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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帥:海外“保釣運動”的緣起研究

2014年05月29日16:56   來源:當代中國史研究

﹝收稿日期﹞2013-11-26

﹝作者簡介﹞張帥,博士研究生,上海師范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200234。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保釣運動研究》(12FGJ002)、2009年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項目《保釣運動研究》(09YJAGJW012)的階段性成果。

①參見KOEmery et al,“Geological Structure and Some Water Characteristics of East China Sea and Yellow Sea”,UNECAFE/CCOP Technical Bulletin,Vol2,1969,p3。

②參見Hiroshi Niino and KOEmery,“Sediments of Shallow Portions of East China Sea and South China Sea”,Geological Society of America Bulletin,May 1961,Vol72,No5,pp731~762。

﹝摘要﹞1970年中國留美學生發起的海外“保釣運動”是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的開端。海外“保釣運動”在美國興起並擴展到世界各地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其興起與發展是當時冷戰國際環境、亞太地區錯綜復雜的國家與地區關系、留美學生個人經歷等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

﹝關鍵詞﹞海外“保釣運動”釣魚島留美學生

﹝中圖分類號﹞D933﹔K2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4952(2014)02-0031-07

海外“保釣運動”是中國留學生聯合海外華僑華人掀起的愛國護土運動,是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的開端。1971~1972年間,中國留美學生發動數次大規模的示威游行,傳遞了中國民眾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體現了中國人民不屈不撓的抗爭精神,被周恩來總理譽為海外的“五四”運動。﹝1﹞釣魚島問題的本質是中日兩國的領土爭端問題,領土問題引發民眾關注並不為奇。然而,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為什麼肇始於美國?留美中國學生又為什麼成為這場社會運動的發起者和主力軍?本文擬根據相關史料厘清海外“保釣運動”興起的背景、分析海外“保釣運動”興起時相關各方的態勢,以期對上述問題做出回應。

一、釣魚島問題與海外“保釣運動”

釣魚島問題是影響中日關系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中日釣魚島爭端是從1969年4月《埃默裡報告》出台開始的,該報告認為“在台灣與日本之間的大陸架很可能是世界上最富庶的石油儲藏地。”①早在1961年,美國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的地質學教授埃默裡和日本學者新野弘就在《中國東海及南海淺水區的沉澱物》一文中認為,“對近1000份來自東中國海和南中國部分淺底海區的樣本進行了研究,並且對這些沉澱物的來源地和目前的沉積地做了海洋學的比較研究。渤海和黃海中部海灣沉積物是由細砂粒構成,並含有許多不穩定的礦物質,有機物適度比例較高”,暗示釣魚島附近可能存儲石油資源。②1967年兩人又發表了《朝鮮海峽及中國東海的地層與石油遠景》一文,明確認為中國東海是世界上石油遠景最好且未經勘探的近海地區之一,琉球群島以西的“沿大陸架外緣的一條寬闊地帶是今后最有希望找到海底油氣田的地方”。參見﹝美﹞ 塞利格·哈裡森著、齊沛合譯:《中國近海石油資源將引起國際沖突嗎?》,石油化學工業出版社1978年版,第51頁。1968年10月和11月,在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1974年更名為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的贊助下,埃默裡和新野弘組織日本、韓國、美國以及中國台灣地區的海洋科學家對黃海和東海海域進行了實地勘測,1969年4月公布了調查報告,即《埃默裡報告》。在聯合國亞洲及遠東經濟委員會對東海資源進行調查及《埃默裡報告》出台前后,日本方面頻頻在釣魚島附近放出各種試探信號,企圖造成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日本“領土”的假象。1968年5月20日,沖繩問題委員會專門委員高崗大輔、大濱信泉和海洋開發技術協會沼田貞藏、新野弘、古賀善次等人組成調查團對該海域進行調查。1969年1月8日,日本大藏省、日本石油開發公司、東海大學對釣魚島附近海域進行油氣資源調查。5月9日,在佐藤榮作內閣的支持下,沖繩地方政府在釣魚島樹立水泥標柱,“台灣漁民建在島上的孤魂唐、天后宮等,也被日本人拆除”。﹝2﹞

