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學者 孟虹
2014年6月28日,時值“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之際,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與緬甸總統吳登盛、印度副總統安薩裡一起,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隆重的紀念大會。習近平主席發表了題為《弘揚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建設合作共贏美好世界》的主旨講話,深刻詮釋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大歷史貢獻與現實意義,高瞻遠矚地指出了未來中國政府將繼續協同國際社會秉持此一原則精神,共同推動新型國際關系的建設。這在當今世界格局日趨多極化,中國周邊關系先后出現不和諧音的今天,對於維護和促進地區和世界持久穩定和諧發展以及各國的共同繁榮,意義非凡。
回眸新中國成立以來的65年外交歷程,從建國初期被西方國家封鎖到1971年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到進入21世紀初和平崛起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政治上日趨重要的大國,在這一穩中求健的發展歷程中,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始終是中國對外關系的根本指導方針,也是中國外交的核心理念。
新中國成立伊始,如何與周邊國家和世界各國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外交關系,成為老一代領導人面臨的重大難題之一。鑒於歷史原因和西方列強在中國的種種特權,“另起爐灶、打掃干淨屋子再請客、一邊倒”成為建國初期中國外交的三大政策。在處理周邊國家關系方面,1953年底周恩來總理在首次出訪印度時前瞻性地提出了反映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處理雙邊政治分歧的“4互”和“1共”基本原則,即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1954年6月28日和29日,這一基本原則被分別納入中印和中緬聯合公報,成為嗣后雙邊關系發展的基本准則。翌年4月,周恩來在萬隆亞非會議上又獨具一格地提出了“求同存異”的主張,強調各國之間不應因意識形態和國家制度的不同而造成分裂,從而化解了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疑惑和誤解,開啟了與廣大發展中國家良好關系的新篇章。上世紀60年代上半葉和70年代,新中國遵循毛澤東主席提出的“中間地帶”和“三個世界”理論,一方面進一步加強與亞、非、拉等被壓迫的廣大經濟落后國家的團結和合作,另一方面積極爭取改善與歐洲發達工業國家之間的關系,1964年恢復與法國的外交關系,1972年后又先后與聯邦德國、日本和美國建交,並在1975年與歐洲共同體建立了外交關系。1978年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政策后,中國更是秉持和平主義理念,不斷拓寬與世界各國的友好關系,並先后加入世貿組織和G20集團,舉辦影響深遠的奧運會和世界博覽會等。目前,與中國建交的國家已從建國初期的17個擴大至愈170個,超過了最初的10倍多。
在21世紀初,經濟快速發展的中國已成為國際政治舞台上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為此,自去年3月以來,以習近平主席為首的新一屆中國領導人上任后,一方面繼續大力促進國內經濟建設和城鎮化發展,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大層面提出了“24個字”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與時俱進地廣泛深入清理腐敗現象,倡導廉政新風,改善國家的制度文化,促進和保障國內社會的可持續穩定發展。另一方面在外交上,習近平主席先后出訪俄非四國、拉美三國和歐洲四國,積極促進“元首外交”,宣傳和弘揚中國的“文明觀”、“和平觀”、“安全觀”、“發展觀”和“合作觀”。在當今世界多變的形勢下,新一屆中國領導人清晰認識到國內外發展所面臨的一系列新挑戰,以及中國作為大國所肩負的促進和維護地區與世界和平發展的重大使命。
因此,習近平主席在主旨報告中承前啟后地重點結合十八大以來提出的中國夢、 新型大國關系、“親、誠、惠、容”的周邊外交理念和正確的義利觀等重大戰略思想,提出了新時期推動建設新型國際關系與美好祥和世界的“六大堅持”,即堅持主權平等、堅持共同安全、堅持共同發展,堅持合作共贏、堅持包容互鑒、堅持公平正義。在他看來,在當今世界中,國家不應分大小和強弱與貧富,均該享有自主決定選擇社會制度和發展模式的權利。同時,每個國家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又有義務和權利來平等地參與國際安全事務,維護國際與地區安全,防范各種恐怖主義、能源資源安全、網絡安全等形式的非傳統安全威脅,以保障每一個國家的安全。在全球化發展的今天,“對話協商”的和平路徑始終應該是解決爭端和分歧及歷史遺留問題的重要手段,而絕非是“使用武力”。
在促進共同發展和合作共贏方面,習近平主席也尤其強調世界之大,發展空間足夠豐富,“大家發展才能發展大家”的觀點,強調合作不應僅限於經濟領域,還包括政治、安全和文化等諸多領域。全球現有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及愈2500多個民族,不同民族和不同文明各有千秋,並無優劣之分,僅有特色之異。因此,維護不同文明的繽紛多姿多彩,互相借鑒交流,取長補短,兼收並蓄,尤為重要。在如何處理和建構未來國際關系方面,習近平主席還尤其強調了要注意加強共同推動國際關系的“民主化”、“法治化”和“合理化”,避免強國壟斷國際事務,避免法律應用時採取雙重標准,避免全球治理體系亙古不變。同時,習近平主席也指出,中國作為當代國際體系的參與者、建設者、貢獻者,將繼續保持“三個堅定不移”,即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地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發展同世界各國的友好合作,堅定不移地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絕不“國強必霸”,而是採取開放包容創新之態,認真處理好與周邊國家、發展中國家以及美俄歐等世界各大國和地區的關系,積極推動國際關系的和諧發展,促進各國在合作中互利“雙贏”、“多贏”和“共贏”。
“和為貴”、“和而不同”是中華民族歷來崇尚的思想理念與傳統。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自提出以來,從亞洲三國走向世界,在上世紀60年代的不結盟運動中被視為指導原則,在70年代被聯合國的相關宣言所接受,成為多年來國際關系的基本准則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同和遵守,對於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權益,推動更加合理公正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均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然而,冷戰后的當今世界,由於各國發展水平的不同,國家治理理念與文化的差異,合作共處依然潛藏著諸多暗礁。因此,不斷拓展和豐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思想體系的內涵,路曼曼其修遠兮。為此,“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友誼獎”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卓越獎學金”的設立,為在新世紀進一步表彰和鼓勵更多人士堅持和弘揚這一具有獨創性的重要外交理念,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動力。長江后浪推前浪。和平的重任需要各國來維護,和平的使命需要代代來相傳,和平的大業需要每個公民和國家攜手來推進,任重而道遠。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德國研究中心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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