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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大學生校園暴力緣何不斷

2014年05月06日08:3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大學生校園暴力緣何不斷

發生在復旦大學的投毒案引發了人們對於大學校園暴力問題的關注。此類問題不但對受害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造成傷害,而且對施暴學生和旁觀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同樣也造成了傷害。校園暴力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將影響學校教書育人職能的正常發揮,使人們對學校失去信心,進而破壞社會秩序。探討大學生校園暴力的成因,將有助於找到解決這一暴力問題的深層對策。

大學生作為實施校園暴力行為的主體,離不開其心理活動、心理特征對其行為的影響。

首先,認知因素是人的行為的基礎。大學生本來就涉世不深,他們的大部分活動都固定在學校裡,由於其接觸社會的局限性,遇到事情時在認知上比較直觀和片面,除此之外,成長於復雜的社會轉型時期的當代大學生有著更深刻的認知糾結。面對由傳統文化、外來文化以及現存的主流文化構成的社會文化系統,某些大學生缺乏恰當的分析能力、理解能力、評價能力,嚴重的“文化沖突”感導致他們在遇到困惑卻無法獲得一致的認知解釋時,就容易產生逆反心理,進而以尋找刺激、易實施的暴力手段來獲得滿足。其次,情感因素是人的行為的內部支柱。大學生校園暴力行為人的情感特點主要是情緒的不穩定性和易受感染性。情感是人對待事物的態度的體驗,它與人的各種需要有著密切的聯系,本來就具有兩極性,實施校園暴力的大學生的情感兩極性特別強烈,並且兩極狀態變化得十分頻繁、十分激進,尤其是當他們處理矛盾或受到挫折時,會產生消極情緒,理智降至極低易採取極端手段,實施暴力行為。再次,意志因素對人的行動起著支配或調節作用。大學生校園暴力行為人的意志特點主要是缺乏抑制沖動的意志力,自制力差。大學生校園暴力行為的誘因通常有兩種,其一是對挫折的耐受力差,其二是對挑舋缺乏理智。可以說,某些大學生由於年輕氣盛,自尊心很強,自負又容易自卑,沒有很好的意志鍛煉,動搖性大,遇到困難和挫折以及挑舋等際遇其心理就極具易變性,一旦被外界不良因素所惑,就易產生偶發性的不良動機,這種不良動機一旦遇到適當的情境,還有可能發展為反社會的暴力犯罪行為,給校園和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大學生作為實施校園暴力行為的主體,其暴力心理活動及其心理特征的形成有其特殊的群體原因。人的一生都需要不斷地去思考和解決靈與肉的關系,大學生也不例外。從肉體角度看,大學生的身體發展已進入到生長穩定期,各器官各系統的機能日益完善,人體最后發育的生殖系統已完全成熟,處於這樣生理階段的大學生,正處在情感活躍的時期,這意味著也是情感失衡高發期。一方面,生殖系統已完全成熟,對性的渴求尤為強烈,但由於缺乏同異性(有些是同性)的交往經驗和不會處理戀愛問題,常會因為感情糾葛而產生焦慮情緒,有時可能陷入感情漩渦不能自拔,甚至產生毀容、他殺或自殺等暴力問題﹔另一方面,大學生正處在人體機能旺盛時期,他們對外部世界及內心世界許多方面的自我體驗都比較敏感,尤其當涉及的是與他們相互聯系的事物時,很快就會引起情緒、情感反應。勃勃生機在某些情境下表現為平衡能力的不足,如果加上人際交往的障礙等,往往會產生情緒焦慮的病態心理,易於導致校園暴力,有時傷人,有時傷己。從靈魂角度看,大學生的“三觀”對其行為有重大影響,特別要指出的是信仰在大學生校園暴力問題中的作用。信仰是人類最基本、最深刻的精神活動和精神現象,在一定情況下,它決定、支配著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從而在根本方向上影響著人的精神生活和社會生活,一個人確立什麼樣的信仰,將什麼樣的信仰作為自己的追求,決定了這個人精神世界的層次,也直接或間接決定了這個人的行為、思維方式以及精神風貌。從這個意義上講,信仰是某些大學生實施校園暴力行為背后的核心原因。

