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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文曉巍 萬俊毅

2014年02月15日13:37   來源:南方日報

原標題: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第一個關於“三農”問題的“一號文件”正式出台,明確“包產到戶(分田到戶)”,即后來被稱為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俗稱“大包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變了我國農村舊的經營管理體制,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使廣大農村地區迅速摘掉貧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中國因此創造了令世人矚目的用世界上7%的土地養活世界上22%人口的奇跡。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農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轉折,也是現行中國農村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

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入,家庭聯產承包制度的邊際效用急劇遞減,已呈現出許多問題:農村土地產權不明晰﹔農業生產難以形成規模經濟﹔農民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低﹔容易導致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農民務農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農業勞動力呈現老齡化、婦女化、低文化趨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創新農業經營方式,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這一舉措,不僅有利於解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產生的弊端,更是深化農村經濟改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手段。

一、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

農業家庭經營是指以農民家庭為單位獨立或相對獨立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農業家庭經營是一種彈性很大的經營方式,可以與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物質技術條件、不同的生產力水平相適應。即使在已經實現了農業現代化的國家,農業經營方式始終也堅持家庭經營的主導地位。以美國為例,農業以家庭農場為主,2010年,美國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農場有88%是屬於家庭農場,而生產的農產品佔全美農產品生產量的79%。

二、推進多元化農業經營方式創新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不是對原有基本經營制度的否定,不是對家庭經營的否定,也不是簡單搞農業的企業化經營,而是對原有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多元化農業經營方式創新。這其中,家庭經營是基礎。同時,要注重多種農業經營方式的互動和互補,更要結合區域特點和經濟發展情況,推動多種農業經營方式的創新與選擇。

像山地、丘陵較多的農村地區,不容易推行大規模的機械作業,企業經營意願不足,以家庭為單位的小型農場更為合適。對於土地平整、農村人口相對稀少的農村區域或其余適合企業化經營的地區,要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

在我國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集體經營早已成為家庭經營的重要補充。例如,東莞市望牛墩鎮對農民土地統籌后,實現集體經營,建立奧運蔬菜基地,同時,開通了奧運蔬菜網上商城,嘗試用網絡渠道銷售蔬菜。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

農村合作經濟有利於擺脫大多數農戶在農業經營中單打獨斗的境地,破解傳統的“小而全”的生產方式和小型分散的經營形式,使他們聯合起來共同面對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實行專業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提高整體抗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三、推動農業經營的技術進步和應用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業生產與經營的技術進步和應用是極為關鍵的環節。新的農業經營方式和傳統的小農生產的顯著區別在於,前者的農業生產者應該更懂得農業技術的規范操作、產業化的流程和現代農業企業管理。

要加強高校和科研院所“產學研”結合,推動農業技術的轉化,推動農業技術在農民、各類合作社和農業企業之間的擴散。例如,廣東溫氏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通過與華南農業大學等高校長期合作,20多年來,企業產值從3000多萬元上升到300多億元,成為全國農業企業經營的典范。

四、加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賦權和保護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確立“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土地承包經營制度,是當時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創新,形成了一種新的產權制度安排。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僅僅從產權的角度來看,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陷,主要是土地的產權主體模糊,產權的結構殘缺,缺少激勵和監督機制,土地財產權益保障不力。

由此,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需要解決以下問題: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這是基本國策﹔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穩步推動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加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

五、加快城鄉流通體系的完善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不僅僅是農業經營模式的創新,而且要解決農業生產資料的安全下鄉和農產品的快速進城、出口和在農村的內部循環,要解決農產品流通成本過高、銷售價格波動過於頻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偽劣假冒問題。由此,要高度重視流通工作,進一步完善城鄉流通體系,使城鄉流通成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農業現代化、城鄉一體化的重要力量。

加快城鄉流通體系的完善,重點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加強城鄉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大型批發市場、農產品配送中心和農村農產品集運設施建設﹔提高農產品流通體系的信息化水平,加大農產品網絡交易平台建設力度,提高農產品網上交易的比重﹔大力發展專業化的農產品第三方物流,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積極參與農產品倉儲和運輸的投資和運營﹔加強農產品流通企業與農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行業協會、超級市場的溝通,減少農產品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

(作者系華南農業大學農村經濟轉型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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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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