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地位,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決定》把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作為推進農村改革深化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是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戰略性安排,是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推進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重要手段。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首先就要了解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基本特征是什麼:
集約化。是指在一定面積的土地上,集中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運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辦法,獲得較高產量和收入的一種集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為一體的農業經營方式。
專業化。是相對兼業化而言,是農村社會分工深化和經濟聯系加強的結果,專業戶一般規模比較大,以家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發展方向是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
組織化。是相對分散經營而言,既包括農戶的聯合與合作,也包括產業鏈條的延伸,通過把分散的小農組織起來,建立有規模、有組織、有科學管理的合作形態。
社會化。在現階段的突出重點,就是發展農村社會化服務,使農戶克服自身小規模經營的弊端,從而獲得較高經濟效益。
其次,就是加快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構建有哪些實現途徑:
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是規模化生產主體,應注重引導其向採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農民專業合作社應成為引領農民進入市場的主要經營組織﹔龍頭企業應主要在產業鏈中更多承擔農產品加工和市場營銷的作用,並為農戶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的各類生產性服務。
積極穩妥發展規模經營。需要根據各地工業化水平、資源條件和經營者能力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和鼓勵承包地“互換並地”、承包地流轉、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模式。
不斷拓寬農業社會化服務功能。當前重點是發展經營性社會化服務組織,在主體培育上,要把農資經銷企業、農機服務隊、農技服務公司、專業合作社等納入政策支持范圍。
大膽探索組織模式創新。提高小農戶的組織化程度,特別要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發展,推動龍頭企業與專業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勵農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或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開展利潤返還、股份分紅等多種方式,實現農民增加收入。
(作者單位:寧夏大學西部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