面對日方行為,1970年12月4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指出,“佐藤反動政府還在美帝國主義的支持下尋找各種借口,企圖把包括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等島嶼在內的屬於中國的一些島嶼和海域,劃入日本的版圖。”﹝3﹞12月29日,《人民日報》刊登評論員文章指出:“日本反動派不僅蓄意掠奪我國的海底資源,而且妄圖把釣魚島等屬於中國的一些島嶼和海域,劃入日本的版圖……美日反動派如果硬要一意孤行,必然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4﹞台灣當局也表達了維護領土主權的立場。1969年7月17日,“行政院”會議發表了《我對沿海大陸礁層資源之探勘及開發,得行使主權上權利》的聲明。﹝5﹞與此同時,中國民間在與日美斗爭中表現出強大聲勢,民間聲勢浩大的抗議活動不僅打破了美國企圖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私授予日本的陰謀,而且對當代中國歷史的發展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二、海外“保釣運動”的緣起分析

海外“保釣運動”的發生有深刻的歷史背景,其興起與發展是當時國際格局、亞太地區錯綜復雜的國家與地區關系、留美學生個人經歷等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

(一)海外“保釣運動”爆發的國際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不久,世界進入冷戰階段。美蘇加強了對盟友的管控以實現各自的全球戰略布局。20世紀60年代,中蘇關系逐漸破裂,1969年珍寶島沖突后中國開始與美國改善關系。這一舉動引起了台灣當局的緊張。日本是美國在遠東地區的盟友,美日對沖繩問題的處理對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的爆發產生了直接影響。

首先,中美由對抗轉向接近。1955年8月開始的中美大使級會談保留了兩國溝通的渠道,在談判過程中美國對中國的認識也逐漸發生變化。1969年3月6日,美國評估認為,“目前的中國社會主義體制能力已經遠遠落后於其控制東亞及東南亞地區的企圖,也已經不再是世界革命的領導性力量。”﹝6﹞5月15日的《國家安全研究備忘錄第14號》文件認為“除了涉及台灣問題之外,沒有証據証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試圖以武力征服的方式擴大領土或實現其目的”。﹝7﹞不僅如此,美國在考慮如何應對中蘇領土爭端問題時做出了有利於中國的判斷。7月3日,尼克鬆要求“面對日益嚴峻的中蘇軍事對抗以及蘇聯孤立中國的努力,美國應該考慮如何進行戰略選擇”。﹝8﹞7月17日,美國副國務卿理查德森在寫給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的備忘錄中說:“我們應該用比之前預想的要更加溫和的態度對待中國”,並且建議實施“放開購買旅游產品、批准糧食出口、取消旅行限制”等行動。﹝9﹞8月20日,蘇聯駐美大使多勃雷寧奉命向基辛格通報蘇聯准備對中國實施核打擊的意圖。9月4日,基辛格提出,美國應該創設“利用核武器解決爭端是不能被接受的原則”,“大家同意蘇聯對中國核武器基地進行‘外科手術式’攻擊可能引發更大的敵對行為”,並且表示,“如何阻止這一危險是最重要的,蘇聯可能會得出美國支持其行動的結論,所以我們一定要傳達明確的信息”。﹝10﹞經綜合考慮后,美國決定不支持蘇聯,並且通過媒體擴散這一消息。1969年9月23日,中國首次成功進行地下核試驗。9月29日,中國又成功試爆一顆新的氫彈,對蘇聯的核挑舋進行反制。為應對共同威脅,中美雙方實現了初步合作。

其次,台灣當局害怕失去美國的庇護。隨著中美雙方釋放友好信號,台灣當局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上倍感壓力。為了得到美日的支持,台灣當局不敢在釣魚島問題上同美國、日本產生激烈沖突。

尼克鬆上台之后,台灣當局不斷試探美國的態度。1969年8月6日,台“駐美大使”周書楷向基辛格試探,基辛格表示:“總統希望大使告訴蔣介石,美國對大陸的基本政策沒有任何改變。”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上,“周書楷表達了台灣的憂慮,基辛格明確表示美國的立場沒有變化,繼續支持台灣在聯合國的席位。”﹝11﹞

