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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選文 舊賬怎麼算

——專訪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陳建功

劉 彬

2014年01月29日09:15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教科書選文舊賬怎麼算

  201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對教科書使用已發表作品支付報酬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辦法》頒布后,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應。

  日前,本報記者就此《辦法》的出台和執行,對中國作協副主席、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陳建功進行了專訪,請其對該《辦法》出台的始末及相關規定進行解讀。

  記者:《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制定的背景和意義所在?

  陳建功:2001年《著作權法》修訂時,已將教科書使用作品列入法定許可,即“先使用后付酬”。但這個“酬”怎麼付?據我所知,國家版權局早在2002年就開始制定《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並且向全國教育系統和新聞出版系統征求意見。坦率地說,因為一些出版方難以接受,最終“胎死腹中”。

  盡管如此,2001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不失為一種進步。首先,它豁免了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使用他人作品時需要事先獲得權利人授權的義務,有利於教育事業發展,降低了出版成本,同時也賦予了權利人從教科書使用各類作品中獲得報酬的權利。與此同時,又不能不感到一些遺憾。因為從實際感受來看,由於付酬標准遲遲沒有出台,出版單位向作者付酬的情況非常不樂觀——隻有很少一部分作者能夠拿到教科書選文的稿費,而且有些出版單位還往往以國家沒有付酬標准為由拒不支付選文稿酬。現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辦法》終於出台了。在我看來,這是國家版權局和國家發改委尊重著作權人合法權利,主動引導和規范教科書出版市場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又一重要舉措。教科書選用各類作品終於有了可以依據的付酬標准,教科書免費使用作品的時代業已終結,著作權人權益保障得以具體化。

  記者:此前出版單位向作者付酬的情況非常不樂觀,具體情況如何?

  陳建功:根據文著協的調查結果,目前全國580家出版社中,僅有個別出版社在編寫、出版教科書后能主動自行聯系作者,向作者支付稿費,或者通過文著協向作者轉付稿酬,而大多數出版單位從來都不會主動聯系作者,即使有作者主動上門索要,出版單位也不會爽然付酬,往往以各種借口搪塞推諉,到最后可能會“仨瓜倆棗”,打發了事。而且,目前出版社都沒有公開教科書選用作品的篇目供廣大作者查詢,絕大多數作者在作品被教科書選用后,非但不能獲得稿酬,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入選,也不知道通過何種渠道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有甚者,有些作者的文章從標題到內容被改得面目全非——將詩歌排版成散文,不給作者譯者署名,張冠李戴……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之現象比比皆是,在教科書的電子版上,更是隨處可見。

  記者:像文著協這樣的集體管理組織在轉付教科書選文稿酬方面發揮什麼作用?

  陳建功:按照《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和本次頒布實施的《辦法》的規定,如果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在圖書出版后兩個月內找不到作者,應當將作者稿酬連同郵資交由相應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轉付給作者或相關權利人。文著協是經國務院《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批准的、負責轉付全國報刊轉載、教科書等法定許可報酬的法定機構。出版單位依法將教科書選文稿酬及時交給文著協之后,即履行了向權利人支付稿酬的法定義務,相應的轉付責任則轉由文著協承擔。文著協成立5年來,已經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備的轉付系統,已經為上千位作家轉付教科書稿酬200多萬元,沒有找到作者的作品信息全部公布在協會官網(www.prccopyright.org.cn)上,供作者查詢和認領。同時,協會也在積極主動尋找相關著作權人。文著協還和人教社連續幾年公布了“人教版教材作家作品排行榜”,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記者:文著協在辦法實施后有什麼具體的行動?

  陳建功:我認為,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教科書選文公示備案制度。這種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方便作者認領稿酬﹔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化解出版社的侵權風險。

  同時,我們也呼吁廣大文字作者盡快將文字作品被各類教科書選用的情況向協會備案,以便統一代表作者出面向出版社索要稿費。同時,也希望各教科書編寫、出版單位主動向協會備案選文清單,文著協將主動尋找作者,轉付其應得的稿酬。文著協目前也正在主動收集相關出版信息,並將於近期在官網公布搜集到的教科書選文情況,建立“教科書選文認領平台”。作者發現作品被教科書選用后,可以向協會直接備案自己的信息,以便及時申領稿酬,同時也可以直接向協會投訴,委托協會向出版社追討稿費和樣書等事宜。

  記者:辦法自2013年12月1日正式實施,但很多教科書出版多年,此前的“賬”怎麼算?作家跟誰去要?是否可以按照這個標准?

  陳建功:新近出台的《辦法》僅僅解決了今后教科書選文付酬標准問題,沒有規定2001年10月至2013年12月1日期間教科書出版單位如何向作者支付稿酬的問題。我相信,多數出版社是願意協商解決的。

  作為轉付機構,文著協目前已經擁有7000多位會員,也就是獲得了7000多人的授權,我們願意利用自己的專業服務,幫助會員或其他著作權人與出版社商談此前的教科書選文付酬的問題。作品入選教科書,對作家是一種榮譽,也是一種肯定和鼓勵。同時,向作家支付稿酬也是出版社的法定義務,天經地義。(本報記者 劉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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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湘憶、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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