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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娟:“安全島”應成為棄嬰者的“糾錯場”

2014年02月20日08:54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安全島”應成為棄嬰者的“糾錯場”

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福利院門口,一間不到5平方米的小屋很顯眼,屋內擺著嬰兒小床,被褥干淨,牆上的卡通貼紙讓屋裡充滿童趣。這裡就是被輿論廣泛關注的嬰兒“安全島”。去年年底以來,南平、廈門先后設立嬰兒“安全島”,已接收棄嬰30多名。福建省民政廳負責人表示,年內福州也將建立嬰兒“安全島”,在各地試點成功后,再適時推廣。

嬰兒“安全島”從設置之日起,社會上的爭執就不絕於耳。贊成者認為,這是人性化的慈善,是珍重生命的體現﹔反對者則擔心,此舉會變相鼓勵遺棄行為。比如,南京社會兒童福利院的“棄嬰島”自去年12月啟用以來,幾乎每天都收到棄嬰,甚至出現外地父母開車把孩子送過來的情形。種種的嬰兒“安全島”之所以會引起廣泛質疑,是因為目前還沒有健全的配套措施來保護棄嬰,客觀上造成了人們“一棄了之”的現狀。

在大自然最底線的天然法則裡,父母愛孩子是一種本能,沒有誰會願意遺棄自己的孩子。仔細剖析每起棄嬰行為,背后都有說不出的隱痛和苦衷。比如,未婚先孕、違反計生政策、嬰兒患嚴重先天性疾病、重男輕女觀念等。可以說,棄嬰背后是人性、親情與現實的博弈。設置嬰兒“安全島”作為一項政府兜底措施,可以對棄嬰起到保護作用,但不能防止和解決棄嬰問題。隻有讓人們敬畏法律,健全社會保障,喚回人性和親情,才能最大程度遏制棄嬰行為的發生。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對非法鑒別胎兒、遺棄嬰兒等違法犯罪行為存在取証困難、打擊不力的現象。對“少女媽媽”、嚴重先天性疾病的嬰兒,社會救助也不夠到位。這需要從法律上加大打擊力度,才會使人們“不敢棄”﹔而隻有完善社會保障,才會讓人們“不願棄”。筆者認為,在解決“不敢棄”和“不願棄”的同時,更要為棄嬰者重新找回人性和親情創造條件,使人們“不會棄”。

有調查顯示,盡管有些人邁出了棄嬰這一步,但由於社會壓力、親人勸說以及內心自省等,許多事后都表示后悔和試圖改過。只是他們懾於法律責任、道德譴責和經濟壓力等,最終不得已,又把“一時之棄”變為“永久放棄”。

其實,通過人性化的制度設計和有條件的法律豁免,促使棄嬰者自我糾錯,已成為一些國家遏制棄嬰的有效辦法。比如,德國也有“棄嬰保護艙”這樣類似嬰兒“安全島”的機構,德國法律規定,棄嬰家長可以在8周內反悔並從“棄嬰保護艙”取回自己的孩子,政府對其棄嬰行為予以保密,並且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8周之后,被棄置的嬰兒將會向社會開放領養。如果我國各地的嬰兒“安全島”不僅能夠成為棄嬰的“保護艙”,也能建設成為棄嬰者的“糾錯場”,那麼就有可能在保護棄嬰方面發揮出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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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實習生、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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