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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慶寧: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是農民市民化

張慶寧

2014年01月22日15:03   來源:寧夏日報

原標題: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是農民市民化

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是實現轉移農民的市民化。在我區新型城鎮化發展進程中加快推進轉移進城農民的市民化,需要——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全區城鄉統一的“一元化”戶籍制度,把戶口隻作為一種身份來管理。取消全區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的差別,允許全區居民在城鄉間、城市間自由流動、自願落戶。大中城市和縣城要最大限度吸納農民工在城市落戶,積極鼓勵農村轉移人口在中小城市和城鎮落戶。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証制度。

完善轉移農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消除就業身份限制和歧視,為轉移進城農民創造公平就業環境﹔運用政策工具,努力拓展就業渠道﹔建立農民市民化就業扶持專項資金,扶持和資助個人創業和自謀職業﹔落實勞動力轉移補貼政策,建立訂單式培訓和政府購買培訓成果機制,大力開發就業崗位﹔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就業的各種限制,鼓勵農民自主創業,對進城經商辦廠開店人員,在市場准入、小額貸款等方面實行政策優惠﹔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制度,統籌作好轉移農民的就業工作,對失業和不充分就業人員實行統一就業扶助﹔承包地流轉受讓企業,應優先培訓和招用流轉戶農民,促其轉化為產業工人﹔工業園區和開發區新上馬工業項目盡可能面向當地安排用工計劃,做到項目落地、用工培訓和工人上崗的及時銜接。

健全轉移進城農民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制度﹔制定農民跨區域集中的配套優惠政策。對進城自主購房的農戶,由政府全額補貼個人購房契稅,免收產權登記費。對入住規劃聚居區的農戶,房屋土地確權后,按城市房產管理,辦理城市房屋產權﹔將轉移進城農民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確保農民進城“住有所居”。開展“宅基地換房”試點﹔建設適合農民工租賃的社會化公寓,集體宿舍﹔積極探索開展生態移民直接進城試點。

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資源共享。統籌城鄉教育、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資源共享。努力實現公共資源向中小城市和城鎮傾斜,支持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完善公共服務體系。統一規劃、科學布局大中小城市和集鎮之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產業發展等,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不斷向周邊中小城市和集鎮延伸,使城鄉居民充分享受改革開放帶來的實惠。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引導在城鎮有固定職業的農民工、鄉鎮企業職工、被征地農民自願選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定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與新農保之間的轉移接續辦法,為已經參加新農保的農民搭建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橋梁。整合現有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自治區統籌為主,繳費分檔次、可選擇、政策統一、支付結算統一、管理經辦統一、信息網絡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探索農村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府補貼政策,允許農村居民參加生育保險,鼓勵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轉移進城農民,可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抓好轉移進城農民的職業技能培訓和素質教育。一是針對進城農民中的文盲和半文盲群體,舉辦各種類型掃盲和技能培訓班,提高他們的基本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二是扶持、鼓勵進城農民通過自考、電大、函授等形式,提高學歷水平、改善知識結構、增強創業、就業競爭能力﹔三是對進城農民進行現代觀念、公民素質、文明准則、道德觀念、城市意識、長遠意識教育,幫助他們樹立體現城市文明的人際關系意識、公共生活意識等,積極承擔市民的政治參與角色。四是營造良好的城市文明環境,使轉移進城農民逐漸養成市民意識和市民心理,形成良好習慣,適應城市生活。

轉變觀念、消除歧視、以人為本、實現公平。各級領導要以開放的理念,以改革的手段,加快縮小城鄉差距。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宣傳以人為本、創造公平寬鬆的環境,堅決消除對轉移進城農民的歧視,實現人人平等、維護轉移進城農民的尊嚴。 (作者系銀川科辰智通信息咨詢公司區域發展研究院院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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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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