中國的上層精英建立不了秩序,下層革命應運而生。放在世界范圍裡,我們可以說,這場革命是“第五等級革命”—— 革命主體的社會地位比歐洲的工人階級(第四等級)都還低。既然是“第五等級革命”,就不可能遵循“第三等級”革命所標舉的財產神聖原則,其結果必然是“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從第一到第三等級盡可以控訴中國革命是“痞子運動”。但需要理解的是,“痞子運動”之所以能成星火燎原之勢,從根本上是因為中國的政治社會精英們沒有能力將辛亥革命后碎片化的中國重新整合起來,沒有能力阻止中國國際地位的下墜。士紳因為科舉的廢除已經不再成為一個具有全國性利益關聯的群體,商人之間的橫向經濟聯系也非常弱,官僚們服務於不同的新主子,軍隊則掌握在大大小小的軍頭手裡。而最大的軍事集團領袖袁世凱稱帝,又被其他軍頭拱翻,袁世凱一死,軍閥割據和混戰的時代全面到來。一群在刀口上生活的軍頭們是不可能像1787年費城一間小黑屋裡不帶兵的“高富帥”那樣,排除強力和偶然性的干擾,“談”出一個優良憲法秩序來的。實際上,即便是開費城會議這種機會,也是特定歷史時勢的產物,在從歐洲到亞洲的舊大陸上是很難有的。同時,隨著平等意識的深入人心,隨著大眾民主政治意識的覺醒,18世紀若干“高富帥”在費城的一個小黑屋裡密謀三四個月就能為一個國家奠定新秩序的時代也已經過去。這一事件可以欣賞,但已絕難模仿。

也許我們需要做的是,讓神話的歸神話,讓現實的歸現實,克服“生活在別處”的心態,實事求是地面對中國的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因素,培育自身的政治能力,走出中國自己的政治文明道路來。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法學院)

責任編輯:王農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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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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