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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社會保障要防止制度碎片化 需化解三大風險

2014年02月24日08: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社保 防止制度碎片化(見解·特別策劃)

  左上:竇玉沛 右上:鄭功成 左下:王振耀 右下:姚慶海

  本報記者 蔣雲龍攝

  制圖:張芳曼

  本報北京2月23日電 (記者蔣雲龍、寇江澤)圍繞“建立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22日—23日,中國社會保障30人論壇2014年年會在京舉行。與會專家指出,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但現行制度總體上仍存在著制度碎片化、權益失衡等內在缺陷,急切需要全面優化,實現制度整合。

  與會專家認為,在全面深化社會保障改革中,必須尊重社會保障制度的客觀發展規律,以提升制度的公平性並確保制度可持續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快清除體制性障礙,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

  與會專家還對如何優化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社會救助制度、社會福利制度以及促進養老服務的發展提出了許多政策建議。

  據了解,本屆年會由中國社會保障30人論壇、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轉型與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共同舉辦。

  本屆年會除主論壇外,還設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綜合保障等6個分論壇,來自中央部委、高校、中國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80多位專家學者發表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在22日上午的論壇開幕式上,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公布了2013年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以及2013年世界社會保障十大事件,這兩個十大事件都是由該論壇全體成員評選出來的。

  對於中國社會保障十大事件,鄭功成教授進行了詳細介紹。他說,2013年是我國社會保障新政密集出台的年度,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從而被論壇成員公認為最重大的事件。《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正式實施,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頒布,有關主管部委推出的兒童福利系列政策、企業(職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政策等,都是惠及民生並增進人民福祉的新政。

  救急難,社會救助托底

  竇玉沛

  在新的歷史時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賦予社會救助“救急難”的重任,防止困難群眾因生活陷入絕境而採取極端自救行為

  1月2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該辦法已根據社會各界意見修改完善,報請國務院審議后,即將頒布實施。

  “救急難”是《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的一個新提法。所謂“救急難”,一般是指由政府和社會對生活突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幫助,強調了困難的突發性、不可預知性和緊迫性。在社會轉型期,由於種種原因,一些觸動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時有發生,雖是個案,但卻引人扼腕,確需從社會政策角度予以關注、回應。

  在新的歷史時期,《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賦予社會救助“救急難”的重任,防止困難群眾因生活陷入絕境而採取極端自救行為。實現“救急難”的功能定位,需要深入研究制度的內涵外延、行為干預、財力支撐以及道德風險防范等問題。

  此外,社會救助還應實現“可持續”和“促統籌”的目標。

  “可持續”是社會救助制度穩定、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社會救助的范圍、標准、管理等必須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促統籌”至少包括兩方面含義:其一,統籌社會救助制度資源,實現救助的全面、高效、便捷。其二,統籌發展城鄉社會救助,逐步縮小社會救助的城鄉差距。

  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作用,政府需要建立制度安排,解決市場失靈問題。通過社會救助制度讓競爭中的強者更放心地創業就業,讓競爭中的弱者基本生活得以為繼,共同享受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成果。在貫徹落實該辦法過程中,還有許多戰略性、前瞻性、實踐性問題需要從理論上進行深入研究和科學闡釋,一些基本原則需要細化、實化。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中國的社會救助正處於一個制度創新和體制轉型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在實踐基礎上認真總結、提煉分析、深入研究﹔需要在理論層面,探討確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救助發展目標和發展戰略。

  (作者為民政部副部長,本報記者寇江澤採訪整理)

  化解社會保障三大風險

  鄭功成

  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障面臨三大風險,責任失衡是造成制度崩潰的最大風險﹔而公平性不足、制度不定型所導致的社會風險與信用危機,最終都會損害到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

  三大風險決定了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具體包括:

  整合制度與優化制度。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建立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將遭受詬病的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雙軌並存送進歷史﹔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讓城鄉居民在同一種醫保制度下享受平等的醫療保障權益﹔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城鄉一體化與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事業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的城鄉一體化。同時通過優化制度結構與福利資源配置,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群體之間的不平等。

