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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工程”深化中國夢研究成果選登

實現中國夢需要社會治理創新

洪向華 王道勇

2014年02月23日08:40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實現中國夢需要社會治理創新

  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和人民幸福的中國夢,需要著力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等各個領域著力推進。在社會領域,社會治理創新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宗旨,關涉到廣大人民群眾最為感同身受的個人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安定團結,是廣大人民群眾感知和檢驗中國夢實現程度的風向標。

  社會治理是中國夢的有機構成部分

  作為中國夢的有機構成部分,創新社會治理至少可以在社會層面實現以下三個具體夢想。

  安全之夢。人心穩,百業興。社會不穩,一切都是空想,實現中國夢就成了無根之木、無源之水。人類社會發展史反復証明,一個穩定和安全的發展環境,是社會生產力發展進步、經濟發達、文化繁榮、科技昌明最不可缺少的基礎性條件。中國人民深知社會安全和個體安全的彌足珍貴,對社會的動蕩和分裂所帶來的深重災難有切膚之痛。國家動蕩,內部爭亂不止,就難以集中力量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人民也不會有長久的安全感和穩定感。通過不斷創新社會治理,可以形成並保持穩定和安全的社會秩序,讓老百姓感到安全踏實,讓經濟社會發展平穩有序。

  和諧之夢。在安全的基礎上追求和諧,是中國夢在社會層面的進一步展開。和諧是人類社會長久以來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是當代中國人民共同企盼的生活狀態和奮斗目標﹔同時社會和諧更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社會治理創新通過完善社會治理體制,形成維護群眾利益的各項機制,以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處置為基本手段,消除各種不穩定不和諧的因素,可以在減縮社會代價的基礎上,增進社會進步、增強社會活力,使不同社會群體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和諧共處。

  幸福之夢。安全與和諧的夢想集中沉澱在人民的心理層面就表現為幸福之夢。長久的安全感和社會和諧穩定,會在人民的社會心理層面形成一種共同的國民幸福感。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新社會治理,讓社會長治久安,可以為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提供強力保障,也可以防止沖擊社會心理底線的事件頻繁發生,使人民在心理上平和而知足,過上一種更有尊嚴、更加幸福的生活。

  社會治理創新是實現中國夢的基本保障

  社會治理為科學發展提供基本保障。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基礎是發展,隻有走科學發展之路才能真正實現國家富強和民族振興的中國夢,才能使中華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創新社會治理,將為科學發展指導下的國家富強與民族振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障。譬如,通過社會治理創新,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上防止和化解社會矛盾,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經濟生產安全運行﹔深化平安建設,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防范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另外,通過完善國家安全戰略,高度警惕和堅決防范敵對勢力分裂、滲透、顛覆活動,確保國家安全,也從內外部為科學發展基礎上的國家富強和民族振興提供強力保障。

  社會治理為深化改革保駕護航。當前的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調整,但“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出發,創新社會治理,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能夠充分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一方面,通過暢通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統籌各方面利益關系,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全體人民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諧相處的局面﹔另一方面,社會治理創新實際上在做人的工作,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群眾工作是社會管理基礎性經常性根本性工作”。通過夯實社會治理的群眾基礎,可以凝聚起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進一步匯集起改革的共識,為改革的深入提供強大的動力。最終做到在改革中謀發展,在發展中求穩定,以和諧推動實現改革的最終目標。

  社會治理創新激勵人民參與實現中國夢全過程。在日益個體化的現代社會中,個人的自主意識、利益意識日益增強,幾乎每個社會成員都有自身獨特的訴求,這種“碎片化”的訴求無法讓廣大人民群眾形成團結一致的合力。通過社會治理創新可以讓被解散了的“原子化”的個人,在同一個目標下重新匯聚起來,激發人們為努力實現中國夢而奮斗的熱情。具體而言,在社會治理創新過程中,通過不斷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使服務型政府深入人心﹔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使人民的利益都得到充分的表達和維護﹔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群眾參與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的熱情,培育參與能力,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通過社會治理體制創新,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形成共同實現中國夢的強大合力。

  以全面的社會治理創新助推實現中國夢

  以社會治理理念創新助推中國夢。在中國夢這一宏偉目標的指引下,社會治理創新應當跳出維穩講維穩、管理講管理,形成“大維穩大和諧”的社會治理新理念。未來的社會治理工作應做到以服務為先導,通過寓社會管理於社會服務中,強調管理與服務並重,使管理以服務的形式體現出來,在無形之中實現社會治理目標。這種治理與服務的新型關系,體現了社會治理的服務化發展趨勢,與中國人民的安全和諧幸福之夢的內涵遙相呼應,為實現和維持社會長期和諧穩定提供了基本保障,也值得其他領域在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征程中借鑒。

  以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助推中國夢。社會治理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本質是以人為中心和目的對具體人的治理。社會治理不當極易使政府自視為社會管理主體,而人民群眾則被視為治理對象。在當前的社會治理體制中,社會組織尤其是公眾參與不足成為最大的“短板”所在。在社會治理創新過程中,應進一步落實群眾工作路線,尤其是要發動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從“為民做主”轉變為“由民做主”,讓廣大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到社會安全和諧幸福之夢的創造過程之中。

  以社會治理基層化助推中國夢。創新社會治理的重點難點在基層,活力源泉也在基層。在實現中國夢的進程中,社會治理創新要始終重視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關口前移,在基層進行源頭治理﹔通過人力財力物力向基層的傾斜,以及先進理念與方法在基層的有效運用,真正在基層做到以人為本、服務為先。把管理服務做到群眾身邊和群眾心裡,以面對面的直接服務管理消弭怨氣、贏得民心,以扎實的群眾工作將社會矛盾消弭於萌芽狀態,促進社會的安全與和諧,增進人民的幸福程度。

  以社會治理法治化助推中國夢。“法治保障”是黨的十八大對社會管理創新提出的最新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通過依法治理來改進社會治理方式,這就要求堅持依法治國的原則,把法治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突破口,實現社會治理過程全面法治化,逐步建構法治型社會治理模式。一方面,完善公民權利保障的法律體系。要從法律上、制度上、政策上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切實保障人民在政治、法律、機會、權利和分配上的平等地位。另一方面,以法治理念引導社會治理創新。牢固樹立依法治理的理念,加強社會治理領域立法、執法工作,強化“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杜絕社會治理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侵權行為。唯有如此,社會治理才能有規矩可循,人民群眾的權利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安全之夢、和諧之夢與幸福之夢才能真正實現。

  (作者單位:中央黨校﹔本文系馬工程重點項目《歷史和現實比較視閾中的中國夢》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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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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