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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怎樣解決作風建設問題》

一、鄧小平論黨的作風建設

2014年06月03日13:5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作為中共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的核心,鄧小平在新時期黨的作風建設上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針對“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問題,特別是在改革開放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鄧小平進行深入思考和分析,作了不少重要論述,對新時期黨的作風建設起了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

(一)“這股風來得很猛”

1980年2月29日,鄧小平在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上,結合修改黨章,鄭重提出了“執政黨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黨,執政黨的黨員應該怎樣才合格,黨怎樣才叫善於領導”的問題。他嚴肅指出:“我們黨現在確實存在一個整頓的問題。這個問題,一九七五年就提出來了,現在還沒有解決。三千八百萬黨員,相當一部分不合格。”所謂“不合格”,除指奉行林彪、“四人幫”那套思想體系的幫派人物外,還包括搞官僚主義、搞特權的人。鄧小平在會上強調“注意工作方法,克服官僚主義”,指出“這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迫切問題”。

關於搞官僚主義、搞特權的表現,鄧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批評說:“一九五八年以后,到處給毛澤東同志和其他中央同志蓋房子,‘四人幫’垮台后,還搞中南海地面工程,都造成很壞的影響,很大的浪費。此外,至今還有一些高級干部,所到之處,或則迎送吃喝,或則封鎖交通,或則大肆宣揚,很不妥當。以上種種嚴重脫離群眾的事情,從中央到各級不許再做了。”鄧小平還指出,干部特殊化現象不僅高級干部中有,在中下層干部中也有。1979年11月2日,他在中央黨政軍機關副部長以上干部會上說:“最近一個時期,人民群眾當中主要議論之一,就是反對干部特殊化。要講特殊化,恐怕首先表現在高級干部身上。當然,我不是說所有的高級干部都是這樣。我們的許多高級干部是很艱苦朴素的,但確實有些人特殊化比較厲害。這種情況,在中下層干部中也有。如某些公社黨委書記,某些縣委書記,某些廠礦企業的同志,他們那個特殊化也比較厲害。……人民群眾對干部特殊化是很不滿意的。”

鄧小平還敏銳分析了黨內出現的新問題,即大量干部卷入經濟犯罪活動,並且犯罪情況嚴重,有很多是大案,有些是集體犯罪。鄧小平指出:“現在有些青年,有些干部子女,甚至有些干部本人,為了出國,為了搞錢,違法亂紀,走私受賄,投機倒把,不惜喪失人格,喪失國格,喪失民族自尊心,這是非常可恥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7—338頁。 鄧小平進一步分析說:“我們自從實行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兩個方面的政策以來,不過一兩年時間,就有相當多的干部被腐蝕了。卷進經濟犯罪活動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嚴重情況,不是過去‘三反’、‘五反’那個時候能比的。……現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質都很惡劣,貪污的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的,都不止是什麼‘萬字號’。有些是個人犯罪,有些是集體犯罪。”他告誡全黨,“要足夠估計到這樣的形勢” ,“這股風來得很猛”,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應該提得更高一點,看得更深一點”。《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1982年4月10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402、403頁。

為什麼進入新時期后,黨風廉政建設的形勢在短時間內會變得如此嚴峻?鄧小平認為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思想作風問題,即少數干部抱著“做官當老爺”的心態,丟掉了黨的艱苦朴素、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二是制度問題,即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不夠健全,同時法制不夠完備。

1979年11月2日,鄧小平在一次干部會上痛心疾首地指出:“我們脫離群眾,干部特殊化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脫離群眾。我們的同志如果對個人的、家庭的利益關心得太多了,就沒有多大的心思和精力去關心群眾了,頂多隻能在形式上搞一些不能不辦一辦的事情。現在有少數人就是做官當老爺,有些事情實在不像話!”“艱苦創業,首先要我們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帶頭。我們不是反對特殊化嗎?這是一場嚴肅的斗爭。特殊化不只是部分高級干部,各級都有,各個部門都有。總之,我們一些干部成了老爺就是了。”

至於造成這種現象的思想根源,鄧小平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分析指出,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我們今天所反對的特權,就是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搞特權,這是封建主義殘余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他同時強調:“在思想政治方面肅清封建主義殘余影響的同時,決不能絲毫放鬆和忽視對資產階級思想和小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對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批判。……我國經歷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封建主義思想有時也同資本主義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互相滲透結合在一起。由於近年國際交往增多,受到外國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作風、生活方式影響而產生的崇洋媚外的現象,現在已經出現,今后還會增多。”

