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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向陽: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

韋向陽

2014年02月21日13:29   來源:安徽日報報業集團

原標題: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路徑

中央城鎮化會議提出:到2020年解決約1億進城常住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這表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已經成為國家頂層設計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國農民工現有2.6億人,其主體是新生代農民工。他們已經離開鄉村到城市就業與生活,但戶籍仍在農村,致使其政治權利、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許多方面尚未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沒有真正實現市民化,處於既未能完全進城、也不能回歸鄉村農業的境地。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需要開拓實現路徑。

1、確立包容性發展的理念和原則。包容性發展的基本主旨是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公平合理的共享發展的權利、機會和成果,讓發展成果惠及所有地區和所有人群。共享性和公平性成為包容性發展的兩個基本特征,共享即全體國民都能公平合理的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社會公平包括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分配公平。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鄉村、市民包容農民,讓農民或農民工在參與、共享中獲得發展是包容性發展的基本要求。新生代農民工的市民化就是使之共同參與、實現共享與公平發展的過程。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既要發展中心城市以增強對農民工的社會容納度,也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加強小城鎮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就地就近市民化。

2、創新制度供給,逐步消除體制性障礙。繼續深入推進戶籍制度的分層次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賦予新生代農民工平等的公民權,實現城鄉之間戶籍制度管理一體化、勞動力市場一體化,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讓新生代農民工與市民享有同等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障權利,逐步打破城鄉分割的傳統社會管理格局。實現城鄉在政策上平等、產業發展互補、國民待遇一致,使整個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這應是解決農民工發展問題的治本之策。

3、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機制。農民工在初次分配中獲益較小,基本上被排斥在再分配的體系之外。因此,首先要提高城市最低工資標准,盡快建立科學規范的農民工工資增長的長效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收入能夠穩步增長,並按時足額發放﹔建立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信用評價制度和失信懲戒制度等長效機制。其次,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政策,不僅要實現工資待遇的公平,還要有效調節收入差距,使低等收入者收入明顯增加,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減少貧困人口。綜合發揮政府的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收入政策作用,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機制,注重效率的同時更加關注公平,讓全體社會成員實現分配公平,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4、逐步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公共服務的陽光應該照耀到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每一位生活在城鎮的居民,城鎮要做好接納新生代農民工的物質准備,把他們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將戶籍和公共服務脫鉤,對農民工實行屬地管理﹔提高農民工所居住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增加公共服務領域的投入,讓新生代農民工共享經濟發展成果。要滿足新生代農民工在教育、醫療及社會保障方面的市民待遇,將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和學齡前教育都納入城市教育規劃和管理,建立更加靈活的學籍管理制度,規范收費標准﹔加大對以公共廉租房為重點的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為新生代農民工中的低收入群體廉價租房創造有利條件。隻有讓新生代農民工勞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醫、學有所教,實現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軟著陸”,才能讓更多的農民工在城市“留得住”。

5、健全法律保障機制。針對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現象,政府應該積極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確定農民工社會地位的公平,享有同城市居民同等的就業權、擇業權、社會保障權和勞動保護權。針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維權成本過高等問題,政府應當建立並完善對於農民工的法律援助措施,降低其維權成本,切實做好農民工的法律保護。而且要強化地方政府對農民工權益保障的責任,將農民工權益保障問題納入政府年度綜合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指標體系中來,改變地方政府唯GDP的政績傾向。

6、加強新生代農民工市民素質培訓,消解文化差異。政府、企業和新生代農民工應共同努力,提高他們綜合素質。政府要提供適合農民工的多種培訓途徑,增加財政資金扶持力度,加強對農民工的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滿足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發展需要,創造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條件。企業要加強員工入職培訓教育、愛崗敬業教育和法律法規宣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農民工要增強自身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積極參加各種技能培訓,提升自身的人力資本,以適應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需要。同時,要加強新生代農民工文化建設,學習城市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培養農民工的市民意識,逐步縮小與城市居民之間的文化差距。此外,要大力宣傳農民工先進事跡,宣傳他們對城市建設的作用,營造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良好氛圍﹔開展城鎮居民和農民工的社區活動,加強二者之間的聯系,消除市民對農民工的偏見和社交隔離,增強二者的認同感,為農民工順利融入城鎮文明奠定文化基礎和心理基礎。

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是提高我國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的必要途徑,是我國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實踐創新。這就需要我們遵循包容性發展理念的要求,走包容性發展道路﹔以制度改革為根本,實現制度與權力上對農民工的包容性﹔促進收入分配公平化,提高農民工的收入水平﹔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力爭公共服務對農民工的全面覆蓋﹔建立健全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法律保障機制,實現農民工合法權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消除“文化鴻溝”,實現城鄉文明的一體化,最終實現新生代農民工與市民共享經濟發展成果及權利、機會、規則和分配的公平性。(作者單位:阜陽師范學院農民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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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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