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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兩個關系”的重要論述

法學專家: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就是堅持黨的領導

2014年01月13日09:54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就是堅持黨的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要正確處理堅持黨的領導和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的關系。

如何正確認識和處理這“兩個關系”?《法制日報》記者1月10日採訪了多位法學專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指出,當前確實存在著一些誤區,比如強調憲法法律權威時擔心會不會跟黨的政策產生矛盾。事實上,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宗旨和目的都是為人民服務,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兩者並不矛盾。

“在我國,黨的政策是法律的靈魂,二者所體現的人民意志在本質上是一致的。”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說,將黨的政策通過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上升為法律,這是實現黨對國家領導權的重要途徑,也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實踐和體現。

專家們指出,實踐中,黨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這就要求必須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

“黨領導立法的經驗已經比較成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發展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在保証執法上,近年來通過司法改革也形成了一系列良好的制度和機制。”韓大元說,當前,絕大多數黨員干部、黨組織遵紀守法,但也有少數違法亂紀,給建設法治中國、樹立法律權威帶來了十分惡劣的影響,要求帶頭守法給黨員干部、黨組織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標准。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訴訟法研究室主任熊秋紅表示,正確處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關系,要求政法工作既要做到維護黨的政策的權威性,又要維護國家法律的權威性,確保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得到統一正確實施。

她進一步分析說,黨的權威與法律的權威相互支撐,法律的強制功能和合理的運行模式為維護黨的權威提供了剛性力量,有助於鞏固黨的權威﹔反過來,黨的權威有助於把紙面上的法律轉變為行動中的法律,並且保障法律得到正確實施,從而實現法律的權威。

對於堅持黨的領導和確保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幾位專家均表示,兩者並不沖突。

“政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的權威,本身也是堅持和實現著黨的領導。”賈宇說,在法律范圍和幅度內,政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根據黨的政策的精神解決好群眾的合理利益訴求,既維護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實現社會公平和社會大局穩定,也保証了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

賈宇認為,堅持黨的領導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之間的關系是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的關鍵問題。為堅持黨的領導,黨委尤其是政法委應明確職能定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領導政法工作,適應依法執政的要求,確保審判權、檢察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支持政法系統各單位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

“黨的領導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是有機統一體。”韓大元表示,從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方面而言,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支持政法系統各單位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就是體現依法執政,也是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具體化﹔而對政法機關來說,遵守黨的領導,就是要依照憲法和法律辦事,尊重事實、服從法律,維護公平正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記者蔣皓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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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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