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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反腐倡廉建設不斷加強

第四節 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本書編寫組

2014年05月04日09:41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黨建讀物出版社授權 獨家連載

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力度

為確保教育經費管理和教育惠民政策落實到位,嚴防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各地各部門把治理教育亂收費與推進教育行風建設結合起來,不斷規范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完善信訪舉報反饋、行風問題督辦、校務公開、行風評議等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對治理教育亂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特別是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資金等教育經費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等,治理教育亂收費取得階段性成果。

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

隨著各項醫保制度在全國普遍實施,我國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大的醫療保障網。與此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衛生、財政、工商等部門,深入治理醫療衛生領域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查處醫藥領域不正之風問題力度不斷加大。黨的十七大以來,全國共查處擠佔、截留、挪用和騙取政府衛生投入資金和基本醫療保障基金問題5588個,涉及金額3288萬元﹔查處收受紅包、回扣、亂收費等問題13387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其他處理3030人。

堅決糾正保障性住房建設、配置等環節的不正之風

大力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廉租住房計劃落實、棚戶區改造工作、中央補助資金使用、工程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著力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認真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切實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陽光工程、廉潔工程。

認真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

中央採取積極措施,深入開展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2010年,在全國開展的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理和檢查中,各地通過對2007年至2009年的強農惠農資金進行拉網式梳理和清查,發現違規問題23765個,涉及資金175億余元。積極開展向村級組織收費專項清理和減輕農民負擔專項清查工作,糾正和查處了各種損害農民土地權益等問題,嚴格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措施,保証了中央強農惠農政策得到較好落實,損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

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

2009年7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要求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根據中央安排,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為重點,對2008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項目進行了全面排查。2010年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會同中央擴大內需政策落實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了兩輪擴大內需和工程治理聯合檢查。2011年,針對國土資源、交通運輸、鐵道、水利、市政等重點領域,圍繞決策審批、規劃設計、土地出讓、招標投標、質量安全等重點環節,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5個檢查組開展集中檢查。

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

從2008年4月起,中央紀委組織有關部門在全國開展了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2008年8月,財政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加強黨政干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就因公出國(境)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實行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經費審核與外事審批聯動、因公出國(境)不得使用預算外資金、因私渠道出國(境)不得用公款報銷等內容作了嚴格規定。2009年2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通知》,要求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嚴禁以公務考察為名出國(境)旅游。

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從2009年開始,中央決定首先在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2010年擴展到社會團體(含公募基金會)和國有企業。在治理過程中,各地區、各部門堅決執行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有關規定,逐步統一同級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補貼項目和標准,規范津貼補貼資金來源和發放辦法,禁止亂發津貼補貼和違規發放其他福利﹔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三年來,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受到責任追究10429人,糾正違規資金235.23億元,其余違規資金正在糾正之中,“小金庫”問題多發高發的態勢得到有效遏制。

開展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

2011年4月5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央紀委專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清理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在清理和規范工作中,有關部門主要從活動審批、經費管理、領導出席三個關鍵環節入手,強化監督,規范行為。2011年,全國共清理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6763個,涉及資金約44億元,其中保留4214個,撤銷2549個,撤銷率為37.7%,共節約資金12.3億元。

開展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

201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專項治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重點解決超編制配備使用公務用車、超標准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6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后派出35個督導組,對100個中央部門和22個省區市進行重點督導,清理出超編、超標等違規公務用車19.96萬輛,一般公務用車新編制數比車輛實有數減少4.4萬輛,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實有車輛減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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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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