為了獲得美國在聯合國代表權問題上的支持,台灣當局不敢在沖繩問題上做出激烈回應。1969年11月12日,台“外交部部長”魏道明向美國提出“沖繩問題應該由沖繩地區的人民進行投票后決定”的提議,而美方認為“在美國正同日本談判的時候,採取投票的方式是不可取的”。﹝12﹞11月13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官員何志立在准備翌日基辛格與魏道明的談話中提到,“關於歸還沖繩問題,台灣當局長久以來堅持認為在處理沖繩問題上有一定的發言權。在意識到自己不能阻止沖繩回歸的情況下,台灣呼吁進行全民公決來解決這一問題。”對此,何志立建議基辛格應該採取的立場是:“關於沖繩問題,美國已經多次表達自己的觀點,沖繩渴望回歸日本,沖繩行政長官的選舉已經反映出這一趨勢。如果抵制沖繩回歸日本可能會損害美國利用沖繩基地,這樣對台灣的安全造成不利影響。”﹝13﹞

在關注美國與大陸發展關系的同時,盡管對美國不滿,台灣當局還是不敢同美國進行激烈斗爭。台灣當局在釣魚島問題上不敢同美日對抗的立場引發了留美學生的強烈反感,當留美學生喊出“‘二十一條’賣國喪權不許重演”、“不容以交易方式出賣領土主權”、“外抗強權,內除國賊”伯克萊保衛釣魚台行動委員會編:《戰報——一·二九示威專號(1971年2月15日)》,第8~9頁。等口號時,台灣當局感受到了巨大壓力。

再次,日美解決沖繩問題,釣魚島牽扯其中。釣魚島問題的核心是中日領土爭端問題,但同美國有密切關系。日方認為《歸還沖繩協定》裡美國返還日本的地域范圍包含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並試圖以此強佔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這是海外“保釣運動”爆發的根本原因。

1951年9月8日的《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對於美國向聯合國提出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與大東群島)、孀婦岩島以南之南方諸島(包括小笠原群島、西之島與硫黃列島)及沖之鳥島與南鳥島置於聯合國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之任何提議,將予同意。”﹝14﹞根據《舊金山和約》,美國取得對規定島嶼的管轄權,該條約所確定的交由美國托管的諸島並不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然而,1953年12月25日,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發布《琉球列島的地理的境界》(美國民政府第27號布告)擅自擴大托管范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非法劃入其中,這造成了中日兩國圍繞釣魚島展開的一系列爭端。《歸還沖繩協定》中規定美國向日本歸還管理權的地理范圍是以第27號布告為基礎的。參見〔日〕浦野起央等編修:《釣魚台群島(尖閣諸島)問題:研究資料匯編》,香港勵志出版社、日本刀水書房2001年版,第182頁。

日本一直試圖收回美國對沖繩地區的托管權利,美國亦不斷調整立場。1965年8月,佐藤榮作在沖繩演講時強硬表示,“隻要沖繩復歸祖國的願望未實現,對我國而言,‘戰后’就沒有結束。”﹝15﹞面對日本收回沖繩的要求,美國經過反復權衡利弊后做出回應。1966年12月,美國國務院遠東司日本科科長斯奈德提出的研究報告深度討論了沖繩基地的功能問題,首次提出了“在不損害美軍基地功能的前提下返還沖繩施政權”的建議,並且討論“在不損害基地機能的條件下返還施政權的可能性”。﹝16﹞翌年9月,日本外相三木武夫出訪美國。美國國防部部長麥克納馬拉明確表示:沖繩問題“不是返還這種狹義上的問題,而是應該在更加廣闊的范圍內討論的問題。換言之,沖繩問題與日美外交、防衛政策領域的基本分歧密切相連。沖繩問題不是是否應該將琉球返還給日本的問題,而是取決於美國國會和輿論是否支持以下各項要求:一是《美日安保條約》在1970年以后繼續有效﹔二是為了日本的防衛,保留琉球的美軍基地﹔三是為了日本的防衛,保留在太平洋的核武器貯藏權”。﹝17﹞

