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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創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

西安政治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2014年01月08日08:33   來源:解放軍報

原標題:制度創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蘊含的制度創新思想,表達了我們黨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推進改革開放的決心和信心,形成了改革理論和政策新的重大突破,是深刻理解和貫徹落實《決定》精神的關鍵所在。

  制度創新是我們黨遵循人類歷史發展規律的高度政治自覺

  人類歷史進程受內在一般規律支配,歷史的結局能否和人們的預期高度吻合,主要取決於歷史的創造者能否正確認識和尊重客觀規律。推進制度創新,體現了我們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共產黨執政規律的深刻認知和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認為,發展的內在動力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這一社會基本矛盾,解決矛盾的根本途徑是通過革命或改革,以一種新的社會制度代替舊的社會制度或是在一社會制度內部進行調整變革。從制度演進的角度看,即表現為制度創新。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不斷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調整生產關系,不斷適應經濟基礎發展完善上層建筑。我們提出進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適應我國社會基本矛盾運動的變化來推進社會發展。社會基本矛盾總是不斷發展的,所以調整生產關系、完善上層建筑需要相應地不斷進行下去”。立足制度創新推進全面深化改革,解決好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不適應的問題,體現的正是黨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刻把握。

  黨的先進性是具體的、歷史的。馬克思恩格斯在參與組建早期歐洲共產黨時,曾對共產黨提出了這樣的基本要求:在實踐方面,他們應該是各國工人政黨中最先進的和最堅決的部分,推動所有其他部分前進的部分﹔在理論方面,他們能夠了解無產階級運動的條件、進程和一般結果。在當代中國,黨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為著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中國夢而奮斗,就必須自覺順應國際國內形勢任務的深刻變化,依靠制度創新推動黨和國家事業新發展,以此接受歷史和人民的新考驗。

  制度創新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創社會主義建設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經過35年持續不斷的改革開放,我國實現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突破,但面臨的困難也更加集中、任務更加繁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為此,我們黨反復強調必須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強調必須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不斷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強調必須在牢固樹立制度自信的基礎上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隻有堅持制度創新,才能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激發中國社會的動力活力﹔隻有堅持制度創新,才能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釋放持續凝聚共識的改革紅利﹔隻有堅持制度創新,才能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改革深水區意味著今后的改革將更多觸及深層次的社會關系和利益矛盾,涉及到一系列復雜而敏感的問題,它使得改革的復雜性、艱巨性前所未有,也使得協調各方面利益和達成改革共識、形成改革合力的難度不斷加大。發展中的問題隻能用發展的辦法來破除,改革中的矛盾隻能用改革的辦法來解決。開創發展新局面,實現改革新突破,必須更加自覺地把握改革開放的規律性,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打贏全面深化改革這場攻堅戰。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強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制度創新尤其關鍵。摸著石頭過河的方法,對於推進改革開放曾發揮重要作用,今天仍然沒有過時。但隨著改革不斷深入,隻摸著石頭過河已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變化,還需要加強改革的頂層設計,在統籌規劃中推進改革。頂層設計關注的是全局性、戰略性的事項,著力點在制度上。加強頂層設計,就是要對各方面制度作出統籌設計,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標相結合、漸進和突破相促進,不斷把改革引向深入。

  制度創新是以更大政治智慧和勇氣實現改革總目標總任務的戰略舉措

  全面深化改革不是某個領域某個方面的單項改革,而是推進所有領域工作的全方位改革﹔不是某些政策法規的修修補補,而是革除體制機制障礙的攻堅之戰,其目的是要適應時代發展要求,通過既改革不適應實踐要求的制度和體制機制,又不斷構建新的制度和體制機制,使各方面制度和體制機制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全面深化改革追求的是各個領域的“制度成長”,其精髓就是制度創新,就是要將我國的綜合競爭力從器物層面上升到制度與精神層面,在新的時代條件下進一步重塑我國的制度比較優勢。

  實現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部署,要求通過制度創新建立完善具體制度體系。針對當前面臨的問題,著眼國家治理體系的建構,《決定》明確了建立和完善各種具體制度體系的任務,提出“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社會體制改革”“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緊緊圍繞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並且對每一個方面的體制或制度改革,又以若干個更為具體的體制機制改革為細化支撐,全面勾畫出未來一個時期改革的內容和路徑,形成了相互耦合、系統配套的制度改革大格局。

  《決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充分表明了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自信,既是為全面深化改革制定的時間表,也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所做的體制機制和制度保障規劃。按照這一改革構想,到2020年時,我們這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和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大國,將成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定型、社會更加充滿生機活力而又安定團結的國家,成為對外更加開放、更加具有親和力、為人類文明作出更大貢獻的國家。

  (執筆:呂紅波、張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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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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