(二)“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

在鄧小平看來,思想作風問題固然不容忽視,但制度問題更是一個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問題。這就抓住了關鍵,體現了鄧小平對歷史特別是對“文化大革命”歷史的深刻反思和認識。

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前夕便明確表示,“毛澤東同志倡導的作風,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這兩條是最根本的東西”﹔“我們一定要恢復和發揚毛主席為我們黨樹立的群眾路線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完整地准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1977年7月21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45頁﹔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一九七五—一九九七)》(全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頁。 鄧小平沒有將脫離群眾的問題統統歸到林彪、“四人幫”身上。他冷靜客觀地指出:“我們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過去是很好的,密切聯系群眾,是我們黨的一個優良傳統。林彪、‘四人幫’極大地破壞了我們黨的這個優良傳統。但是,把脫離群眾這個問題統統歸到林彪、‘四人幫’身上也不合乎實際,我們自己也有責任。一些脫離群眾的制度,包括那些特殊待遇在內,‘文化大革命’前有的已經有了,但遠沒有現在這樣厲害。”《高級干部要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1979年11月2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28頁。

1980年8月,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談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對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及產生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他說:“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証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他強調:“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澤東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

鄧小平坦言:“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如不認真改革,就很難適應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我們就要嚴重地脫離廣大群眾。”那麼,制度上的弊端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呢?鄧小平明確指出:“從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干部制度方面來說,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

鄧小平對上述現象逐一進行剖析。他指出,官僚主義現象是我們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廣泛存在的一大問題,其主要表現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濫用權力,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好擺門面,好說空話據回憶,鄧小平1992年在深圳與陪同人員交談時,對“文章太長”、在太多會議上“講話太多”甚至重復講話的人,表示出極大厭惡,說“那些人盡講屁話!”參見吳鬆營《鄧小平南方談話真情實錄——記錄人的記述》,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3頁。 ,思想僵化,墨守成規,機構臃腫,人浮於事,辦事拖拉,不講效率,不負責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諉,以致官氣十足,動輒訓人,打擊報復,壓制民主,欺上瞞下,專橫跋扈,徇私行賄,貪贓枉法,等等。官僚主義同我們長期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和計劃管理制度必須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都實行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有密切關系,我們的各級領導機關都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當然,官僚主義還有思想作風問題的一面,但是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

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集中於第一書記,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這種現象同我國歷史上封建專制主義的影響有關,也同共產國際時期實行的各國黨的工作中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傳統有關。黨的中心任務已經不同於過去,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極為繁重復雜,權力過分集中,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對這個問題要有足夠認識,現在再也不能不解決了。

家長制是歷史非常悠久的一種陳舊社會現象,它的影響在黨的歷史上產生過很大危害。從遵義會議到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直比較注意實行集體領導,實行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生活比較正常,可惜這些好的傳統沒有堅持下來,也沒有形成嚴格的完善的制度。現在不少地方和單位都有家長式的人物。不應該把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搞成毛澤東同志多次批評過的貓鼠關系,搞成舊社會那種君臣父子關系或幫派關系。不徹底消滅這種家長制作風,就根本談不上什麼黨內民主,什麼社會主義民主。

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的形成,同封建主義的影響有一定關系,同我們黨一直沒有妥善的退休解職辦法也有關系。任何領導干部的任職都不能是無限期的。

特權現象既是封建主義殘余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也與制度問題有直接關系。這種現象如果不堅決改正,勢必使干部隊伍發生腐化。

在分析上述各種現象后,鄧小平指出,我們今天再不健全社會主義制度,人們就會說,為什麼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他正顏厲色地強調:“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

鄧小平在這裡澄清了一個重大認識問題,即不正之風、腐敗現象並不是社會主義制度本身的必然產物,只是由於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存在弊端,從而妨礙了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改革是一場深刻的社會變革,改革的過程也正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過程,但正如鄧小平所說,“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項艱巨的長期的任務”,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這方面改革沒有完全到位之前,由於新舊因素並存,必然會在制度上留下一些空隙,從而使腐敗分子有機可乘。這也正是世界各國腐敗現象的高發、多發期往往發生在社會轉型、體制轉軌時期的一個重要原因。1986年9月,鄧小平接受美國記者邁克·華萊士採訪時,對方談到西方投資者抱怨同中國做生意太難,存在房租太高、稅收太多以及貪污、受賄、官僚主義等問題。鄧小平回答說:“我們正在採取一些有效措施改變這種狀況,相信問題可以逐步得到解決。解決了這些問題,還會有新的問題產生,還要加以解決。對領導來說,要摸清情況,採取措施,包括教育干部。”這說明,鄧小平對社會變革時期將會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矛盾,對糾正不正之風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有著充分認識和心理准備。

