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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戴焰軍:“破格提拔”不是無條件提拔 應重視監督制約

2014年01月16日09:38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戴焰軍做客人民網(資料圖)

人民網北京1月16日電 (萬鵬)近日,中共中央印發《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針對年輕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破格提升問題明確要求,黨政領導干部應當逐級提拔,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圍繞社會廣泛關注的黨政干部“破格提拔”等問題,記者專訪了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戴焰軍。

戴焰軍指出,干部破格提拔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不多見,目前仍舊強調的是干部選拔的“台階論”,真正突擊提拔的現象很少。當然,也有個別地區出現了一些問題。但是“破格提拔”無可非議,古今中外都曾出現過。對於一些有才能、個人品質突出的年輕干部,我們應該加以提拔。當前,破格提拔之所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是因為,有些破格提拔現象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提拔,“破格提拔”不是無條件提拔。例如,某些領導干部提拔親屬,或者關系密切的下屬干部,這都不是我們正常意義上所說的破格提拔的概念。

對於選拔任用干部的“台階論”與“破格論”,戴焰軍認為二者並不矛盾,這體現了我們在不同歷史時期選拔任用干部的特點。文革后期,鄧小平同志復出工作,針對當時干部任用的現象,他提出了“台階論”,強調干部選拔任用要重視基層的工作經歷,重視干部的實踐經驗,“台階論”是為了避免重蹈文革期間干部選拔的錯誤。到了八十年代,針對當時老干部陸續退休,干部選拔任用出現的“青黃不接”現象,鄧小平同志提出要重視“干部年輕化”,這是為了滿足黨和國家發展的需要。

最后,戴焰軍強調,從總的趨勢來看,當前我們“破格提拔”黨政干部的力度仍不夠,從真正意義上做到選用德才兼備的年輕人才,我們應該重視以下四點:首先,提拔黨政干部應該嚴格遵從程序,尤其涉及到“破格”的問題,更應該做到信息的公開透明﹔其次,在提拔的條件上,應該科學設計條件,嚴格把握條件的內容,注重干部思想品質的考察﹔再次,干部提拔的過程和結果應該接受社會各方面的廣泛監督﹔最后,在提拔干部過程中,要加大對領導權力的制約,避免因為領導的個人好惡而決定干部的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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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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