  均衡責任與增強互濟性,確保制度的可持續性。適度均衡政府與企業、個人與社會的責任負擔。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方面,充分調動社會各方與市場主體參與的積極性。同時,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並合理配備財力。此外,還要提高統籌層次、強化互濟性,並適度均衡代際之間的社會保障負擔。

  要加快頂層與法制建設,為全體人民提供清晰的、穩定的預期。以提升公平性、保障可持續性為基本目標,做好科學的頂層設計。同時加快社會保障立法步伐,確保法律法規得到貫徹落實,提高執行力。進一步修訂、充實社會保險法,盡快制定社會救助法,加快其他專項社會保障立法。

  總之,全面深化社會保障改革應當符合上述目標取向,反之則可能陷入新的迷局並留下嚴重后遺症。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本報記者寇江澤採訪整理)

  慈善應向承接社會服務轉型

  王振耀

  目前,中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超過了6100美元,人們的生活質量得到提升。同時,老齡化也在快速發展,上千萬的重度殘疾人也需要得到不同程度和不同方式的照料。這種情況下,一般性社會服務,完全可以交給慈善事業承擔。

  但是,這座沉睡的金山還幾乎處於休眠狀態。因而,以人為本的社會服務業需要廣泛發展,也需要以大量的社會組織為載體來完成。

  中國廣泛發展現代慈善事業時期較短,還處於較為初步的階段,法律和政策建設還存在著較大的缺陷。比如,股權與實物捐贈都被視為現金捐贈並且還要上稅,缺乏慈善法,因而慈善事業的發展還有著較大的提升空間。

  如何突破既定的格局,使慈善事業發揮更大的社會服務功能?這是政府與實際工作者所面臨的一個艱巨挑戰。

  推動中國慈善事業全面轉型,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需要發展社區慈善,將慈善與身邊社會問題的解決結合起來,使現代慈善在社區落地生根﹔二是需要發展專業化的養老、兒童和殘疾人的社會工作與社會服務﹔三是需要將道德建設與現代慈善結合起來,使道德建設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標和機制,如國外,甚至把志願服務時間作為上大學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由於我國人口眾多,慈善的服務資源也極為豐富。這樣的社會資源,應該得到全面開發。

  試想,如果我們的慈善工作人員達到全國就業人口的5%,就可能會有近4000萬人﹔而如果志願服務者達到全國人口的20%,我國就可能會有超過2億以上的志願人員﹔而如果我國社會的捐款達到國民生產總值的1%,就會超過5000億元。

  中國社會轉型處於一個相當重要的歷史時期,為了廣泛地發展社會服務業並有效地解決諸多社會問題,慈善事業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本報記者蔣雲龍採訪整理)

  引導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

  姚慶海

  一個公平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應該是包括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多層次優勢互補,政府、社會、單位和個人多渠道參與的全方位保障體系。要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機制在服務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中的作用,必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具體工作:

  一是從機制上加大力度,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社會管理。政府要切實轉變觀念,在市場機制可以充分發揮作用的領域,積極通過委托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商業保險參與社會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大國家政策推進力度,鼓勵商業保險積極探索,利用保險機制輔助解決社區管理、特殊人群救助以及其他領域的問題。

  二是商業保險要積極創新。商業保險要對當前社會管理面臨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開發有針對性的風險解決方案,當前要重點參與社會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和社會特殊群體管理。

  三是對商業保險機構辦理各種類型補充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的,實施稅收優惠政策。目前承辦社會補充醫療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須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這樣的稅收政策嚴重限制了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多層次醫保體系的空間,也和稅收政策“調節社會公平、提高社會福利”的原則相背離。

  四是建立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協調機制。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衛生管理等部門參加的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協調機制,彌補基本社會保險與商業補充保險兩種補償機制銜接中的制度漏洞。

  (作者為中國保險學會會長,本報記者蔣雲龍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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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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