思想問題屬於主觀因素,制度問題屬於客觀因素。鄧小平從這兩個方面來解析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強調制度問題更是一個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問題,體現了其大局觀和非凡的洞察力。胡耀邦也作過相關分析。他指出:官僚主義、特權者不是社會主義根本制度本身產生的,中國共產黨是反特權、反官僚主義起家的,推翻三座大山,其中有一座就是官僚資產階級。那麼,為什麼我們反了人家的官僚特權,自己身上又生了這個膿瘡呢?胡耀邦歸納了三點原因:一是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影響﹔二是我們自己有些人欣賞那些東西,追求那些東西,向那種傳染病學習﹔三是我們制度不完善,不嚴密,有漏洞,被某些人鑽了空子。參見胡耀邦《在劇本創作座談會上的講話》(1980年2月12日、13日),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60—361頁。

(三)“隻有搞好黨風,才能轉變社會風氣,才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關於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與緊迫性,鄧小平是一再講、反復講,進行了系統闡述。

就社會風氣和民間習俗的形成而論,“上風下草,上行下效”歷來是一種最基本的規律。戰國時代,胡服騎射之所以成為趙國的一種時尚,與趙武靈王率先身體力行有很大關系。1979年3月30日,鄧小平在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談到了黨風與社會風氣之間的關系。他說:“為了促進社會風氣的進步,首先必須搞好黨風,特別是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干部以身作則。黨是整個社會的表率,黨的各級領導同志又是全黨的表率。如果黨的組織把群眾的意見和利害放在一邊,不聞不問,怎麼能要求群眾信任和愛戴這樣的黨組織的領導呢?如果黨的領導干部自己不嚴格要求自己,不遵守黨紀國法,違反黨的原則,鬧派性,搞特殊化,走后門,鋪張浪費,損公利私,不與群眾同甘共苦,不實行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不服從組織決定,不接受群眾監督,甚至對批評自己的人實行打擊報復,怎麼能指望他們改造社會風氣呢?”毛澤東在《整頓黨的作風》一文中指出:“隻要我們黨的作風完全正派了,全國人民就會跟我們學。黨外有這種不良風氣的人,隻要他們是善良的,就會跟我們學,改正他們的錯誤,這樣就會影響全民族。”鄧小平援引了這段話,強調“隻有搞好黨風,才能轉變社會風氣,才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同年11月2日,鄧小平又專門談到高級干部生活待遇太寬的問題,認為干部搞特殊化“不單是一個黨風問題,而且形成了一種社會風氣,成了一個社會問題”,“這樣就要脫離群眾,脫離干部,甚至腐蝕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風氣帶壞了,官僚主義也無法克服”。他強調,“為了整頓黨風,搞好民風,先要從我們高級干部整起”,“上面的問題不解決,我們就沒有講話的權利,人們會問,你們自己怎樣呢?”

“隻有搞好黨風,才能轉變社會風氣,才能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這句話言簡意賅,深刻揭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堅持黨的領導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黨風一旦出了問題,就會帶壞社會風氣,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就會降低,甚至會被別有用心的人用來大做文章,從而動搖黨的執政地位,動搖四項基本原則。鄧小平在談到高級干部生活待遇問題時便告誡說:“人民群眾(包括黨員、干部)普遍地對特殊化現象(包括走后門)不滿意,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這個問題鬧事。‘西單牆’和混在上訪人員中的少數壞人就是利用這個東西。……人們對這些現象很敏感。”《高級干部要帶頭發揚黨的優良傳統》(1979年11月2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16—217頁。

