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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善學:抓住“牛鼻子”推進考招制度改革

2014年01月16日11:18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抓住“牛鼻子”推進考招制度改革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被列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提出要“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這一決策准確地抓住了妨礙我國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關鍵問題,回應了多年來人民群眾的強烈呼聲。

教育評價是一門科學,按評價性質分為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在實踐中我們往往過多地使用終結性評價,忽視過程性評價。其中“升學考試”就是典型的終結性評價,是導致“應試教育”盛行、助長急功近利之風的重要原因。把考試作為主要升學依據,現在看來至少有三種危害。一是在教育目標上容易出現跟著考試大綱走,“考什麼教什麼”,使教育脫離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二是在教學實踐中容易出現以“解題技巧”替代“科學內在邏輯”,以“知識點”的堆砌替代綜合能力素質的培養,使教育脫離了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限制了學生的科學思維、批判思維和想象力、創新力。三是在教育管理上容易出現以中考成績、高考成績評價學校、校長、教師,甚至評價各級地方政府工作的趨向,使考試承受不應承受之責、學生承受不能承受之重。

《決定》提出了我國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標任務,就是在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社會參與監督的體制下,探索實行“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和“學校依法自主招生”,服務於人人成才和人的終身發展。

《決定》以高考改革為重點,緊緊盯住了近年來高考存在的主要矛盾,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明確、有力度的改革措施。我把這些改革措施概括為“多、少、合、分”四個字。“多”就是考試與評價的維度、方法多,考試機會多。有全國統一高考、學業水平考試(高中會考)、綜合評價、一年多考的社會化考試,還可以認可其他路徑的學習成果進行學分轉換,這樣做使人們升學的路徑多了,高校招生錄取可參照的依據也多了。“少”就是減少全國統考的科目,有所為有所不為。減掉的科目去了哪裡?可能把權力下放給地方或高校了,也可能採取其他方式進行評價了或者由別的相關評價內容替代了,但減掉不意味著不重要。保留少量的全國統考科目也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助於增強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信度和效度,有助於評估和掌握各地高中階段教育的基本情況。“合”就是文理合在一起,不再分文理科。這有助於學生們在高中階段打好扎實的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礎,更好地適應當今科學社會發展的趨勢,同時也有利於科學制定高中階段教育目標和教育標准,拓寬考生高考報名志願的選擇面,增加考生發展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分”是指普通院校和職業院校依據各自教育特點分類考試和招生,以及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決定》中還涉及到了另外一個層面的“合”“分”關系,就是用“學分轉換”制度將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的教育資源整合起來,拓寬終身學習通道。三大類教育有“分”有“合”,共同構建起我國終身教育體系。

當前,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各級學校正在研究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具體方案,我想有幾個問題需要提請注意:

要增強改革的大局意識和整體意識。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不能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也不能隨波逐流盲從跟風,要圍繞關鍵問題進行充分調查研究,集思廣益,慎重決策。否則,就有可能老的做法“破”了,而新的制度“立”不起來,給教育發展帶來損害。比如,關於減少全國統考科目問題,有人就非常擔心被減掉的科目在教學中受到沖擊,“不考則不學”、“少考就少學”,陷入“應試教育”泥潭,使教育教學質量出現新的滑坡。

要認真總結高考制度恢復30多年來我國考招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和經驗教訓,妥善處理新舊政策的銜接和過渡,扎實推進考招制度改革。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新情況、新要求,我國圍繞考試招生所進行的改革探索從未間斷,形成了目前在全國統一考試的基本框架下,部分省市分省命題、部分高校試行自主招生考試等相結合的考招模式,並且通過實施“3+X”方案、施行新課改高考方案等不斷優化考試內容。《決定》對考招制度改革的部署,不是對原有考招制度的否定,而是新形勢下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我們不要草率地放棄過去的做法和經驗,不要輕易地改變比較成熟的體制機制和組織框架,切實處理好繼承與創新的關系。

高等院校要做好准備,妥善應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挑戰。一是關於教育分流問題。高中不再文理分科,意味著把教育分流的時間延遲到了高等教育階段,那麼是否應當考慮在新生進入大學之后盡早進行專業教育分流?是否會改變現在高校普遍施行的“寬口徑”、“厚基礎”、“大類招生”等教改做法?二是關於生源減少的問題。有數據表明2020年全國高考報名人數將是2008年的一半,未來幾年參加高考的人數會有明顯減少。這使得學生選擇高校的機會加大而高校選擇學生的余地變小,對大多數處於中下游的高校而言靠什麼來吸引生源?三是關於高校考試招生誠信體系建設問題。高校在自主招生權力擴大的同時,還要尊重考生的正當權益,接收更為嚴格的社會監督,因此必須及早著手建立嚴謹、有效的考試招生誠信體系,維護好考試招生的公平和正義。

(作者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黨委副書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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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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