1969年7月,尼克鬆在出訪亞洲途經關島時發表了演說,宣布對亞洲的新政策,要求日本在亞洲發揮作用,承擔美日安保體制中的重要角色。因此,尼克鬆宣布成立專門委員會來研究歸還沖繩問題。1969年11月,佐藤榮作訪美,日美經過談判達成協議,定於1972年歸還沖繩。美國決定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行政權”交給日本,可能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一是根據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日本並沒有放棄對沖繩群島的主權,並且日本認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沖繩群島的部分﹔二是盡管美國托管了沖繩群島的行政權,日本仍然擁有這些島嶼的剩余主權,日本聲稱美國對釣魚島問題的態度是其採取同美國琉球政策合作的前提,隻有這樣日本才配合美國的東亞戰略布局、承擔重大作用。三是美國管理之下的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付給擁有釣魚島地權憑証的日本政府租金,日本政府用這些錢進行了影響釣魚島歸屬的一系列活動。”﹝18﹞

美國政府採取以下策略分別應對中日:在面對中國的時候,美國強調歸還的是“施政權”,主權問題由相關方協商解決。在面對日本的時候,美國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實際管轄權”交給了日本。事實上,美國從未獲得過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主權,因此它不能將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管轄權”轉讓給日本。

(二)國家、地區因素與海外“保釣運動”的起源

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國、日本、祖國大陸與台灣地區的政治與社會狀況表明,海外“保釣運動”的爆發不是孤立事件,是各種因素在長期積累過程中於某種特定歷史環境下的產物。

首先,美國的政治、社會、文化環境為“保釣運動”的興起提供了有利的社會條件。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經濟、教育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旅美學生人數與日俱增,從1954年的342萬人增至1964年的82萬人,1975年增至1793萬人,其中在1956~1967年入境的各國留學生中,“亞洲國家的比例從1956年的1527%上升到1962年的2202%,后增至1967年的242%”。﹝19﹞為應對蘇聯在空間科學領域取得的成就,“肯尼迪總統大力推動空間項目的發展,他宣布要在60年代末期把美國人送到月球上去”。﹝20﹞為此,美國政府提供優厚的獎學金吸引世界各地的青年才俊,“一時全美國掀起研究應用科技工程的熱潮,許多大學、研究機構,都提供為數眾多、條件優厚的研究經費”,以致台灣不少的大學及研究所畢業生,直赴美洲新大陸進修。﹝21﹞因此,美國成為中國台灣地區和香港地區留學生的首選地。另外,美國大學校園是學生運動的基地。“六十年代初期,伯克萊的學生發起‘言論自由運動’,蔓延成為全國性的學潮,也使‘伯克萊’成為反傳統、反政府與叛逆的代名詞,是許多憧憬理想的青年向往的聖地。”﹝21﹞(p71)而且,20世紀60年代美國很多大學教授不滿國民黨的獨裁和腐敗,因而,台灣地區留學生對台灣當局的不滿情緒逐漸增強。1970年海外“保釣運動”的興起體現了美國政治文化與學校傳統對中國留學生的影響。

其次,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觸動了中國民眾關於日本軍國主義的歷史記憶。20世紀60年代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日本逐步擴大產品出口和資本輸出,台灣地區首當其沖。“一出台灣的台北國際機場,到處可以看見日本銀行以及電氣用品的招牌”,台灣地區的化學肥料和一般金屬制品進口的70%依賴於日本。﹝22﹞日本經濟的快速發展引起了海外中國人的普遍憂慮。在此情形之下,日本又竊掠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這是否是日本再次走上軍國主義的征兆?這一現象引起了海外學子的廣泛關注,由此再次打出了“中國的領土,不可以征服,更不可以斷送﹔中國的人民,不可以殺戮,更不可以低頭”的旗幟。﹝23﹞