基於這種緊迫感,鄧小平及時提出了整黨問題。

1980年2月,鄧小平明確表示“我們黨確實存在一個整頓的問題”,已見前述。在同年1月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會議上,鄧小平坦言,“林彪、‘四人幫’對我們黨損害極大,現在應該說,我們黨在人民當中的威信不如過去了”。他號召全黨好好研究怎樣改善黨的領導這個重大問題,認為“不解決這個問題,堅持不了黨的領導,提高不了黨的威信”。《目前的形勢和任務》(1980年1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268、271頁。 在同年8月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鄧小平重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要善於領導﹔要不斷地改善領導,才能加強領導。”11月,陳雲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座談會上談了三條意見,第一條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因此,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鄧小平深表贊同。他在12月召開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表示:“要堅持黨的領導,必須改善黨的領導,改進黨的作風。現在,我們黨在群眾中的工作,比‘文化大革命’以前是有些減弱,工作方法也有一些粗糙的地方,這些都妨礙黨與群眾的聯系。……極少數黨員、干部的不正之風,非常不利於恢復黨在群眾中的威信。我贊成陳雲同志講的,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

在1982年4月中央政治局討論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會議上,鄧小平站在政治高度指出,對大量干部卷進經濟犯罪活動的態勢要有足夠估計,“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剎住這股風,那末,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面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他強調,要在思想上認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把打擊經濟犯罪活動作為一個長期的經常的斗爭,“否則,社會主義道路怎麼堅持呀?如果不搞這個斗爭,四個現代化建設,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就要失敗”。

在1985年9月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鄧小平再次強調說,“端正黨風,是端正社會風氣的關鍵”,“對一些嚴重危害社會風氣的腐敗現象,要堅決制止和取締”。

在1986年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鄧小平又談到這個話題,認為書記處整頓作風抓得好,並建議狠抓兩年,抓出成效﹔認為“抓黨風和社會風氣,沒有十年的努力不行”。他分析說,經濟建設搞得相當有成績,形勢喜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成功,“但風氣如果壞下去,經濟搞成功又有什麼意義?會在另一方面變質,反過來影響整個經濟變質,發展下去會形成貪污、盜竊、賄賂橫行的世界”。

從上文可以看出,關於在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鄧小平的認識是前后一致的,認為黨風好壞直接影響到社會風氣和社會安定,關系到經濟建設的大局,關系到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生死存亡。隨后,針對國際國內形勢出現的新動向,鄧小平更加深入地分析了黨風廉政建設與人心向背的關系。

1987年3月8日,鄧小平在會見外賓時表示:“對這次學生在游行中提出的我們國家中確實存在著的一些弊端,諸如官僚主義、機構臃腫、不正之風等,要重視,要注意解決。”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指出:“這次出這樣的亂子,其中一個原因,是由於腐敗現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眾對黨和政府喪失了信心。因此,我們首先要清理自己的錯誤,對群眾的一些行動要諒解一些,處理時要適度,涉及面不要太廣。”6月16日,談到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的當務之急,鄧小平提出要“做幾件使人民滿意的事情”,其一是“抓緊懲治腐敗”﹔強調“懲治腐敗,至少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處理不能遲”。鄧小平說:“在這次事件中,沒有反對改革開放的口號,口號比較集中的是反對腐敗。當然,這個口號在某些人來說是一個陪襯,其目的是用反腐敗來蠱惑人心。但對我們來說,要整好我們的黨,實現我們的戰略目標,不懲治腐敗,特別是黨內的高層的腐敗現象,確實有失敗的危險。新的領導要首先抓這個問題,這也是整黨的一個重要內容。”他語重心長地叮囑說:“常委會的同志要聚精會神地抓黨的建設,這個黨該抓了,不抓不行了。”《第三代領導集體的當務之急》(1989年6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3—314頁。

(四)“抓精神文明建設,抓黨風、社會風氣好轉,必須狠狠地抓”

基於這種緊迫感,鄧小平從改革開放初期起,就一直在積極地推動黨風廉政建設。他認為導致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蔓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思想問題,二是制度問題。因此,他治理腐敗的思路也與此相對應:一靠教育﹔二靠制度,尤其是法制。

