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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破“不找人難辦事”的潛規則

三清言

2014年02月08日08:12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如何打破“不找人難辦事”的潛規則

“找熟人才能辦成事”“看臉色托關系不好受”……在不久前各地召開的地方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的“吐槽”,引起人們廣泛共鳴。公安部副部長黃明日前表示,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決打破“不找人難辦事”的潛規則,為群眾辦好每一個戶口、每一個身份証,讓老百姓不用找人就能辦成事。

如今,不管遇到什麼事,托人情、找關系幾乎成為常態,仿佛不這樣做,就不踏實、不安心,就會很焦慮,這已經成為一個典型的社會問題。“辦事找人”儼然成了一種潛規則,成為一種普遍現象。例如,開車違章被交警攔住,就習慣性地掏出手機,找熟人疏通關系﹔孩子要上學、就業,就拿著禮物禮金到處求領導、托朋友﹔遇上生病住院,還得找同事、托醫生求個病房、求個好藥……“辦事找人”往往讓人心力交瘁。

“辦事找人”的潛規則能大行其道,自然是有其“道理”的。一方面,不求人很難辦成事。前不久曝光的北漂小伙子回老家辦護照的經歷,就是一個例子。奔波六次,每次去不但要看辦事人員的臉色,而且每次對方都會提出一個新要求。另一方面,很多時候“有人確實好辦事”。不久前網上有一項“你對求人辦事怎麼看”的調查,結果顯示85%的受訪者曾求人辦過事,有七成人認為“沒熟人辦不成事”。這種現象說明,首先,我們的社會規則出現了問題。人們習慣性地“找關系”,反映的是社會規則有漏洞可鑽。在社會轉型期,有很多的真空地帶讓人情可以被當做交易的籌碼,人們更加傾向於“暗箱操作”、不守規則。其次,是因為社會上存在著“潛規則”文化。“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講人情、論關系在中國源遠流長,這跟歷史、文化等都有關系,短時間內很難改變。而一些人明知道潛規則違法違規,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最后,這還與權力失去監督有關。一些公權力的掌握者,一旦佔據了一定的位置、擁有了一定的權力,就自以為無所不能,能“擺平”一切事情。而一些先富起來的人,在經濟上富裕的同時,道德素養、財富品質卻沒有跟上,在巨大的財富面前迷失了自己,以為凡事用關系、金錢就可以“搞定”,顯得狂妄而無知。

“不找人難辦事”本質上是一種反法治的現象。在一個法治社會裡,法律是一切人包括政府官員的最高行為准則﹔而在潛規則下,一些部門和辦事人員對規則缺乏敬畏之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堅決不按法律和規則辦事。這些人遵循的是權力至上、金錢萬能和人情第一,堅信權大於法、錢大於法。這嚴重影響了社會秩序,給“無權無勢”、沒“關系”、沒“背景”的普通大眾帶來更多焦慮,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大敵。

要打破“不找人難辦事”的潛規則,關鍵是要加強制度建設。要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用嚴密的法律來彌補和修復社會規則中的漏洞,讓投機者無機可乘。其次,要對公權力加以嚴格的限制和監督。要讓辦事的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讓公共服務信息更加對稱,使公權力的運行置於公眾和社會的監督之下,以陽光的操作和程序驅散“擺平”的黑暗,鏟除滋生“擺平”的土壤。最后,還要加強教育。引導公眾樹立法律至上、規則第一的理念,切實轉變“求人思維”,讓制度文化代替“人情”文化,讓“潛規則”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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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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