再次,台灣當局的統治危機與“駐外人員”的官僚習氣使留學生更加不滿。其實,台灣島內對國民黨專制獨裁的不滿早已開始醞釀,1970年的“四·二四槍擊案”1970年4月,台灣“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應邀訪美。訪問期間,“台獨聯盟”成員高舉“國民黨下台”、“反對蔣經國訪美”等標語進行示威抗議。4月24日,兩名台灣留美學生黃文雄和鄭自財在紐約廣場飯店附近行刺蔣經國未成,但這次刺殺事件驚動了海外僑界,也對台灣政局產生了巨大影響。彰顯了國民黨的統治危機。另外,“外事人員”官僚習氣甚重,“留學生要求護照延期、簽証,領事館人員百般刁難,僚氣十足”,﹝21﹞(p155)而且,台灣當局還錯誤地認為學生“保釣運動”是中共的統戰手段,一邊呼吁學生不要落入圈套﹔一邊對參加“保釣運動”的學生採取壓制措施,這更加劇了留美學生對台灣當局的不滿。

最后,新中國國際地位的上升使海外留學生關注大陸的發展,他們開始了解大陸並流露出向往之情。海外“保釣運動”爆發時,海外留學生幾次組團訪問大陸,加強了溝通與交流。

(三)中國留美學生群體的責任擔當意識與海外“保釣運動”的爆發

1970年海外“保釣運動”的爆發與中國留美學生群體的責任擔當意識密切相連。海外“保釣運動”是留美學生從不關心政治到熱情參與政治的轉折,這種抗爭精神也是中國傳統知識分子愛國精神的體現。“保釣運動”興起前,留美學生多利用有限的閑暇時間補貼生計。“在釣魚台事件發生之前,我們海外的留學生,實在說,根本沒有人去關心政治問題。”﹝21﹞(p177)然而,中國知識分子憂國憂民的責任擔當意識還在。當《歸還沖繩協定》簽訂后,美國將沖繩地區歸還日本,歸還區域還包括中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美國在釣魚島問題上支持日本的立場在留美學生中引發了強烈不滿。中國知識分子的浩然正氣與愛國精神結合,使海外“保釣運動”的爆發水到渠成。“釣運群眾幾乎都是受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士以天下為己任’的這種士人傳統的影響,加上釣魚島事件讓人很容易聯想起中國近現代日本軍國主義和西方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所以起初大家是基於民族主義、愛國主義情緒而踴躍投入釣運的。”﹝24﹞陳倬民則認為,“基於知識分子的良心血性,在面對自己祖國遭受欺凌、侮辱之際,在‘大我’與‘小我’的矛盾下,個人依然地選擇了前者。”﹝21﹞(p131)總之,參與“保釣運動”的中國留學生是上承“先秦經典儒家的‘治國平天下’、‘任重道遠’的士的典范﹔特別是宋明清新儒學所樹立的高達的士人風范”﹝24﹞(p312)來投入“保釣運動”的。

三、海外“保釣運動”的爆發

1970年9月1日,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發表了聲明,認為中國“趁沖繩目前這種地位企圖掠奪日本領土”。﹝25﹞9月2日,台灣“中國時報社”記者陸珍年、姚琢奇等人組成“釣魚台採訪團”登上釣魚島,並且在島上插上了“國民黨的青天白日旗”,筆者認為此為中國民間“保釣運動”的開端。1970年9月15日,日本“共同社”報道:沖繩警察將釣魚島上的“青天白日旗”拔去。﹝26﹞消息傳到美國后引起了留美學生的廣泛關注。“1970年11月21日,留美學生胡卜凱、張先民、徐篤、王正熙、沈平與勞延炳在普林斯頓的李德怡家中聚會,席間談及釣魚台事,無不憤慨激昂……為了不讓日本侵略的歷史重演,眾人決定發起‘保衛釣魚台運動’”。12月13日,“李德怡、沈平與勞延炳三人出席《華人刊物協進會》在紐約的會議,建請在美出版的中文雜志皆應支持此項運動,獲得了熱烈回應。”﹝27﹞16日,美國普林斯頓大學中國留學生首先成立“保衛中國領土釣魚台行動委員會”,接著,紐約、芝加哥、華盛頓、耶魯、賓夕法尼亞、康奈爾等美國大學中國留學生相繼成立“保衛中國領土釣魚台行動委員會”,或“保衛中國領土釣魚台行動委員會××分會”。﹝28﹞19日,耶魯大學、康奈爾大學等校派代表前往普林斯頓參加座談會,決議在1971年1月29日(后改為30日)組隊至紐約的日本領事館示威,抗議其侵略行為。至此,海外“保釣運動”蓬勃地開展起來。