針對干部隊伍中存在的思想問題,鄧小平大力提倡恢復和發揚黨的艱苦朴素、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后決定恢復其職務的中央全會上,鄧小平鄭重表示:“我出來工作,可以有兩種態度,一個是做官,一個是做點工作。我想,誰叫你當共產黨員呢。既然當了,就不能夠做官,不能夠有私心雜念,不能夠有別的選擇。”正是本著這種信念,他在1979年11月2日的干部會上指出:“現在需要全國的干部,首先是高級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把我們黨的艱苦朴素、密切聯系群眾的傳統作風很好地恢復起來,堅持下去。……不要‘做官當老爺’,要反對‘衙門作風’,這是毛澤東同志的一些根本的思想觀點,現在我們還是應該按照這些思想觀點去辦事。”歷史唯物主義認為人民群眾是創造歷史的主體力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鄧小平據此進一步闡述道:“我們的歷史經驗是,越是困難的時候,越要關心群眾。隻要你關心群眾,同群眾打成一片,不僅不搞特殊化,而且同群眾一塊吃苦,任何問題都容易解決,任何困難都能夠克服。”“我們搞四個現代化,因為經驗不足,會面臨多方面的困難。……這些問題,歸根到底,隻有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充分走群眾路線,才能夠得到解決。”

1979年9月,葉劍英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0周年大會上,第一次使用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概念,提出要在建設高度物質文明的同時,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同年10月,鄧小平在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上作了類似表述。1980年12月,鄧小平詳細解釋說:“所謂精神文明,不僅是指教育、科學、文化(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產主義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紀律,革命的立場和原則,人與人的同志式關系,等等。”鄧小平強調:“要教育全黨同志發揚大公無私、服從大局、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的精神,堅持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國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沒有這種精神文明,沒有共產主義思想,沒有共產主義道德,怎麼能建設社會主義?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高級負責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否則,我們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裝,還怎麼能教育青年,還怎麼能領導國家和人民建設社會主義!”鄧小平贊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個人服從組織”、“大公無私”、“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口號,認為這些是“庄嚴的革命口號”,並引述毛澤東“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一語,列舉了革命戰爭時期的革命和拼命精神,嚴守紀律和自我犧牲精神,大公無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壓倒一切敵人、壓倒一切困難的精神,堅持革命樂觀主義、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的精神。他強調,“如果一個共產黨員沒有這些精神,就決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要在全體人民中間大力推廣這些精神,“使之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精神文明的主要支柱”。《貫徹調整方針,保証安定團結》(1980年12月25日),《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67—368頁。

1985年9月23日,鄧小平在中共全國代表會議上闡述了精神文明建設與物質文明建設之間的辯証關系。他指出:“不加強精神文明的建設,物質文明的建設也要受破壞,走彎路。光靠物質條件,我們的革命和建設都不可能勝利。……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鐵的紀律。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這都是我們的真正優勢。”他強調:“當前的精神文明建設,首先要著眼於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后來,他又一再強調:“……應該保持艱苦奮斗的傳統。堅持這個傳統,才能抗住腐敗現象。”《保持艱苦奮斗的傳統》(1989年3月23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90頁。 “艱苦奮斗是我們的傳統,艱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緊,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們的國家越發展,越要抓艱苦創業。提倡艱苦創業精神,也有助於克服腐敗現象。”《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干部時的講話》(1989年6月9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06頁。

除了大力提倡恢復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倡導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外,鄧小平還十分重視制度建設特別是健全法制。

在鄧小平等中央領導集體的推動下,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干部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包括設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制定《關於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設立中央顧問委員會作為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的過渡辦法,倡導真正實行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等等。

與此同時,鄧小平一再強調要奉行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基本方針,繼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

1982年4月10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要剎住經濟犯罪活動這股風,“對有一些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必須給以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打擊經濟犯罪活動,不僅是今年一年的事情,現在是開個頭。開頭要有點聲勢,這樣至少可以挽救一些人,包括那些自首投案的人。如果我們沒有點聲勢,拖拖拉拉,下不了手,還會有大批的人變壞,包括一些老干部”。正是在這次會議上,鄧小平提出了“要有兩手”策略。他說:“我們要有兩手,一手就是堅持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一手就是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沒有打擊經濟犯罪活動這一手,不但對外開放政策肯定要失敗,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也肯定要失敗。”