雖然,當代大學生信仰的主流是積極健康的,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在目前大學生信仰狀況中存在著值得關注的趨勢和問題。問題之一是信仰選擇的多樣化趨勢。除了主流的信仰之外,信仰取向呈現多樣化,上帝、明星、金錢、權力等虛幻的或者物質性的東西在部分大學生的信仰世界裡也逐漸佔有一席之地,其他的社會發展理論和各種“主義”也成為部分大學生“追捧”的對象。一方面,多樣化的信仰取向激發了多元的價值選擇,極大豐富和拓展了人們的生活空間和意義世界﹔另一方面,信仰取向多樣化導致了大學生價值觀的糾結,特別是道德價值觀的糾結。面對瞬息萬變、復雜多樣的現代生活,某些大學生逐漸喪失了支撐其生命活動的價值資源和意義歸宿,陷入一種無所畏懼的精神狀態,這種精神狀態加大了發生校園暴力的概率。問題之二是信仰選擇的功利化趨勢。信仰本質上是超越的,信仰一旦功利化就失去了信仰對社會發展和人生導向的神聖性,從某種意義上講,信仰功利化是一種無信仰的狀態。走向極端的話,隻要這種信仰能帶來更多的物質利益那就會去追求這種信仰,信仰就會淪落成為人們獲取功利的幌子和工具。毋庸諱言,以個人、物質、眼前利益為重的價值觀,這在當代大學生價值觀中已不是個別現象。強調個體的主體地位,重視自我價值的實現,這是時代進步的體現,但是,如果大學生在功利主義盛行的價值評價體系裡以自我為中心,片面地只是想著如何實現自我需要,對他人和社會缺乏基本的責任感和道義感,這樣的價值觀使得他們可能形成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的不良習性,選擇極端的手法來達到心理上的平衡,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可以說,信仰選擇的功利化趨勢加劇了大學生的個人主義和自我中心主義,加劇了大學生因為價值觀不同引發矛盾、激化矛盾的概率。

大學生作為實施校園暴力行為的主體,環境對於他們的影響之深遠也是不言而喻的。首先,家庭教育有偏頗。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群體,也是個體社會化的主要場所。家庭教育的最大特點是家庭成員(主要指父母)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言談舉止對個體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及性格、品德、行為習慣等產生的潛移默化的影響。現在的大學生很多是獨生子女,一方面,父母對孩子生活上的溺愛和過於保護極易造就孩子任性、依賴、適應能力差、交往能力弱、驕橫等不良心理﹔另一方面,父母對考試、升學、成才過高的期望值,甚至把升學當成成功的唯一指標,這使得孩子們背負著沉重的壓力,極易使孩子們產生焦慮、恐慌、內疚等心理,產生心理障礙。其次,學校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到位。推行素質教育早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素質教育要求學校堅持“以人為本”,重視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但在升學率以及就業率的壓力下,許多學校片面強調智育而忽視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不到位,必然導致學生不能正確處理自己和他人、社會的關系﹔法制教育不到位,必然導致學生或者不懂法或者懂法卻不守法。這些都為大學生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埋下了隱患。再次,社會不良風氣對大學生的成長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當他們在學習、戀愛、人際交往、就業方面受到挫折和壓力時,社會上的不正之風與某些媒體的不當宣傳以及網絡世界裡的暴力信息、暴力游戲等都會加劇大學生對現實的不滿、加劇大學生的心理落差,從而導致暴力心理的形成並且引發暴力行為的產生。

筆者認為,大學生作為實施校園暴力行為的主體,其暴力行為與其暴力心理特征以及他們這個群體所處的特殊的成長階段有關,特別是大學生的“三觀”對其心理和行為有重大影響,可以說信仰選擇的多樣化、功利化趨勢是某些大學生實施校園暴力行為背后的深層原因之一,家庭教育的偏頗、學校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到位和社會不良風氣對大學生的成長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預防、解決大學生校園暴力問題要從自我教育、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環境的綜合治理上下功夫,加強對大學生“三觀”的科學教育,對那些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學校要主動與家庭、社區聯合起來,及時溝通信息,把握學生最新的心理動態,共同幫助大學生,防患於未然。

(林雪原 作者單位:太原理工大學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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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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