﹝參引文獻﹞

﹝1﹞吳國禎:《“保釣”運動二十五周年有感》,《台聲》1995年第5期。

﹝2﹞李曄:《釣魚島問題與中日關系》,《外國問題研究》1998年第2期。

﹝3﹞《美日反動派陰謀掠奪中朝海底資源》,《人民日報》1970年12月4日,第5版。

﹝4﹞《決不容許美日反動派掠奪我國海底資源》,《人民日報》1970年12月29日,第1版。

﹝5﹞《錢復回憶錄(卷一):外交風雲動》,台灣天下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137~138頁。

﹝6﹞“Special National Intelligence Estimate”,March 6,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9p23

﹝7﹞“Summary of the CIA Response to NSSM14”,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12,p30

﹝8﹞“National Security Study Memorandum 63”,July 3,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15,p42

﹝9﹞“Memorandum From Richardson to Kissinger”,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19,pp49~50

﹝10﹞“Memorandum for the Record of the Washington Special Action Group Meeting”,September 4,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29,pp76~77

﹝11﹞“Memorandum of Conversation”,August 6,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21p53

﹝12﹞“Memorandum for the President-Evening Report”,November 12,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44p122

﹝13﹞“Memorandum From John HHoldridge to Kissinger”,November 13,1969,FRUS,1969~1972,volXVII,Document No45pp123~124

﹝14﹞《國際條約集(1950~1952)》,世界知識出版社1959年版,第335~336頁。

﹝15﹞宋成有、李寒梅等:《戰后日本外交史(1945~1994)》,世界知識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頁。

﹝16﹞Department of State,The Reversion of Okinawa: A Case Study in Interagency Coordination,July,1972,O Flerherty File,RG 319,National Archives

﹝17﹞“Memorandum for the President from RSMacNamara”,August 30,1967,Presidents Confidential File,CO 141,Lynden BJohnson Presidential Library,Austin,Texas

﹝18﹞JeanMarc FBlanchard,“The USRole in the SinoJapanese Dispute over the Diaoyu (Senkaku) Islands,1945~1971”,The China Quarterly,No161 ,Mar,2000,pp95~123

﹝19﹞梁茂信:《1950至1980年外國留學生移民美國的趨勢分析》,《世界歷史》2011年第1期。

﹝20﹞John Mack Faragher et al,Out of many: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7th edition,Pearson Hall,2012,p809

﹝21﹞邵玉銘主編:《風雲的年代:保釣運動及留學生涯之回憶》,台灣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1年版,第221頁。

﹝22﹞《日本加緊在亞洲進行經濟擴張(一)》,《參考消息》1970年9月7日,第2版。

﹝23﹞林國炯等編:《春雷聲聲——保釣運動三十周年文獻選輯》,台灣人間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頁。

﹝24﹞春雷系列編輯委員會編:《崢嶸歲月壯志未酬——保釣運動四十周年紀念專輯》上,香港海峽學術出版社2010年版,第517頁。

﹝25﹞〔日〕浦野起央等編修:《釣魚台群島(尖閣諸島)問題:研究資料匯編》,香港勵志出版社、日本刀水書房2001年版,第198頁。

﹝26﹞《釣魚台事件真相》,香港七十年代月刊社1971年版,第14頁。

﹝27﹞吳任博:《再探一九七〇年代初期之保釣運動:“中華民國政府”之視角》,台灣《史耘》第15期,2011年6月。

﹝28﹞周大計、劉培寶:《20世紀70年代中國留美學生“保釣運動”論述》,《抗日戰爭研究》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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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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