1986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再次強調:“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有兩手,隻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他嚴肅指出:“抓精神文明建設,抓黨風、社會風氣好轉,必須狠狠地抓,一天不放鬆地抓,從具體事件抓起。……越是高級干部子弟,越是高級干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處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們下決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他還指出:“對嚴重的經濟罪犯 、刑事罪犯,總要依法殺一些。現在總的表現是手軟。判死刑也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同年3月28日,鄧小平在與外賓交談時,明確表示用法律和教育這兩個手段來治理不正之風。他說:“我們現在搞兩個文明建設,一是物質文明,一是精神文明。實行開放政策必然會帶來一些壞的東西,影響我們的人民。要說有風險,這是最大的風險。我們用法律和教育這兩個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隻要不放鬆,認真抓,就會有辦法。對貪污、行賄、盜竊以及其他烏七八糟的東西,人民是非常反感的,我們依靠人民的力量,一定能夠逐步加以克服。”6月28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再次強調:“糾正不正之風中屬於法律范圍、社會范圍的問題,應當靠加強法制和社會教育來解決。我們要把經驗好好總結一下,使這方面工作來一個改善。”他還深入闡述了分清黨紀、國法界限的問題:“糾正不正之風、打擊犯罪活動中屬於法律范圍的問題,要用法制來解決,由黨直接管不合適。黨要管黨內紀律的問題,法律范圍的問題應該由國家和政府管。黨干預太多,不利於在全體人民中樹立法制觀念。這是一個黨和政府的關系問題,是一個政治體制的問題。……現在從黨的工作來說,重點是端正黨風,但從全局來說,是加強法制。”1992年初,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意味深長地說:“對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談話要點》(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9頁。

鄧小平高度重視依靠人民的力量來整治不正之風。在1980年8月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他便明確提出:“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

鄧小平充分意識到黨風廉政建設的艱巨性、復雜性,注意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冷靜反思。1982年4月10日,針對打擊經濟犯罪活動不力的情況,他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現在對這個問題,我們的思想並沒有完全統一。有一部分同志遇事手軟,下不了手。為什麼下不了手?思想上沒有認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隻當作一般性質的問題來對待。”1985年9月23日,他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指出,就全國來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效果還不夠理想,“主要是全黨沒有認真重視”。次年1月17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鄧小平再次對查處腐敗案件不力的現象提出嚴厲批評,認為“現在總的表現是手軟”。1989年政治風波前后,鄧小平又作了一系列重要論述。他說:

我們最近十年的發展是很好的。我們最大的失誤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發展不夠。《保持艱苦奮斗的傳統》(1989年3月23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90頁。

腐敗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們往往下不了手。這就會喪失人心,使人們以為我們在包庇腐敗。這個關我們必須過,要兌現。……要雷厲風行地抓,要公布於眾,要按照法律辦事。該受懲罰的,不管是誰,一律受懲罰。《組成一個實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領導集體》(1989年5月31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97頁。

八十年代初建立經濟特區時,我與廣東同志談,要兩手抓,一手要抓改革開放,一手要抓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兩點論。但今天回頭來看,出現了明顯的不足,一手比較硬,一手比較軟。一硬一軟不相稱,配合得不好。講這點,可能對我們以后制定方針政策有好處。《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干部時的講話》(1989年6月9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06頁。

動亂給我們上了一堂大課。多年來,我們的一些同志埋頭於具體事務,對政治動態不關心,對思想工作不重視,對腐敗現象警惕不足,糾正的措施也不得力。腐敗現象很嚴重,這同不堅決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有關系。《我們有信心把中國的事情做得更好》(1989年9月16日),《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25頁。

這些論點振聾發聵,發人深省。

鄧小平還多次強調,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必須常抓不懈。1982年4月10日,他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我們說不搞運動,但是我們一定要說,這是一個長期的經常的斗爭。我看,至少是伴隨到實現四個現代化那一天。”1986年6月28日,他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強調說:“開放、搞活政策延續多久,端正黨風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糾正不正之風、打擊犯罪活動就得干多久,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要貫穿在整個改革過程之中,這樣才能保証我們開放、搞活政策的正確執行。”1989年9月16日會見李政道教授時,又表示:“我們要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不是搞一天兩天、一月兩月,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

基於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自信,鄧小平對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充滿信心。1985年9月,他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們為社會主義奮斗,不但是因為社會主義有條件比資本主義更快地發展生產力,而且因為隻有社會主義才能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所必然產生的種種貪婪、腐敗和不公正現象。”他在晚年還說了一句很有分量、意味深長的話:“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越性在哪裡?就在四個堅持。”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第1363頁。按:“四個堅持”指四項基本原則。 “我們肩膀上的擔子重,責任大啊!”這是《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的最末一句話,是他老人家對全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諄諄囑托。

以上重要論述,構成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新時期黨的作風建設產生了重大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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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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