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區        注冊

曾荻:提升治理能力激發社會活力

西南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曾荻

2014年02月19日15:33   來源:四川日報數字版-首頁

原標題:提升治理能力激發社會活力

朱熹詩雲:“半畝方塘一鑒開,天光雲影共徘徊。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省委十屆四次全會關於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的諸多論述中,“活力”二字分外耀目。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不一樣,在經濟建設領域,我們說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各自不能缺位、錯位、越位。在社會建設領域,我們說要處理好社會建設與治理的關系,這就不是簡單的工作職能、活動領域的劃分了。每個人、每個社會組織是社會的組成部分,政府自己也是社會的組成部分。所以,社會建設要靠包括政府和公眾在內的整個社會自己來建設。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就是要激發政府與社會兩個活力,形成社會建設的整體合力。我們現在講建設責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也取得了很多進步。但從社會的教育、就業、養老,到公民的婚喪嫁娶,從社區的社會治安到家庭的家長裡短,若無充滿活力的、富有創造性的公眾參與,和諧有序的社會將難以形成。

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社會建設與社會治理的關系。怎麼激發活力,全會多次提到了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的概念。治理成為一個核心詞。這裡的“治理”不是狹義的針對某個具體問題的整治處理,而是一種現代化的國家管理、政府管理、社會管理理念。和傳統的管理相比,現代“治理”強調治理主體的多元性、治理權源的多源性和治理運作方式的多樣性。這樣無疑能極大地提高治理過程中政府和公眾雙方的積極性。尤其是在社會建設領域,我們應以治理的理念來引導建設,以建設的價值追求來進行治理。在經濟建設的初始階段,為了打開局面,我們可以先建設、后“治理”,而社會建設的過程,就是社會治理的過程,並且隻能是社會治理的過程。

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是“四個治理”相統一,關鍵環節是“源頭治理”。全會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這“四個治理”相統一就是關於社會治理體制創新的頂層設計。關於“源頭治理”,我們熟知的是關於某個具體的社會事項的“源頭治理”,這當然是必須的,有時還是當務之急。但是,還應對“源頭治理”做一點形而上的思考。從前面提到的治理理念來看,“源頭治理”要做系統理解。以多元主體的治理為例,要積極地有序地激發多元主體的活力,就應激發包括政府公務員、社會組織和公民個體的活力,這可是根源性的活力。關於政府公務員的活力激發,成都已經進行了多年的服務型政府建設就是一種有效實踐﹔今年央視發起的“家風”社會調查,就是家庭活力、公民個人活力的有效激發。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學習微平台”
(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熱點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